
打造新时代“宝龙阳光调解”
深圳宝龙街道
本报讯(记者李锐忠 □梁志坚 陈奇) 7月12日,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召开学习枫桥经验,打造新时代宝龙阳光调解工作会议。会上,各相关部门负责人汇报了学习枫桥经验的感受,并就各自行业、领域的调解工作分享了经验,提出了很多宝贵意见,对下一步做好调解工作具有极大的指引作用。会议认为,宝龙街道综治中心自去年成立以来,紧扣“转型突破、跨越发展”工作主线,针对街道由宝龙科技城转设而来,外来人口达35万,城中村人口密集、各类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工厂企业占辖区绝大部分的特征,始终坚持把调解矛盾纠纷作为重点任务来抓。
街道成立1年多以来,在区委政法委、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上级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原则,通过不断实践、强化创新工作模式、运用信息化工作手段、汇集多方社会调解力量,借鉴“枫桥经验”,努力通过调解、协商的形式及时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实现了辖区矛盾纠纷平稳可控,维护了辖区社会和谐。
经过1年多的努力,形成了“六位一体”的“宝龙阳光调解”模式。一是劳动管理办推进阳光调解,建立全国劳动调解综合示范区,2018年上半年处理劳资纠纷案件1332宗,涉及人数1732人,涉及金额3045万元,调解成功率为94.7%;二是司法所积极推进人民调解,依法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打造“三四五联防联调”模式,2018年上半年调委会调处各类矛盾纠纷333宗,涉及1195人次,调解成功案件324宗,涉及金额1305.95万元,调解成功率达97.3%;三是社区网格管理中心处理物业纠纷,推出的“一站式”调解模式;四是信访办推出的领导及部门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包案调解;五是涉警涉法案件坚持“刚性执法与柔性调解”相结合的调解模式;六是以群众团体、行业协会和中介组织参与的自主调解模式。
座谈会上,大家一致认为,宝龙街道作为东进战略的桥头堡,广深经济走廊上的一个重要节点,正处在重要发展机遇期,但各类社会利益群体冲突多发,矛盾纠纷调解难度大,要确保街道的经济社会建设大局稳定,一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基层调解工作的重要性,全力建立调解小组,不断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调解工作做好了,矛盾纠纷就少了;二是做到广覆盖,将社会矛盾纠纷案件处置重心下移,做到隐患早发现、矛盾早调处、问题早解决;三是建立健全调解工作的培训奖励机制和长效工作机制;四是培养一批金牌调解员,为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探索出有益的路子;五是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调解工作中的战斗堡垒和领头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