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高院召开拒执罪审理情况新闻发布会

  本报讯(记者王萍 □范雪慧 朱凯莉)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以下简称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面向社会发布2017年以来审理拒执罪的情况,并公布典型案例。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数据显示,2017年至2018725日,新疆法院追究拒执犯罪48人,累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总数为41748个,其中自然人36170个,法人及其他组织5578个。20181月至725日,新疆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共计16109个,其中自然人13704个,法人及其他组织2405个。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表示,新疆法院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主要呈现两个特点:一是拒执罪采取公诉与自诉双轨并行制,切实解决拒执罪立案难问题,更好地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二是对拒执罪的审理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强调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表示,一方面让“老赖”明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应当存有侥幸之心逃避执行,另外一方面也给认识到错误并积极改正的当事人改过自新的机会,以更好地发挥刑罚的教育改造作用。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新闻发言人强调,下阶段将进一步加大打击拒执罪力度,夯实前期取得的成果,采取多种手段,多管齐下,保证打击拒执罪取得实效。审判执行工作关系到社会公平正义,新疆法院将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依法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进行审理,并努力做好配套工作,提高审判质量和执行效率,以回应人民群众的期盼。

新疆各级法院在向老赖“亮剑”方面做了诸多努力。首先夯实理论基础,完善相关制度;其次加强执行力度,提升打击拒不执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的质量和水平;最后坚持能动司法,形成多部门合作,信息共享机制,形成打击拒执罪的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