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更正公告:本报刊登于2018年6月2日的遗失公告,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仁怀市2011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程目资料专用章应为贵州建工集团第一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仁怀市2011年度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程项目资料专用章,特此声明。
贵州瑞钇丰物资有限公司、贵州嘉盛锌物资有限公司、贵阳锐宇物资有限公司、贵阳权铭源达贸易有限公司、贵阳明茂物资有限公司、贵州乾兆鑫物资有限公司、贵州广丰钢铁物资有限公司、贵阳市云岩区黔元汇通小额贷款公司、姚占龙、张德琴、邱志清、姚占军、陈仁贵、林静、杨崇莲、孙德雄、黄云英、余建明、余梦、邱家武、邱仕文、杨唐敏、洪维、洪家堃、聂锌、商丽娟、聂长琦、谢国琼、梁杨、杨唐梅:本院审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矿山支行与被告贵州瑞钇丰物资有限公司、贵州嘉盛锌物资有限公司、贵阳锐宇物资有限公司、贵阳权铭源达贸易有限公司、贵阳明茂物资有限公司、贵州乾兆鑫物资有限公司、贵州广丰钢铁物资有限公司、贵阳市云岩区黔元汇通小额贷款公司、姚占龙、张德琴、邱志清、姚占军、陈仁贵、林静、杨崇莲、孙德雄、黄云英、余建明、余梦、邱家武、邱仕文、杨唐敏、洪维、洪家堃、聂锌、商丽娟、聂长琦、谢国琼、梁杨、杨唐梅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黔01民初684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恒辉木业有限公司、钱轶、王立云、陈菊霞、陈天祥、徐静敏、王少雷、杨俊、赵福荣、胡建、杨小溪: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河支行与被告贵州恒辉木业有限公司、钱轶、王立云、陈菊霞、陈天祥、徐静敏、王少雷、杨俊、赵福荣、胡建、杨小溪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黔01民初97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贵州恒辉木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河支行银行承兑汇票票款本金23945400元及利息9930600元(之后的利息,以23945400元为本金,按每日万分之五的利息的利率标准,从2017年8月9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二、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河支行对筑房他证云岩字第T1405090号、筑房他证云岩字第T1405235号、筑房他证云岩字第T1406641号所登记的房屋,在变卖、拍卖后所得价款在本判决第一项确定的债务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其中陈菊霞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壹亿肆仟肆佰万元,王立云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玖仟陆佰万元,钱轶、陈天祥、徐静敏、王少雷、胡建、杨小溪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肆仟捌佰万元);三、被告杨俊、赵福荣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之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杨俊、赵福荣各自担保的债权最高额为肆仟捌佰万元),并在履行保证义务后,有权就已履行的部分向
被告贵州恒辉木业有限公司进行追偿;四、驳回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河支行的其余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12615元,由被告贵州恒辉木业有限公司、陈菊霞、王少雷、王立云、钱轶、陈天祥、徐静敏、胡建、杨小溪、杨俊、赵福荣共同负担。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国富、方芳: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永贵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贵阳大正泰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郑平、王琳、王晟宇:本院已受理上诉人贵阳羽东贸易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河支行、贵阳大正泰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郑平、王琳、王晟宇金融借款与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黔民终66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贵阳羽东贸易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175496元,减半收取87748元,由上诉人贵阳羽东贸易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王琳、王晟宇:本院已受理上诉人贵阳羽东贸易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小河支行、贵阳大正泰莱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及原审被告贵州广商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郑平、王琳、王晟宇、提宜宸金融借款与保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黔民终7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上诉人贵阳羽东贸易有限公司撤回上诉。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二审案件受理费364978元,减半收取182489元,由上诉人贵阳羽东贸易有限公司负担。本裁定为终审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
贵州恒博经济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曹支行与被告贵州恒博经济贸易有限公司、贵阳洪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黔0111民初3376号〕,现依法向贵州恒博经济贸易有限公司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姚主兵:本院已受理原告贵州松宇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被告姚主兵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1点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罗鹏:本院受理平塘县恒泰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韦文霞、谢麒麟:本院受理韦文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8)黔2727民初60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韦文霞、谢麒麟:本院受理韦文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8)黔2727民初59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刘屈明:原告许殷与被告刘屈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黔0111民初2199号】,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会议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阳风景线物资有限公司、贵州宁旺烟花爆竹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刁卫东、杨顺云:本院受理原告贵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黔灵支行诉被告贵阳风景线物资有限公司、贵州宁旺烟花爆竹产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刁卫东、杨顺云金融借款纠纷一案(2018)黔01民初528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30(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朝伟商贸有限公司、凤冈县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培朝、黄益艺:本院受理原告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分行诉被告贵州朝伟商贸有限公司、凤冈县绿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郑培朝、黄益艺纠纷一案(2018)黔01民初499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30 (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路言志:本院受理温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7)黔0103民初610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内容为:被告路言志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温杨借款本金342000元及相应利息(该利息截止2017年8月16日为144160元,2017年8月17日起至借款还清之日止的利息,以342000元为基数,按照月利率2%计算)。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阳市云岩区人民法院
贵州宜中祥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福泉市祥耀矿业有限公司、福泉市云丰矿业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宜中祥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上网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参加诉讼通知书、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贵州省福泉市人民法院
胡爱军:本院受理的原告潘琴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杨胜兴:本院受理(2018)黔2727民初883号原告刘印洪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九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平塘县人民法院
陈双:本院受理原告杨廷江诉被告刘祥、陈双、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贵阳中心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我院领取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铁路运输法院
贵州晨宇星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金春彪、孙叶、赵勇良诉你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公司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为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9时1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毕朝政:本院受理原告朱联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一、判决被告支付货款32160元;二、判令被告支付利息,以32160元为基数,从2017年5月3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1.5倍计算至本案履行期间届满为止;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四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甘荫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曾伟:本院受理原告玉屏县顺丰钢材经营部诉曾伟,四川龙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玉屏侗族自治县房地产开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无法直接或通过邮寄等方式向你送达民事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黔0622民初165号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为:被告曾伟在判决书生效后30日内支付原告玉屏县顺丰钢材经营部货款1,301,714.00元;驳回原告玉屏县顺丰钢材经营部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4,055元,由被告曾伟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铜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提起上诉,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州省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杨凯、汪娅:本院办理的申请执行人王贵龙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中需对你所有的坐落于镇宁自治县城关镇起凤街,产权号为:36004241,面积为367.39平方米的房屋进行评估,评估后依法进行拍卖。现公告向你送达评估机构选择通知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则视为放弃权利。
贵州省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贵州贵仁合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徐帆诉贵州汇生林业开发有限公司、贵州贵仁合担保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案号为(2017)黔01民初863号,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2017)黔01民初863号被告贵州汇生林业开发有限公司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魏敏:本院已受理原告杨杰与被告魏敏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黔0111民初220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豪车投资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尚国亚、刘帮艳:原告贵州锡胜贸易有限公司、王宏诉被告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本院(2018)黔0111民初87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邹家梁:本院已受理原告吴自伟与被告你、青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人民法院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2018)黔0111民初2000号民事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日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邹家梁:本院已受理原告刘连保与被告你、青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人民法院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2018)黔0111民初2001号民事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日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夏永文、马中华、曾开明、陈元芹、陈元江、朱洪均、薛占前:本院受理原告杨大英、戴梅仙、杨浩铭诉你们生命权、
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黔0102民初100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第二人民法庭(二戈寨)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韦顺鹅、姚东兵:本院受理的原告魏惠强、魏昕与被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六盘水中心支公司及你二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等诉讼材料。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判决。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王波:本院已受理原告陈中秋与被告王波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黔0111民初3092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卫大均:本院受理的原告黄子华诉被告卫大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黔0111民初51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则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孙华宇:本院受理原告王大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黔0102民初24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张献伟:本院受理原告文华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因无法直接向你送达诉讼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为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休假日顺延)下午14时10分在本院第一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
刘定忠、马文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与被告刘定忠、马文庆、贵州宏立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18)黔0111民初2529号],因你们下落不明,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庭前会议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人员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点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花溪区人民法院第四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湘能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诉被告湘能实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一案(2018)黔01民初423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30 (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贵州湘能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小河支行诉被告湘能实业有限公司金融借款纠纷一案(2018)黔01民初409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及证据、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证据交换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 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30 (如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州省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徐州宏桥钢结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董祥伟与被告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第三人徐州宏桥钢结构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人民法院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2018)黔0111民初2073号民事裁定书。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自公告送达期满之日15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
贵州鑫禾森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贵州德鸿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诉被告你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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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鑫亿达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贵州恒泽昌盛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四川天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阳花溪支行诉被告你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及裁判文书互联网公布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第三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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