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态平衡诉讼观:理论与实践” 研讨会在京召开

   本报讯(记者王涵) 5月23日,由国家检察官学院、中国犯罪学学会主办,《中国检察官》杂志社承办的“动态平衡诉讼观:理论与实践”研讨会在京召开。来自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四川大学等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的刑事诉讼法学、犯罪学、刑法学等领域的专家学者及公、检、法、律方面的实务工作者60余人参加了研讨会。

  与会专家围绕动态平衡诉讼观的内涵及其观念和方法论意义,以及“当下刑事司法实务中的冲突与衡平问题”“刑事诉讼证明标准把握中的衡平问题”等议题,从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法相平衡、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平衡、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相结合、诉讼公证与诉讼效率相平衡等角度进行了深入探讨。

  作为动态平衡诉讼观的提出者,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著名法学家陈光中在其主旨演讲中指出,无论是中西方哲学,还是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均对事物发展的动态平衡规律有着深刻阐释,而动态平衡诉讼观是其在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中一以贯之的哲学理念。具体到刑事诉讼法学,动态平衡诉讼观主要包括刑事实体法和刑事程序法相平衡、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相平衡、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相结合、控辩对抗和控辩和合相统一、诉讼公正与诉讼效率之间的合理平衡等方面内容。

  同时,陈光中教授还对现阶段刑事诉讼法施行中“惩治犯罪和保障人权不平衡引起的冤假错案有待进一步解决”“控辩不平衡导致法律援助制度仍有不足”以及“新法实施可能引起的刑事审判不平衡”等现实问题提出了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