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南通:创新社会治理 建设法治港闸
本报讯(记者顾娟 通讯员刘露 陈建峰) 争创江苏省法治示范区,南通市港闸区4年迈了四大步:2014年,区政府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江苏省法治县(市、区)创建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16年度被省综治委授予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县(市、区)和省平安县(市、区),公众安全感97.5%。2017年,法治建设满意度99.5%,全省并列第一,公众安全感97.25%,全省持续领先;寄递物流业安全监管“港闸模式”开始走向全国,“三所共建”更是获得中央政法委的肯定,并被评为南通市2015-2016年度“十大法治事件”。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础在基层。2016年以来,港闸区始终以争创江苏省法治示范区为目的,以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核心,加强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营造法治浓厚氛围,完善法治惠民举措,全力构建党委统筹、各方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探索出了一条契合实际、彰显特色、卓有成效的法治港闸建设之路。”谈及这两年的工作成就,江苏省南通市港闸区委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部长、统战部部长朱玉强说。
压实法治之责
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制
对照《江苏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港闸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相关职责,定期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做到整体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关键节点亲自督办。据了解,2017年,为及时解决各类重点难题、协调各方力量参与法治建设,港闸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专题研究法治工作15次;针对不同单位、部门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签订差异化领导责任书60余份。港闸区委、区政府还将法治建设的重点推进任务和重点整治的薄弱环节,分解成若干具体目标,明确定性定量考核指标,落实责任主体,实行项目化推进、责任化管理,并由区依治办牵头进行指导考评,对责任履行不到位的,依照党内问责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严厉问责。
夯实法治之基
全面推进基层基础规范化建设
目前,港闸区5个街道(开发区)综治法治中心实现全覆盖,全部达到市示范级标准。其中陈桥街道综治法治中心已达全省领先水平,先后为全省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现场会、省法治建设苏中片区座谈会等提供观摩点。全区64个法治工作室,62个达到省一级标准,覆盖率96.9%。此外该区不断充实基层法治专干力量,通过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形式,实现律师顾问区、街道、村(社区)三级全覆盖。近年来,该区还着力打造了各级各类法治文化阵地130多家,创成省级示范点3个,市级示范点11个,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的同时,也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教育氛围。
凝聚法治之力
切实确保法律法规有效实施
港闸区创新三大品牌,一是港闸区法院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重启人民调解室——“老王”调解室,与辖区各街道“三所共建”工作室对接,并开辟“空中调解”平台,方便外出、异地当事人参与调解,形成了覆盖全区各街道、各村居的调解网格体系。2017年以来,已成功调解各类纠纷367件,调解成功率近八成;二是完善诉讼服务机制,开展跨区域立案诉讼服务试点工作,安排专职人员负责,确保及时接受立案信息,保证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三是区检察院建立新型监督机制,成立了长江流域(南通段)环境资源保护行政执法检察法律服务中心,与南通市海事局、南通市环保局、南通市渔政监督支队等执法单位开展工作对接,共办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15件、非法采矿案6件、污染环境案16件,形成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惩治犯罪的合力。
该区唐闸镇街道办事处试点实行相对集中处罚权改革,成立副科级建制的城管综合执法局,厘清权力清单,充实执法队伍,规范开展行政执法工作。据统计,全年共开展专项整治59次,作出行政处罚1031起。
擦亮法治之眼
全面提升法治建设质效
针对基层社会治理中出现的各职能部门合力不强、专业力量不足等问题,港闸区委区政府整合社会资源,推出由党委领导,政法部门牵头,司法所、公安派出所、律师事务所合力处置矛盾纠纷的“三所共建”模式。
以“三所共建”为突破口,港闸区这几年全力打造法治惠民街区,实行“一块牌子、两轮驱动、三个平台、四项功能、八大中心”的“12348”运行模式。街区以党建引领政法工作,实现党建和政法工作的相互融合;以法律服务、青少年法治教育、法治宣教、法治督导等八大中心为依托,充分利用“实体、虚拟、移动”三大服务平台,实现宣教培训、咨询服务、权益保障功能、法治督导等四项功能。法治惠民街区建设为群众带来了便捷的法律服务,已成为港闸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