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开全市法院院长2018年上半年述职会议

内蒙古乌兰察布中院

本报讯(记者任世民 通讯员曹万成 崔健) 日前,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中院组织召开了全市法院院长2018年上半年述职会议。

会上,各基层法院重点围绕司法体制改革、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和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分别进行了汇报。其中,在司法体制改革下,各基层法院详细阐述了强化人权保障机制建设、立案登记受理、完善案件质量评估体系、健全院庭长审判管理机制、完善裁判文书公开、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等29个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在提到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时,就“一打三反”“一性二化”“四个90%”“四个基本”等方面完成情况着重进行了说明。

乌兰察布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巴根那对各基层法院上半年以来的工作进展情况和取得成效给予充分肯定。巴根那强调:一是加强法院制度化建设,“一把手”要调动好“副职”的积极性,激发法院干警干事创业主动性,培养忠诚、干净、担当的法官队伍,努力形成齐心协力的良好工作局面。二是严格落实庭审制度,充分发挥控辩双方的庭审作用,保障控辩双方有效行使举证质证等诉讼权利,院庭长要加强对“四类案件”办案监督,把好案件审判质量关,切实提升案件审判质效,同时要注重上下级法院的沟通联系,严格把握案件办理尺度,杜绝“同案不同判”的现象发生。三是做好执行案件“终本”工作,在法律规定范围内提高案件执结率,规范执行案件引入破产制度,有效化解“执行不能”和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执结问题,加大对执行不能、拒不执行等执行案例的宣传力度,消除社会对法院“万能论”的认识误区。四是完善干警个人业绩档案管理与考核工作,研究实施分类分层分别考核制度,为干警奖惩和晋升等工作提供重要依据。五是强化信息简报的作用,提高信息简报内容质量,让信息简报成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良好平台,加强对特殊性、综合性、总结性、发展方向性案件的研究。六是继续推进便民司法服务工作,细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落实好司法为民各项举措,方便当事人诉讼,减少当事人诉累,切实打通司法便民、利民“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