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2017年涉毒案件情况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6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气会,介绍2017年人民法院开展禁毒工作情况,发布2016年至2017年毒品犯罪审判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并公布8起体现人民法院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和涉毒次生犯罪的典型案例。

  据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马岩介绍,当前,受国际、国内多种因素影响,我国仍然处于毒品问题蔓延期、毒品犯罪高发期和毒品治理攻坚期。人民法院审理的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在2015年达到最高值后,近两年有所回落,但仍处于高位。2017年,全国法院一审审结毒品犯罪案件11.32万件,同比下降3.74%。

  根据司法大数据分析,案件中广东、四川、湖南、云南等多个省份毒品犯罪数量相对较多;毒品走私入境、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非法生产、买卖制毒物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和“零包”贩卖、容留吸毒等末端毒品犯罪多发;涉案毒品种类多样化,初步呈现出海洛因、冰毒、新精神活性物质等毒品“三代并存”的态势。

  面对严峻的毒品犯罪形势,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重点严惩走私毒品、制造毒品、大宗贩卖毒品等严重毒品犯罪,并加大对制毒物品犯罪、多次“零包”贩卖毒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毒及非法持有毒品等犯罪的惩处力度。对毒枭、职业毒贩、累犯、毒品再犯等罪行严重和主观恶性深、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分子,该判处重刑至死刑的,坚决依法判处。2017年,全国法院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至死刑的毒品犯罪分子21733人,重刑率为21.93%,高出同期全部刑事案件重刑率7.89个百分点。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牵头并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起草毒品犯罪案件证据规则,相关工作进展顺利,文稿已趋于成熟,拟尽快出台。证据规则根据公检法三机关办理毒品犯罪案件的职责划分,分别规定了侦查、起诉、审判等环节收集、审查证据的具体要求,对进一步规范毒品犯罪案件的证据收集、审查工作,确保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发布会当日,最高法公布了何信泽制造毒品案、龚金洪故意杀人案、曾金华等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案等8起毒品犯罪和涉毒次生犯罪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