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辉县女子为父追凶二十年进展:法院一审判决凶手死缓

   本报讯(记者李晓磊) 备受社会关注的“河南辉县万春芳为父追凶”事件,日前又有最新进展。628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秦某永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据悉,1997611日下午,新乡辉县市南寨镇坝前村村民秦某永,与同村村民万广庆发生矛盾后,捅了其左胸一刀逃跑,万广庆因此死亡。

  之后,秦某永却了无音讯,万家人为找凶手苦苦等了20年。2017514日,本报独家刊发该案后,525日,警方在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将其抓获,后羁押于辉县市看守所。

  今年12日,新乡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秦某永犯故意杀人罪,向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313日,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其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不久前做出“死缓”判决。同时,法院判决秦某永赔偿万家2.5万余元。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浩然、习荣增为原告民事诉讼代理律师。刘浩然觉得,该案在民事赔偿方面属严重认定事实错误,并且适用法律错误。

  刘浩然表示,万家人追凶时间长达20年,法院仅判决2万多元赔偿显然不合理,他计算的赔偿数额为90多万元。据悉,原告已提起上诉,并向检方申请刑事抗诉。

  另外,被告人秦某永也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