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公安 执法规范化建设 不断提档升级

  本报讯(记者廖隆章 通讯员刘彬) 近日,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执法监管中心正式揭牌,该中心将从全领域、全要素、全过程对公安执法进行监管。这是长沙公安机关紧紧围绕严格规范文明执法这一公安执法工作的生命线,通过改革执法权力运行机制,促进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提档升级,全面提升法治化水平的有力举措。

  据了解,长沙市公安局执法监管中心下设“保障、管理、监督、指导、研判”五个功能区,从职责职能上实现执法监管工作“监督、执行和决策”的分离,实现上下对接高效、警务指令畅通、基础保障有力、工作及时落地。

  “为切实解决报案不接、接案后不受理不立案、违法受案立案等问题,我局建设了市局、分区县(市)局、派出所三级受立案管理室,统一归口受立案工作,且实现警务信息全要素记载、办案流程整合贯通、执法过程可溯式管理。”长沙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车丽华在介绍该中心的职能和功能时强调。

  “我们将对受立案、刑事强制措施、侦查措施、提请批准逮捕、移送审查起诉等重点环节的全流程进行监督,而且这些监督都是智能化和数字化。”车丽华说,以犯罪嫌疑人被带至公安机关后的处置为例,要做到一律直接带入办案区、一律先进行人身安全检查、一律有人负责看管、一律有视频监控并记录。“如果没有做到,系统就会发出预警信息,相关功能区块的人员将立即介入调查处置。”

  近年来,长沙市公安局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明确执法岗位职责、裁量标准、执法执勤动作和语言规范、多发性案件取证标准,为民警执法提供遵循。全面梳理公安法定执法权力和责任,形成公安执法权力和责任清单。不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个案核查等检查整治活动,并且落实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