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建引领 内修外练 服务中心 共治共享
党建引领 内修外练 服务中心 共治共享
山东省昌邑市法学会在融入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中飞跃
□本社记者 孙英哲
□薛梅 通讯员 韩亚宁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提升基层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确保把中央和省委对意识形态工作的各项要求贯彻到法学会和法学研究工作各方面,近年来,山东省昌邑市法学会坚决落实“弘扬法治精神、创新法律服务”工作要求,大力倡树“研法辅政、用法为民”工作理念,内修外练,服务中心,主动融入社会治理工作大局,探索实施了党建引领和“法律义工+法学会工作”等做法,社会贡献度、认同度和影响力不断提升,得到党委政府的肯定,受到企业、群众的欢迎。今年3月份,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王其江到昌邑调研考察,对昌邑以党建促会建和法律义工等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本社记者全程跟踪报道,对昌邑市法学会工作有了更深层次的了解与认识。
坚持党建引领
始终将党组织建设作为“风向标”
在健全完善有机构、有编制、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有活动“六有”为标准的基础上,把党的建设特别是组织建设贯彻法学会各项工作始终,不断加强自身建设。记者了解到,目前,现有团体会员17个,个人会员190名,党员161名,法治信息员984名,设有一个法学会义工会。一是组建法学会党组织。在昌邑市委的领导下,坚持以党建促会建,经与组织部门反复研讨、充分论证,比照社会组织党建模式,2017年10月,市委批准昌邑市法学会成立党组,隶属市委两新工委,30个法学会工作站全部成立党支部,98个社区法律服务诊所成立党小组,实现了党组织的全覆盖,切实发挥了战斗堡垒作用。二是建立适合法学会特点的党员管理制度。与组织部门沟通,专门研究制定了法学会党员管理办法,所有法学会党员会员活动实现“二次覆盖”,原组织关系不变,在参加法学会活动时,接受法学会党委管理,对会员实行积分制定量绩效考核,实现党建工作的无死角、全覆盖。三是建立项目工作党小组制度。坚持每项工作、每项活动都党建先行,先成立临时党小组,再开展工作,将党的组织性和政治性贯穿活动始终。依托“纵到底、横到边”的党组织架构,人员活动全部纳入组织管理,提高了政治引导实效,增强了法学会“三性”。四是建立会员队伍建设管理制度。研究印发了《关于做好“五老人员”加入法学会员工作的通知》,将经验丰富、热心公益事业的老党员、退休老干部、老法官、老检察官等吸纳为会员,扩大了会员的覆盖面。研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学会员队伍建设的通知》,大力提升会员服务管理规范化水平,将法学会打造成为会员之家和会员发挥作用的平台,涌现出了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郭占鳌、齐鲁最美警察李纪友、昌邑最美党员王文浩等一批法学会会员先进典型。
坚持品牌提升
始终将义工服务作为“重头戏”
积极做强法律志愿者服务这一传统品牌,用义工服务品牌提升法学会形象,拓展义工服务内容。成立了昌邑市法学会法律义工服务中心,依托法学会工作站和社区法律服务诊所,建立市、镇、社区三级覆盖,服务延伸到社区的义工服务网络,专门制定了工作规程、会员参与绩效和年度工作考核等制度规范,法律义工与法学会工作实现高度融合,带动昌邑市法学会全面深入参与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法律义工活动规范有序开展,打响“爱心小屋”、王文浩工作站等系列法律义工品牌,提升了法学会的社会影响力,群众知晓度和认同度不断提高。法律义工吸引了大量热心公益事业、各有自身优势人员参加,丰富了法学会队伍构成,成为法学会工作的重要参与力量。法律义工放大了法学会“第三方”优势,有效拓展了法学会工作内容,提升了法学会工作成效。借力“第三方”身份优势,参与了棚户区改造等重点项目的“访民情、听民意”大调查,大大提高了项目推动的质量和效率;成功化解多起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一批涉法涉诉信访老户息诉罢访;组织开展了《信访条例》和涉法涉诉信访改革有关知识专题宣传,与群众充分互动交流,效果明显。
坚持共融共促
始终将发展大局作为“主战场”
着眼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党政所急、群众所需,立足于法学会法律专业优势和人才优势,坚持融智融力,专门遴选了30名法学联络员,与相关部门建立沟通纽带,及时跟上工作。深度融入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中。一是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围绕中心工作,组织会员积极参与重大决策、重点项目法律风险评估,参与市委、市政府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参与依法行政法律质效评估等工作;围绕涉法涉诉信访、征地拆迁、劳动纠纷、环境保护等社会矛盾热点开展调研,提出治理建议,累计80余条意见建议进入各级党委政府决策,“法治智库”的参谋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二是深度融入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与综治部门密切联动,实现法学会机构人员和工作深度融合。根据综治部门的需要,组织法学会员为综治队伍举办法律培训和法律讲座5期,提升了综治队伍法律素质和工作的法治化水平。坚持社区法律服务诊所与综治中心同建设,接受综治中心的调度和指派参与矛盾纠纷化解,第一时间解决矛盾纠纷,防止激化升级,推动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社区的治理目标。积极参与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工作,组织会员积极参与市、镇、社区、村四级调解平台和市直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平台、联动调解平台建设,积极参与“信访积案攻坚化解年”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集中化解行动等各类活动;积极参与重点群体政策法律解释工作,组织会员与重点人员见面,解读政策法律,做思想教育工作,为社会稳定大局贡献了法学力量。三是融入全市大普法宣传工作。与普法办、市委宣传部、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进行沟通、协调,实现法律宣传工作联动、联合。广泛开展法律六进等活动深入机关、企业、学校、乡村、社区以及其他基层单位,有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社会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推动社会法治精神的培育。四是融入服务经济发展工作。开展“法学会进民企活动”,建立10处企业家工作站,为企业提供合同审查20余次,法律咨询、法律意见50余条,帮助企业规范运作,有效预防法律风险。
坚持共建共治
始终将机制创新作为“主旋律”
大力实施农村依法治理规范提升工程,用法治的制度意识和程序意识帮助建立长效治理机制,在各镇街区参与打造并实施了事前“阳光听证”,在社区、村级重大事务决策中组织推行决策事前听证,实现了村级决策由“干部当家”向“群众做主”转变、由“指挥群众干”向“围绕群众意愿干”转变、由“自主决议”向“社区听证”转变,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最大限度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今年以来,通过事前听证化解矛盾纠纷120多起,全市10个镇街区没有因村级事务决策发生一起矛盾纠纷。一是聚焦“三类问题”,厘清听证事项。根据事件类型和化解难度,把需要听证的事项划分为村内矛盾纠纷、社区、村庄中心工作、复杂疑难问题三类,因案施策,灵活运用。每类问题都坚持既查清事实、明晰责任,又消除隐患、定纷止争,努力在最早的环节,最低的层级,用最小的成本,解决最大的问题,达到综合效应最佳效果。二是抓实“四个步骤”,周密组织实施。抓好听证筹备,听证会以社区为单位组织筹备,设主持人、当事人、听证员、记录员,吸收部分群众作为旁听人员参与。建立了主持人库、听证事项库、听证员库3个“要素管理库”,主持人由镇街区科级干部或社区书记担任,听证员从“两代表一委员”、站所负责人、律师及各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等群体中选择确定,记录员由镇街区或社区工作人员担任,保障听证会顺利召开。搞好现场听证,听证会借鉴法庭设置陈述、举证、质证、辩论、调解(涉及双方利益适用)、形成处理决定或签订调解协议书六个环节。加强跟踪回访,听证主持人负责督促当事各方按照规定的方式、期限履行有关义务。变被动“等访”为主动“下访”,对事前听证决策后仍有意见的个别群众,坚持主动回访、释疑解惑,做好做实“疏、帮、服”工作,尽最大努力把“对立面”变成“同盟军”。做好资料存档,听证全程采取书面文字记录与视频录像结合的方式进行记录,到会签到、会议发言、听证结论等都由全体人员签名确认。听证会结束后,及时整理听证资料,形成听证卷宗,做到档案文书、影像资料齐全,经审查合格后,一案一卷,归卷入档。三是做好结合文章,形成工作合力。与“一村一法律顾问”相结合,充分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所工作人员等法律专业知识丰富、受群众信任的优势,为村(社区)治理提供法律意见,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开展法治宣传,引导党员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同时,法律顾问及时收集可能引发矛盾纠纷的信息,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群众重大利益的事项,及时向司法行政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为掌握社会矛盾动态提供参考,为预防和解决矛盾纠纷提出法律意见,为顺利开展好事前听证提供法律依据和法律支持。与人民调解组织建设相结合,把“事前听证”作为人民调解的重要手段,与“警民联调”“律师参与”等有机结合,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预警、化解工作机制,统筹整合各方力量,形成群众信任的基层综治新路子,及时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共治共享
始终将网格化管理作为“压舱石”
大力实施城乡社区服务管理,积极打造法学会员、法治信息员参与网格化管理,宣传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解决问题的“新舞台”和“实验场”,共参与化解各类矛盾纠纷545起,协助破获各类案件300余起,筑牢了基层和谐稳定的第一道法治防线。一是统筹谋划摆布,确保网格“建得好”。按照“社区有网、网中有格、格中有人、人负其责”的网格化管理模式,科学画格、力量下沉、治本控源,全市实现了网格管理服务全覆盖。在城市社区,将14个城市社区划分为142个网格,配齐配强142名网格员。在农村社区,以690个行政村为基本单元,划分建立了690个网格。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警务助理,警务助理同时兼任网格员和信息员。整合基层各种资源,由社区党组织书记任网格长,社区干部、社区民警、网格员、物业管理员、社区志愿者、法律义工等组成网格服务队伍108支。网格员、警务助理实行“一岗多责”,既要负责掌握社情民意、采集基础信息、举报违法线索等工作,又要承担村级供水、村庄规划监督、民政事务协办等15项具体服务的工作。二是规范工作流程,确保网格“运行好”。围绕提升网格整体运行效率和工作质量,抓实信息搜集、研判处理、跟踪反馈“三个环节”,推动网格管理规范化、高效化、精准化运行。充分发挥网格员“知民情、知格情、知户情”的优势,第一时间排查收集网格内民生状况、治安安全隐患、重点管控对象等各方面信息,为问题解决提供第一手资料。对排查汇总的各类信息,问题较为轻微、能够及时处理的,由网格员迅速采取措施,果断处置、就地解决,防止“小问题”拖成“大矛盾”;问题较为复杂、一时无法处理的,通过手机APP上报网格长,由网格长每周召开一次民情分析会,对网格内出现的突出问题和重大矛盾纠纷进行分析、研判和商讨,通过“事前听证”“警民联调”“律师参与”等途径,制定有针对性的解决办法,确保各类问题在当地得到有效解决,最大限度减少矛盾上行。对办理完结的各类事项,及时跟进回访,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建议,巩固工作成果。三是加大支持力度,确保网格“保障好”。制定印发《关于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意见》,成立网格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社区网格化建设的指导推进,协调解决网格化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各镇街区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坚持把网格员工作补贴列入市、镇两级财政预算,并为网格员统一配备了服装、电动车和装有APP工作终端的手机。研究制定了网格员考核办法,将工作补助与工作成效挂钩,实行一案一奖,根据案(事)件重要程度给予50—300元不等的现金奖励。同时,将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和全市综治暨平安昌邑建设工作考核,充分调动起网格员工作积极性。
下一步,昌邑市法学会将继续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政法委及上级法学会的部署要求,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发挥法学会作为第三方参与矛盾化解等问题的独特优势,不断开创工作新局面,让法学会工作踏上新征程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