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律师王志华:劝导在逃人员自首是我的责任
面对咨询人连续数次咨询同一法律问题的反常举动,法援律师根据线索顺藤摸瓜找到一名网上通缉在逃人员。经过几十次沟通和宣传法律法规,在逃人员最终选择投案自首。
□本社记者 张晓娜
提起北京市西城区展览路街道司法所值班律师王志华,在当地口碑相传,他可是辖区居民的老熟人。
王志华是北京市华文通用律师事务所律师,2017年开始,西城区法律援助下沉,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他到展览路街道司法所,负责为社区广大居民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以及法律援助申请的初步审查和代办服务。
自此后,王志华只要有空就会来到司法所值班,为居民无偿提供法律服务。凭借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过硬的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专业严谨、耐心细致的沟通引导和说服教育工作,王志华得到了社区老百姓的信任和认可。这里的街坊邻居有什么事,遇到什么法律问题首先就会想到向王志华咨询,后来,不仅街坊邻居来咨询,他们还将王志华介绍给身边同样遇到法律问题的朋友。
今年7月26日,历经10个月时间的不懈努力,经过几十次电话沟通和见面交流,王志华成功劝导网上通缉逃犯夏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这名在逃人员为何投案自首,又为何把自首的地点选择在展览路街道司法所,而不是公安机关?日前记者采访到了王志华,听他讲述这背后的故事。
法律咨询看出端倪
王志华之所以为辖区居民皆知,并获得他们的信任,并不是偶然的。
在展览路街道司法所值班,王志华每周至少来一次,甚至一有空他就来司法所为辖区群众提供免费的法律服务,辖区居民对他再熟悉不过。这1年多来,王志华向社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初步计算450余人次,代写法律文书20余份,参与了十几件社会矛盾纠纷的化解,并且为8名当事人办理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
“能劝导在逃人员投案自首,这是第一次,也是我的责任!”王志华告诉记者。2017年底,他在司法所值班时接到夏老先生的电话。老人说要进行法律咨询。王志华约老人第二天在司法所见面谈。
“见面时,我了解到夏老先生不是辖区居民,他是到展览路医院看风湿病时,和附近老人聊天时说起这事,人家告诉他说这有一位法律援助律师,你可以打电话咨询。”王志华告诉记者。
“王律师,听说您在这比较有名,是做刑事案件的,我有几个问题想问问您。”年近90岁的夏老先生一边问一边咳嗽,他当时和王志华聊了两个多小时,并咨询了有关职务犯罪的问题。
见面咨询后,有一段时间夏老先生没了消息。后来,夏老先生又先后十余次来到司法所对同一法律问题反反复复向王志华咨询,包括职务犯罪量刑、犯罪构成方面以及一旦被抓后的发展方向等法律问题,且问得非常详细和清楚。
有时夏老先生坐在司法所就不走,显得心事重重。
夏老先生的反常举动引起了王志华的高度警觉。夏老先生究竟是在为谁咨询呢?
迅速确定工作方案
每次当王志华问夏老先生咨询这些法律问题有什么针对性时,老人总是不说。“我们律师的义务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您不要有其他顾虑。”多次做工作后,夏老先生才向王志华透露:“我为我儿子咨询,他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在咨询过程中,夏老先生和法援律师以及司法所逐渐建立了信任关系。“让您儿子来,说说具体细节吧,我们才能让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王志华告诉夏老先生,这时夏老先生才让儿子夏某给王志华打电话,夏某说了自己的情况。
通过夏老先生和夏某的描述,王志华获悉,夏某,男,52岁,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人,暂住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附近,具体地址不详。其曾于2001年应聘贵州塑力线缆有限公司业务经理,负责销售电缆,后因涉嫌侵占单位货款400余万元而离岗。由于部分货款没有交到单位,夏某又长期不到单位来,单位最终报案。
此时,王志华明确给了夏老先生和夏某答案。王志华表示,出了事不怕事,最好的选择就是自首,这是法律规定从轻的一个情节。此外,公安机关现在只是通缉,回单位或者回公安机关把事实说清楚,最后能不能定罪还是另外一回事。
出于职业的敏感,王志华认为事情重大。他一面劝说咨询人让其子夏某前来咨询,一面向展览路街道司法所汇报情况。
司法所高度重视这一事件,立即向街道工委和相关部门报告情况。结合“打黑除恶”专项法治宣传工作和法律赋予的权利义务,所长石虎群认为虽然此案的涉案人员既不是展览路地区户籍人口,也不在展览路地区居住,更不在展览路地区工作,但是司法所承担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不能对危害社会安定人员置之不理。
为此所内多次研究,针对该事件制定了工作方案:第一步是稳住对方、防止脱逃,第二步是仔细询问、了解情况,第三步是耐心讲解、宣讲法律,第四步是劝说投案、为其担保。
同时,司法所指导王志华律师在咨询中宣传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并与当事人保持不间断联系,争取劝说夏某投案。
经过多次沟通,夏某认为总躲着不是事儿,于是同意与王志华见面谈。
他从暗处走到明处
“夏某自首,我与他在司法所共见过3次,期间电话沟通10余次。”王志华告诉记者。
今年5月底,王志华与夏某第一次见面时,夏某表情很沮丧,穿着邋遢,胡子也没刮。
夏某打电话把王志华叫到门口,在司法所楼下不进来,问王志华:“你们这都挂着牌,楼里有没有安检?查不查身份证?”
“没有任何问题。你是来法律咨询的,我负责给你安安全全送出门。”王志华表示。来到司法所后,夏某坐在椅子上半天不说话,“既然来了就要解决问题,有什么问题说出来,我可以帮助你。”夏某才轻描淡写地说,单位有点纠纷,有些金钱上的麻烦事儿。
经过反复沟通,夏某表示,由于单位不能及时把货款提成返给他,他对单位很有意见,在这种情况下才发生截留货款一事。夏某还表示他可能被贵阳市公安机关通缉。
王志华向夏某询问了他的身份证号、住址,并通过相关渠道向贵阳市公安部门核实情况。原来夏某的单位报案后,公安机关以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期间,夏某一直未到公安机关交代问题。2016年,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公安分局对夏某批准刑事拘留并在网上通缉。
为了稳住夏某,防止脱逃,在司法所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王志华律师就职务犯罪构成和量刑等法律问题,与咨询人及夏某进行了几十次沟通,宣传法律法规,进行心理疏导,并往投案自首这方面来引导他。
此时,夏某表示自己非常焦虑和郁闷,在这两三年的时间里,他什么事也做不了。为了防止被抓,夏某撕毁了身边除护照以外的其他证件,他不敢坐飞机、火车,每天一个人躲在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附近的一间出租房内过着胆战心惊的生活。
沟通中,王志华给夏某讲了该案件的法律后果,并鼓励夏某勇敢面对,要站出来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最后才可能给他量罪定刑或者确定无罪。王志华告诉夏某,投案自首是他最好的选择。向司法机关投案自首是法律规定的一个从轻情节,将来在定罪量刑时肯定会有所考虑。
通过王志华做工作,夏某当时虽然没有对自首一事表态,但他对自己的行为也有一定的认识。他觉得如果直接面对,将来还可以继续生活,融入社会,如果不面对,网上通缉无法撤销,他只能永远逃亡。现在时间就白白耽误了。
“夏某想清楚了这一点,这是他最后决定投案自首的一个重要原因。”王志华表示。
选择在司法所自首
又过了1个月,经过深思熟悉的夏某打来电话,表示王志华说得很有道理,想约时间再仔细谈谈。
王志华与夏某在司法所第二次见面主要是解决向哪自首的问题。“你是向公安机关自首还是向司法所自首?”面对王志华的询问,夏某表示自己很有顾虑,担心自首情节无法确定。对此,王志华建议,你是向司法所法律援助律师咨询的,不如干脆就来司法所自首,然后再移送公安机关。对此,夏某非常认可。
“事实上,夏某投案自首,应该去公安机关或者法院、检察院投案自首,他能同意到司法所来投案自首,就是对司法所、法律援助和我们律师的信任。”王志华说。
经过多次电话沟通,自首时间最后敲定在2018年7月26日下午15时。这也是王志华与夏某在司法所的第三次见面。
与此同时,司法所在做通夏某工作、确定夏某自愿投案后,向街道主管维稳工作的副书记吴俊文汇报这一情况。为确保万无一失,街道领导紧急召开了工作布置会。
当天,因为一直被通缉,夏某不敢进楼,而是在王志华的律师事务所楼下等他。然后王志华陪同夏某来到司法所,并协助其进行投案。司法所准备好相应工作,对其进行谈话。谈话的内容包括两方面,即夏某是否主动投案、是否自愿,是否交代犯罪行为。询问结束,司法所为夏某出具了证明材料,律师提供了原始的工作记录。交接结束,司法所将夏某移交属地公安机关进行收押,然后再移交至贵州警方。
过了3年躲躲藏藏的生活,夏某终于选择了一条新的道路。在被带离司法所时,夏某给王志华深深地鞠了一躬表示感谢。
由于成功劝导在逃人员投案自首,北京市司法局决定对王志华记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个人三等功,对展览路街道司法所记北京市司法行政系统集体三等功。
8月1日,北京市司法局党委书记、局长苗林一行来到展览路街道司法所为王志华及展览路街道司法所颁发荣誉证书。市司法局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谢尚河表示,成功促使网上通缉在逃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体现了北京律师良好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与责任担当,塑造了北京律师良好的职业形象,为维护首都社会稳定作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