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保护生态环境司法意见及典型案例

    本报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新时代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通报第二届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结果、发布服务保障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十大典型案例。

  《意见》共分为5个部分21条,分别从服务保障污染防治和生态安全保护、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三个方面明确了环境资源审判的工作重点,并就进一步健全完善环境资源审判体制机制做出部署。

  《意见》要求,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服务保障污染防治和生态安全保护。《意见》同时强调,要完善环境资源专门化审判机制,坚持专业化发展道路,继续深化法院组织体系改革,持续推进环境资源管辖制度改革,探索将跨省级行政区划等重大环境资源案件纳入跨行政区划集中管辖范围,推进跨区域司法协作、全流域协同治理。

  据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魏文超介绍,2017年,全国法院共受理各类环境资源民事一审案件207552件,审结190125件。其中,受理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侵权纠纷案件2932件,审结2351件;受理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纠纷案件204620件,审结187774件。通过追究污染环境、破坏资源行为人的民事责任,促进生态环境的修复改善和自然资源有序开发。

  发布会当日,通报了第二届全国法院环境资源优秀裁判文书评选结果,并发布人民法院服务保障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典型案例。

  据了解,此次发布的十个典型案例均来源于裁判文书获奖的案件,涉及非法排放废酸液污染环境、非法采矿、失火造成林木损毁、水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涵盖大气、水、土壤、矿产、林业等环境要素和自然资源,涉及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以及环境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对于统一环境资源案件裁判标准,完善审理规则能够起到较好的示范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