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一带一路”建设夯实法治之基
2013年,国家主席习近平提出“一带一路”重大倡议。五年来,100多个国家和国际组织参与其中,沿线各国之间的经贸合作、文化交流、社会治理合作等蓬勃发展。而今,中国再次发出声音——愿与沿线各国在法律和制度方面互动互信、互学互鉴,共同为“一带一路”建设走实走深、行稳致远夯实法治之基。
法治逻辑与发展逻辑紧密联系。中国早已用实践证明了法治对改革开放的积极贡献,用举世瞩目的中国速度验证了法治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保驾护航作用。尤其是近年来,中国坚定不移地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用法治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用法治提升政府和司法公信力,用法治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用法治保障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挑战无处不在,机遇稍纵即逝。随着“一带一路”基础设施架就,沿线各国对法治的共同追求愿望也越来越强烈。沿线各国法律制度不同,政治背景、文化背景差异很大,如何避免法律之间的冲突、如何在法治共识下解决争端,是“一带一路”沿线各国法学法律界必须面对的挑战和任务。挑战即机遇。规则和法治既是“一带一路”走向世界的通行证,也是应对各种不确定性风险和挑战的安全阀。五年来,中国法学法律界积极参与法治建设,在司法领域借鉴现有国家合作规则和条约,出台服务和保障“一带一路”的司法举措;在法学领域创新国际法治理论研究成果,畅通“一带一路”法治交流平台。健康有序、兴盛长效的国际合作离不开良好的国际法治环境和强有力的国际法治保障。为此,“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应运而生,也正当其时。
“一带一路”法治合作国际论坛为期两天,成果颇丰。沿线各国法学法律界人士汇聚一堂,互学互鉴,探索符合全球经济一体化规则的“一带一路”法治体系,凝聚“一带一路”法治共识。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在特别致辞中强调,要以论坛为平台,加强沟通合作,将论坛建设成为中国与沿线各国法学界、法律界经常交流与合作的长效平台,“一带一路”建设全面持续发展的法律智库,为各国经济和社会的合作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治环境。论坛共同主席,中国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指出,要着力推动和加强法治互信与政治互信、国内法治与国际法治、经贸合作与法治合作、实体法治与程序法治、法律实务合作与法学交流合作的良性互动,进一步发挥法治对“一带一路”建设的规范、保障、引领、促进作用。
理想照进现实,共识凝聚力量。“一带一路”是践行国际法治的新平台、促进国际法治的新动力。中国法学法律界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为统领,积极参与其中,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提供中国特色、世界认可的法治力量,协同沿线各国推动“一带一路”法治合作不断取得新进展,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注入强劲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