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法学会赴宁波、舟山调研市县法学会工作
要求打造出可供全省借鉴的法学会建设模式
本报讯(记者孔令泉) 7月30日至31日,浙江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陆剑锋带队先后到宁波、舟山两市开展调研活动,了解市县法学会工作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研究加强法学会建设的具体举措,要求打造出可供全省借鉴的法学会建设模式。据悉,此举旨在贯彻落实浙江省委“大学习、大调研、大抓落实”的指示精神。
陆剑锋先后到宁波、舟山两市召开座谈会,听取宁波、舟山市法学会汇报各自在服务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深化学会改革、推进学会组织建设、打造学会工作品牌以及推动县级法学会发展等方面所作的工作,并就下一步工作打算进行了探讨交流。宁波市镇海区法学会、舟山市普陀区法学会还介绍了其探索基层法学会建设的做法。市、县两级法学会对新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做好学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陆剑锋对宁波、舟山两地法学会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其工作开展卓有成效,比如,镇海区法学会打造有机制、有队伍、有平台、有影响的“四有”特色工作,普陀区法学会主动参与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为当地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在全国法学会系统有地位、有影响,为浙江省法学会工作争得了荣誉。
陆剑锋就如何贯彻落实浙江省委全会精神,落实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省法学会会长王昌荣关于“八个排头兵”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提升法学会和法学研究工作水平,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要巩固前列意识,在谋划法学会工作上当好示范标杆。要以更高的站位、更高的标准,整合资源力量,凝聚人才队伍,主动服务各级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打造出可供全省借鉴的法学会建设模式,更好地服务于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第二,要进一步创新特色,在彰显职能上有更大作为。要在聚焦重点、精准服务上继续下功夫,在创新特色、探索方法上继续下功夫,在完善机制、凝聚合力上继续下功夫,在总结提炼、提供样本上继续下功夫。第三,要进一步锤炼自身,在提升本领上有更新气象。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开展工作的根本遵循,把马克思主义法学理论和实践哲学作为开展工作的看家本领,抓重点抓统筹抓谋划,用好项目工作法、以点带面法、互学互比法,增强加快发展、时不我待的紧迫感、责任感,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为法学会工作不断注入生机活力。
宁波市委副秘书长、政法委常务副书记、市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蒉开波,市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陶琳,舟山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林群珠等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