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印发深化“放管服”改革重点任务分工方案

  本报讯(记者邵春雷)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由国务院审改办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对现有审批和许可事项要逐一深入论证,除关系国家安全和重大公共利益等的项目外,能取消的坚决取消,能下放的尽快下放,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经济活动不再保留审批和许可。对一些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为名的变相审批和许可事项,要尽快加以整改。
  《方案》提出,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大力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保障不同所有制主体在资质许可、政府采购、科技项目、标准制定等方面的公平待遇,破除地方保护;对于具有垄断性的行业,根据不同行业特点放开竞争性业务。今后制定政策都要进行公平竞争审查评估,出台优惠政策也要以普惠性政策为主。
  《方案》要求,要治理各种中介服务乱收费,对与行政机关暗中挂钩、靠山吃山的“红顶中介”,坚决斩断利益关联,破除服务垄断,严肃查处其中的腐败行为;对串通操纵服务价格甚至欺诈勒索的各类“灰中介”“黑中介”,要依法整治和打击。该项主要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方案》强调,由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牵头,国务院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跨部门联合监管和“互联网+监管”,实现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做到“一次检查、全面体检”。
  同时,《方案》明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牵头,各地区负责,坚决纠正一些地方政府不守信用承诺、新官不理旧账等现象。
  此外,要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加大清理减并力度。对确需保留的证明,实行清单管理,清单之外不得索要证明。探索实行承诺制,事后进行随机抽查,依法严厉处罚虚假承诺并纳入信用记录。《方案》提出,此项内容由司法部牵头,各地区、各部门负责。
  《方案》也强调,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密码局按职责分工负责,针对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认定使用难、跨地区办理难问题,加快完善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