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最严格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环境司法国际研讨会通过共识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近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和联合国环境署、欧洲环保协会共同举办的环境司法国际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出席开幕式并致辞表示,中国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希望同与会各国及有关国际组织不断深化在环境司法领域务实合作,共同为加强全球生态环境保护、维护全球生态安全,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积极贡献。

  当日,环境司法国际研讨会在通过《环境司法国际研讨会共识》(以下简称《共识》)后圆满闭幕。

  《共识》强调,司法在环境治理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呼吁各国环境法官以实现公平正义和执行环境法律、推动环境法治体系的完善为己任,通过司法裁判回应民众关切,保障民众环境权益,以最严格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

  《共识》指出,水资源在维持生命系统和生态系统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环境司法应当在涵养水源地、整治水土流失、治理流域污染、保护水生生物、修复受损流域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推动重点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不断改善;人居环境是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环境司法应当在推动城市管理和基础设施规划、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测和环境信息公开等领域发挥作用,助力建设宜居环境;自然保护地是实现山水林田湖草一体保护的重要载体,环境司法有责任在保护自然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维持生物遗传资源、生态系统服务功能和自然景观资源的可持续利用等领域发挥作用,助力实现大面积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整体性保护。

  《共识》强调,建设绿色家园是人类的共同目标,各方代表愿同舟共济、共同努力,坚持环境友好,合作应对气候变化,保护好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家园,构筑尊崇自然、绿色发展的生态体系,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共识》指出,随着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司法合作需求不断增强,各方代表将致力于不断深化所在国家或者组织彼此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推动完善国内和国际相关环境法治体系,协力构建各国环境司法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合作机制,提升环境法官的职业水平和司法素养。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了总结发言。他表示,建设绿色家园是人类的共同梦想,应对气候变化和加强国际环境治理是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重大环境课题。此次会议对增进相互了解,深化交流合作,促进中国环境司法的完善具有十分积极而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