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西掀起凌厉攻势打击“涉黑涉恶”
山西省各级政法系统按照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在全省范围打响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一批涉黑涉恶团伙纷纷被打掉。同时,在扫黑除恶攻坚战阶段加强了部署,力保扫黑除恶行动持续、全方位推进。
□本社记者 周頔 综合报道
5月29日,山西省多个地市的公安机关对外通报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战果:在警方的组织和部署下,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团伙被依法摧毁,其中包括了农村家族恶势力团伙、暴力讨债恶势力团伙、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等。
此前一天,山西省多地法院同日集中宣判了6案61名涉黑被告人。
今年以来,山西省各级政法系统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在全省范围内打响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
依法严打涉黑文物犯罪
5月27日上午,“守护文明,利在千秋:山西公安机关打击文物犯罪成果宣传”展览在山西博物院隆重启动。
这次成果宣传展,集中展示了2018年以来山西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文物犯罪取得的最新战果。山西省公安厅专门调集了各地公安机关成功追回的珍贵文物491组(4431件)参展。其中,国家一级文物25件(组),国家二级文物80件(组),国家三级文物199件(组)。这些珍贵文物,大多系黄河流域商周时代青铜重器,件件精美,都具有十分珍贵的历史文化价值。
据了解,这也是20多年来山西省公安机关向社会展示的追缴文物数量最多、文物等级最高的一次打击文物犯罪成果宣传展。
在文物被追回的同时,山西“扫黑第一案”、闻喜侯氏“盗墓黑帮”案相关被告人日前也陆续被审判。
据了解,侯氏“盗墓黑帮”的头目原为20世纪90年代的文物案逃犯,躲过风头之后“招兵买马”,盗贩文物,成为当地的黑恶势力集团。为了保护众多的国家宝藏,山西省闻喜县警方专门成立了文物犯罪侦查大队。然而,在巨额经济利益驱动下,一些保护文物的民警竟沦落成保护罪犯嫌疑人的“工具”。
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侯氏“盗墓黑帮”成为山西“扫黑第一案”。此前山西省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对侯金发、侯金海、侯金亮等9名被告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盗掘古墓葬罪等16项罪名案件依法进行了公开宣判。他们共同或分别实施犯罪74起,违法行为14起。其中1人被判处死缓,侯金发、侯金海等8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张选忠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
“山西是中华民族重要的发祥地之一,是全国文物数量最多的省份之一,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数量位居第一。文物作为民族智慧的结晶,更是国家和民族精神的象征。确保文物安全,事关文化传承,事关文明永续,是既要面对历史又要面向未来的功德事业。”
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厅长刘新云指出,山西公安机关和广大公安民警,坚持把打击文物犯罪同“扫黑除恶”斗争结合起来,有效实现了打击文物犯罪与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深度融合、相互策应。
“怀着对五千年历史文明高度负责、对子孙后代高度负责的精神,针对一些地方文物犯罪多发态势,特别是聚焦文物犯罪背后隐藏的黑恶势力和‘保护伞’问题,在全省公安机关部署开展了为期三年的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刘新云谈道,通过提出“三追一挖”和“四不放过”工作要求,通过采取“厅长双周调度”和“专案异地用警”等强有力措施,向各类文物犯罪发起了凌厉攻势。通过办案民警奔赴广东、云南、上海、澳门等地抓逃追赃,不断取得重大战果。
据了解,截至目前,全省公安机关共破获文物犯罪案件230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96人,打掉犯罪团伙29个。
黑恶犯罪集团纷纷覆灭
在山西扫黑除恶行动中,一批被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黑恶犯罪集团纷纷覆灭。
自今年1月以来,山西省朔州市以李某红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为达到影响干扰农村基层政权选举的目的,实施了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对当地农村基层政权建设造成严重破坏。记者获悉,2018年1月朔城区某村进行换届选举,前任村干部张某指使犯罪嫌疑人李某红设法破坏选举,防止他人当选。选举唱票时,李某红冲上前将选票撕毁。为此,李某红被当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5日。在李某红被行政拘留期限届满出所时,该犯罪团伙成员纠集一群社会闲散人员在行政拘留所门口燃放鞭炮,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2月13日,朔州市公安局朔城分局打掉以李某红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团伙犯罪成员5人,对1名在逃犯罪嫌疑人进行追逃,破获寻衅滋事、强迫交易、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刑事犯罪案件4起。
3月6日,晋城阳城县公安局打掉一个以陈某楠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团伙成员4人,破获刑事案件5起。自2017年8月以来,犯罪嫌疑人陈某楠组织犯罪团伙成员杨某峰、张某杰、原某英、李某丰,通过创办公司,向社会发放小额贷款业务,以此谋取非法利益。其经营中,通过实施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行为,向借贷人强行收取高额利息、违约金,非法获利10余万元。2018年2月,犯罪嫌疑人陈某楠将刘某叫至公司,以刘某未按期归还4300元欠款为由,指使犯罪团伙成员逼迫刘某打欠条,并将其扣留。直至刘某家人出资1万元后,刘某才得以脱身。2018年2月,陈某楠授意犯罪团伙成员强行向王某讨要欠款,犯罪嫌疑人将王某非法拘禁,采用威胁、殴打、拘押等手段,长时间限制其人身自由。
3月12日,忻州代县公安局打掉一个以张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团伙成员8人,对在逃的1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追逃。
值得关注的是,在2018年3月,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打掉了一个以李某为首的使用“套路贷”“一车二押”方式进行诈骗的恶势力犯罪团伙,抓获犯罪团伙成员7人,破获刑事犯罪案件4起。据悉,犯罪嫌疑人李某以“某商务咨询有限公司”“某天成公司”为依托,网罗社会闲散人员闫某兄、王某、李某中、任某星等人组成犯罪团伙。该犯罪团伙利用公司放贷后,部分欠款人无能力偿还高利贷本金及高额利息,又急于还款的迫切心理,以欠款人的名义购买二手汽车,迫使欠款人使用该车辆以“套路贷”“一车二押”等方式,骗取他人钱财还账,以此获取非法利益。
目前,这些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与此同时,山西法院也对一批涉黑涉恶案件进行了宣判。5月28日,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沁水县、平遥县、文水县、广灵县、泽州县等地法院对6个涉黑恶案件进行集中宣判,涉及被告人61人。另外,截至5月24日,太原检察院共审查4个涉黑组织犯罪,批准逮捕27件69人,受理起诉2件35人;审查22个涉恶团伙犯罪,批准逮捕28件155人,受理审查起诉7件28人,提起公诉2件9人。
攻坚战阶段加强部署
在全国扫黑除恶进入攻坚战阶段的重要时期,山西政法系统连续召开部署会议,掀起了扫黑除恶新高潮。
4月25日,山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商黎光出席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培训班开班式,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决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重大政治任务。
5月6日,山西省公安厅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五次推进会,传达学习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商黎光在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重点工作的通知》《关于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深挖“保护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工作方案》,听取各市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工作汇报,就进一步推进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做出安排部署。
5月16日,山西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对在全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进行部署。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各项部署落地见效,山西省委决定成立5个由正厅级领导干部带队的督导组,对各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这次督导检查,是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全面自查。
督导检查的主要对象是各市党委和政府,以及承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的有关部门,同时要下沉到工作薄弱的县及其有关部门。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市、县,要开展专项督导;对涉及的重点案件,督导组要直接到县乡党委、政府和村(居)党组织进行督导。督导期间,主要采取听取汇报、调阅资料、调研座谈、个别谈话和现场抽查等方式开展。
值得一提的是,太原市在全省率先建立起重大案件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制度,坚持对所有涉黑案件和重大疑难涉恶案件提前介入。目前,太原市办理的4起涉黑案件,检察机关均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参与案件分析会、协调会30余次,提出取证意见200余条。对基层院办理的拟作不批捕、不起诉决定的黑恶案件,均要求向太原市检察院请示报告,由太原市检察院扫黑除恶办公室组织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研究提出意见。建立检察长落实主体责任台账、领导小组工作台账,黑恶案件办理情况台账、摸排线索及移交台账,详细记录扫黑除恶工作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