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介入“骚扰电话”治理

检察机关介入“骚扰电话”治理

浙江宁波海曙检察院向通信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

    面对泛滥成灾的广告推销等骚扰电话,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利用公益诉讼程序开展调查并提出检察建议,这是国内首次针对骚扰电话发检察建议,此举在法律界引起关注。

 

    712日,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检察院检察长李钟和一名副检察长及民行科科长来到宁波市通信管理局,向该局送达了一份检察建议书。

    这份检察建议书指出,广告推销电话已严重影响公众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已成“骚扰电话”,侵害了广大手机用户合法权益,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宁波市通信管理局作为宁波市信息通信业务的主管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制止,并制定和改进相关的管理办法。

    这是海曙区检察院依据《行政诉讼法》中公益诉讼的相关条款,向行政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据悉,这也是国内首次依据《行政诉讼法》公益诉讼条款对“骚扰电话”发检察建议。

    海曙区检察院此举在法律界引发争议,有关检察机关对“骚扰电话”发检察建议的法律依据的讨论还在进行中。

120”骚扰电话事件

  “骚扰电话每时每刻打过来,不胜其烦,有时候已影响了工作和休息。”李钟告诉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因工作关系,手机每天都不能关机。看到陌生号码,接也不是,不接也不是。我们身边的每个人都有被骚扰电话侵犯的经历。

  让李钟最终对骚扰电话忍无可忍的是120事件”。

  今年四五月,楼盘推销电话频频拨打宁波120,平均每天四五十个,多的时候有90多个,大多为“0574-27”开头的联通号码,一个月内宁波市急救中心就接了1600多个骚扰电话,严重影响正常工作,不得不报警。

  此事经媒体曝光后,在当地反响强烈。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约谈了涉案的5家房产公司,要求其立即停止拨打营销电话、责令限期整改,并处以延缓发放预售许可证或暂停网签等处罚。宁波市通信管理局约谈了问题电话所属的宁波联通公司和使用者恒大天创科技有限公司,并停止所有问题电话号码的接入服务。

  “那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骚扰电话明显减少,可见,广告推销电话泛滥肆虐的主要原因还是相关部门怠于履职。骚扰电话成公害暴露出相关职能部门监管不力而并非监管不能。”李钟告诉本社记者。

  在中国,几乎每个人都接到过骚扰电话。据工信部官网公布的数据,截至20185月,全国手机用户14.96亿户,“广告推销电话”针对不特定的手机用户拨打,强行推送各类广告,主要集中于房产销售、教育培训、投资理财、金融保险等领域。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对行政执法检察监督是检察机关的一项职责,浙江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决定》也作了规定,予以明确。检察机关本身有这个部门,现实中老百姓反响又强烈,检察机关依照行政法律法规、对照政务公开,应当依法监督。”李钟表示。

  201712月,海曙区检察院由民行科牵头,组织力量对骚扰电话展开调查。

群众强烈要求监管

  检察官在调查中发现,一些技术公司在销售用于拨打广告推销电话的群呼设备时,非法向客户提供号码资源。

  “从技术上说,治理骚扰电话并不存在难度。”海曙区检察院民行科检察官何艳红告诉本社记者,为何相关部门没有行动?主要是利益驱动和主管部门不作为。

  海曙区检察院委托统计事务所,专门就“宁波市居民受广告推销电话影响情况”做了一份社会调查。调查结果显示,95.7%的受访者认为,广告推销电话对他们已成为骚扰电话。有近四成的受访者认为“影响很大”且已严重影响到了他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海曙区检察院还特地向全区所有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实名问卷调查。结果显示,220名代表委员,均认为广告推销电话严重影响公众的日常生活和工作,已成骚扰电话,强烈要求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此予以约束和监管。

检察机关果断“亮剑”

  据了解,我国目前尚未出台专门针对骚扰电话进行定义与处罚的法律法规。但在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看来,广告推销等骚扰电话使人们的正常生活和工作深受困扰,而且各方面形成较为一致的呼声,认为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应对此予以约束和监管,这是社会需求,也是相关部门的法定职责。

  “骚扰电话泛滥是监管不作为的表现,‘120事件’就很能说明这一点。”李钟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国家一些法律法规都有明确的规定。广告推销电话扰民是电信业务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通信管理局应当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三大基础电信企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本区域内的广告推销电话扰民行为加以必要的约束。

  712日,李钟带着两名同事,来到宁波市通信管理局,送达了检察建议书。建议书指出,该局对当前骚扰电话扰民的现实情况未采取监管措施,电话实名登记制也未完全落实,对广大电信用户的合法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保护不力。建议通信管理部门积极履职,对骚扰电话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改进和完善电信业务管理办法,整改期限为2个月。

  这份检察建议书依据的是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四款: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的,应当向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检察机关此举立刻在法律界引发热议。有人提出,行政诉讼法只是明确了检察机关可以就4个领域提起公益诉讼,骚扰电话是否超出了这4个领域范围?

  “我们认为,该法条在列举4个领域后有‘等’字,说明公益诉讼不限于这4个,是否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应根据具体案件而定,本案中被告人侵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故可以提起公益诉讼。”李钟向民主与法制社记者表示。

  全国检察业务专家、宁波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潘申明也认为,这个“等”字,就为检察机关在4大领域外拓宽新领域提供了法律依据,依该条款规定,只要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时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致使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时,都可以依法提出检察建议,直至提起公益诉讼。骚扰电话不仅严重扰乱了居民正常生活,而且还占用了大量的公共资源,影响面极其广泛、恶劣,无论是从受害主体的不特定性、广泛性,还是对公共资源的无端占用来看,公共利益都受到严重侵害。检察机关对这种现象“亮剑”于法有据。

  海曙区检察院的做法也引起了最高检的关注。近日,工信部、最高法、最高检等13部门联合印发《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方案》,自今年7月起,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年半的综合整治骚扰电话专项行动,着力整治骚扰电话扰民问题,切实净化通信服务环境。 

  730日,宁波市通信管理局负责人带着电信、移动、联通三大营运商来到海曙区检察院,递交了检察建议的复函。

  “宁波市通信管理局复函更多的是说明情况,没有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通管局应该拿出具体、详细、有力的措施,营运商也要有相应的行动。外呼外包业务和中继线的管理如果不到位应暂停,实行实名制。确保不再死灰复燃。”李钟告诉本社记者,有关部门真正想管的话,肯定能管好。

  宁波市通信管理局负责人表示,将尽快拿出具体的整改措施。

  李钟表示,如果通信管理局未能在限期内整改到位,最终可能要被正式起诉。

  “浙江精神就是要解放思想。我们想先行先试,打造出一个样板来,浙江省推开,再向全国推开,还手机用户一个清净的通讯空间。”李钟表示。

探索创新司法为民举措

莫旗人民法院进入“互联网+”时代

  本报讯(记者李卓谦 通讯员张健锋) 近日,内蒙古莫旗人民法院通过“微信庭审”模式,仅用—天时间就顺利审结了一起“异地”离婚纠纷案件。该案的审结,免除了当事人来回奔波之苦,减轻了当事人经济负担,节省了时间成本。这是该院探索“互联网+”时代司法为民举措的缩影。

  记者了解到,莫旗法院审理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对案件事实无争议的当事人,往往因外出打工,担心失去工作岗位、路途遥远诉讼成本过大、身体健康等原因无法到庭参加诉讼,给案件审理带来困难。该院创造性地探索“微信庭审”这一新型的审理模式,在确保当事人诉讼权利的情况下,依托“微信”本身具有的开放性,助推司法的公开、透明。

  莫旗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周浩然介绍,使用该模式,需要取得双方当事人以及代理人的同意,以方便当事人双方,这是前提,同时要保证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合理性,该模式的诉讼程序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比起传统的案件审理模式,“微信庭审”因全程采用视频和文件传送,因此审理时间比平时长,庭前和庭后的准备工作、存档工作增加,法官和书记员的工作量并没有减少。但却省去了当事人来回奔波之苦,减少了当事人的经济负担,切实体现了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的宗旨。

  为完善诉讼服务,紧密连接信息化服务方向,切实达到“时时答疑、及时解难”的服务效果,让辖区群众真切感受到司法服务就在身边,莫旗法院还建立了诉讼服务交流微信群。群内设包括律师、法官、人民陪审员等在内的基础服务人员,通过张贴宣传二维码,向辖区百姓公开服务信息。“扫码加微信,群众‘一对多’问问题,法律工作者‘多对一’为百姓细致解答。”该院办公室网络管理人员敖啟凡说,“我们也通过微信群发布重要信息和通知,促进信息共享,方便随时交流,真正让问题解决在指尖儿上。”

  除此之外,莫旗法院还通过微博发布开庭排期信息,群众刷微博的工夫,直接就掌握了开庭时间,也对一些传票丢失、忘记开庭时间的当事人起到了良好的提示作用,有力确保当事人提前准备、按时参与庭审,保证顺利开庭。同时,该院主动迎合群众需求,在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分别设置了开庭排期、诉讼指南、案件解析、司法公开、普法常识、工作新动态等8个服务板块。保障同步公开信息,形成微博、网站“信息互通”“两位一体”的宣传模式,借助微博宣传的主动性,填补网站宣传的短板。微博通过话题提醒的方式发布信息,粉丝也可通过输入关键字查询排期信息。该院通过不断探索和丰富微博管理形式,为群众提供集普法、监督、咨询于一体的全方位微博服务平台,让群众享受到全方位司法服务。

  随着“互联网+”时代的蓬勃发展,莫旗人民法院秉承与时俱进的创新精神,依托新媒体的崛起以及普及,结合工作实际,将不断探索“互联网+”时代与人民法院信息化技术的完美结合,满足新形势下人民群众司法需求,提高工作效率,缩短办案时间,延伸办案空间,节约司法资源,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