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十三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通过《联合声明》圆满闭幕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近日,第十三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一致通过《第十三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联合声明》,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落下帷幕。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俄罗斯联邦最高法院院长维亚切斯拉夫·列别杰夫出席闭幕式并致辞。
经与会各方认真磋商,会议通过《第十三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联合声明》(以下简称《联合声明》)。《联合声明》指出,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之间的司法交流与合作,有助于维护本地区的持久和平、安全与稳定,提升各成员国之间的相互信任与睦邻友好关系。各成员国与会者,愿意加强和深化司法合作,合力打击跨境犯罪,完善解决国际民商事纠纷的手段。《联合声明》强调,成员国最高法院应遵循“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相互借鉴有益经验,提升司法信息化水平,加强合作,巩固本地区和平、维护全球安全稳定。《联合声明》就加强典型案例、裁判文书等信息交流,健全完善本国非法证据排除制度,促进跨境货物买卖法律规则的协调统一,开展法官之间的交流互访和加强法官培训等达成广泛共识,提出了具体目标和措施。
周强在致辞中指出,本次会议对各方深化上海合作组织框架内司法合作,更有效地打击犯罪、化解纠纷,为推进“一带一路”建设,为促进本组织地区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出明确思路、指明前进方向。本次会议通过的《联合声明》,必将对各国司法关系发展和各领域合作共赢产生深远影响。
周强指出,这是一次成果丰硕、增进友谊、继往开来的会议。会议开启了各国司法交流合作的新篇章,标志着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之间的司法交流合作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
维亚切斯拉夫·列别杰夫在致辞中向本次会议的成功举办表示祝贺,他说,此次会议就各国司法实践领域一系列问题进行了富有建设性的探讨,对于增强各国友谊和互信,进一步开展合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与会各国要继续加强对话交流,深化务实合作,采取有效措施共同打击有组织犯罪、恐怖主义、毒品贸易、洗钱等犯罪行为,共同应对各种挑战,维护地区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