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法学会专题研讨 “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
6月29日,浙江省法学会在杭州举行“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专题研讨会,为打造公平公正、透明高效、互利共赢的法治营商环境提供法律支撑。
征文成果被立法吸纳
营商环境是企业的生存环境,良好的营商环境是一个国家和地区经济软实力的重要体现。作为民营经济大省的浙江,民营经济占比全国最高。历届浙江省委、省政府都高度重视民营经济发展,传承“亲商安商富商”传统,着力为经济发展打造最佳营商环境。浙江省委书记车俊表示“要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做到工作到位、政策到位、服务到位、关爱到位,让广大浙商投资放心、创业安心、发展顺心”。为此,浙江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重点撬动各方面各领域改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浙江省法学会副会长胡虎林指出,营商环境“优化”的本质是“法治化”。良好的营商环境是公开透明、稳定可预期和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浙江省法学会举办这次专题研讨会,契合当前浙江省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现实需求和法治需要,充分体现了法学研究紧贴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主动服务浙江省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责任意识。
浙江省法学会为此组织了相关征文活动。据浙江省法学会研究部主任董服明介绍,征文得到了相关部门和广大专家学者的积极响应,共收到258篇论文。这些文章紧紧围绕主题,针对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产权司法保障、建立企业维权服务平台制度等问题,从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金融生态优化、法律风险防范等不同角度,通过深入调研和论证,提出对策和建议,对浙江省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规的出台起到积极助推作用。
浙江省政府法制办立法一处处长楼戬高度赞赏这次征文活动,称《浙江省保障“最多跑一次”改革规定》草案充分吸纳了浙江省法学会这次征文的成果,对此表示感谢。楼戬介绍了该草案的起草过程,指出立法的目的就是进一步保障和促进改革,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专家研讨
如何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
研讨会上,专家学者围绕如何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深入探讨。浙江省台州市海洋与渔业局综合局处长卢昌彩综合国内外营商环境研究情况,总结浙江探索打造全国最佳营商环境的实践,提出了浙江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思路和措施。
在浙江方子律师事务所主任方刚成看来,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涉及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等,其中法治环境应成为核心指标,浙江应在借鉴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汲取各地实践经验基础上,结合自身特点,为优化营商环境指标体系起到示范作用。宁波大学法学院教授郑曙光则以企业产权平等保护为视域,分析营商环境优化与法治化治理。他认为,企业产权制度在运行中仍存在立法缺乏系统性、企业并购中对民营企业产权保护不足、政府拆迁行为中欠缺对企业产权充分补偿等问题,应建立企业产权运行的规则体系、有形产权与无形产权一体化保护、投资者利益与企业利益一体化保护、完善企业征收补偿制度等实现营商环境法治化。
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检察官李坚结合司法实践通过对不正当操作电商信誉行为的刑法规则研究,提出相关机制建设和管控体系建设。温州市乐清市检察院检察官胡公枢也结合司法实践以挪用资金罪为例,分析企业营商环境的刑法保护,提出要将资金是否归还作为重要的因素考虑,审慎对待涉及非公企业负责人等挪用资金罪案件,为挪用资金的争议行为找寻解决途径,简化挪用资金罪的罪状,增加规定单位犯罪主体,增加拟制规定挪用资金未能归还的,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等。宁波市镇海区法院法官刘丽结合该院受理的银企纠纷案件数量与标的额呈“井喷”现状,对企业担保链的涉诉情况进行调研,并分析其成因,提出风险防范对策。
“最多跑一次”改革措施
要于法有据
与会专家学者还重点就“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入讨论。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刘恩认为,“最多跑一次”改革中面临改革举措触碰既有法律框架、改革依据缺乏法律保障、改革边界缺乏法律约束等困境,建议在改革内容上,顶层授权或法律豁免,在改革方式上,厘定边界依法改革,在改革成果上通过修法立法转化为法律或制度。
浙江省衢州市江山市委党校讲师祝燕结合江山先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实践,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革要更好服务,就要做到服务内容有法可依,服务要件于法有据,服务流程于法周延、于事简便,服务监督问责有据,服务的检验以群众满意为标准。
丽水市中级法院法官杨婷就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在丽水实施情况展开调研,对实践中存在的困境,提出相关建议及对策,以解决“立案难”,向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服务。宁波市镇海区干部王韬提出,行政审批改革的重点之一是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但将行政许可权从法定部门的职权中分离出来交给其他部门行使,涉及法定许可机关的变更和法定职权的转移,实践中阻力很大,需要对相关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必要性、合法性、合理性以及技术性作充分论证,以推动进一步探索。
宁波市鄞州区法院法官苏家成在司法实践中发现,行政机关有凭借“信息不存在”为由拒绝回应请求人之要求的趋势。他提出,在审理信息公开诉讼案件时,一定要高度重视信息不对称的特点,合理配置举证责任与证明标准,通过职权调查以及档案归类索引等制度积极消解信息劣势所带来的问题,最终促进信息公开的常态化。
讨论中,中国计量大学法学院教授陈永强、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教授罗文燕对所有讨论者的发言给予精到的点评和回应。
浙江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牛太升指出,营商环境是世界性课题,要集中研究营商环境法治保障措施,重点在行政法制改革。这次研讨会成果丰富实用,将尽快转化应用。下一步要进一步研究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行政法律措施要更积极主动,包括“最多跑一次”的法治保障,要使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措施特别是“最多跑一次”措施于法有据,涉及刑法罪名适用时要慎重,而民法救济要兜底,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公正和有效解决。
会上还表彰了获奖征文的作者。杭州、丽水、湖州、宁波等四个市级法学会获优秀组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