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儿童身边不容忽略的伤害

当心智并不成熟的少年儿童面对校园欺凌、“网游”诱惑以及其他社会不良习性的侵害时,大多表现出困惑、无所适从、惶惶不安,这就需要学校、家庭给予他们更多关爱的同时,还要耐心细致地为成长的烦恼“答疑解惑”。

□本社记者 赵春艳

  

  一个孩子的健康长成,要经历阳光也要经历风雨,然而有些孩子在风雨中却得不到帮扶和关爱,遭受了痛苦,由此可能会走向“邪路”。殊不知,在成长的过程中,少年儿童除了学习压力外,还要面对校园欺凌、“网游”诱惑以及其他社会不良习性的侵害。

  面对这些问题,心智并不成熟的少年儿童,大多无所适从,惶惶不安。所以,为少年儿童答疑解惑,不仅仅是落实在课本中,更应该在生活中给他们足够的呵护和关爱。

绕不开的“校园欺凌”

  中小学生的生活环境不外乎校园和家庭,孩子的打闹玩笑常常不被家长重视。这种情况有时候升级成了校园欺凌。学生欺凌问题是世界性的难题。

  2017年1月17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了全球校园欺凌现状最新报告,报告显示,全世界每年有将近2.46亿儿童和青少年因体貌特征、性别与性取向、种族与文化差异等遭受欺凌。中国教育学会中小学安全教育与管理专业委员会理事长李雯说:“我们国家也存在这种情况,特别是从2015年以来,学生欺凌的问题引起整个社会极大的关注。”

  近年来,我国校园欺凌行为发生的地域范围广泛,覆盖了绝大多数省份,且频次密集。而据教育部统计,仅2016年5月至8月就上报68起校园欺凌事件。为此,2016年9月,9个部门曾专门出台《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在此基础上出台的《治理方案》明确了学生欺凌综合治理中,教育、综治、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民政、司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共青团、妇联、残联等11个部门和学校的职责。

  不仅如此,为很有效地保护青少年儿童的健康发展,去年11月,教育部等11部门印发《加强中小学生欺凌综合治理方案》,首次明确了学生欺凌的界定。《治理方案》指出,单次或多次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另一方(个体或群体)身体伤害、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等的事件。

  《治理方案》明确规定,学校发现欺凌事件线索后,应当按照学生欺凌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和处理流程对事件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原则上学校应在启动调查处理程序10日内完成调查,根据有关规定处置。

  2017年,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法院曾对某教育学院欺凌同学的14名女孩以强制侮辱罪判罚,判处缓刑,拘役,有的被行政处罚。“案子虽然结了,但我们纠结的是怎么才能真正达到挽救效果,判处缓刑就是考虑到可以让她们继续学业,否则没有一技之长,无法在社会上立足。”该院刑二庭庭长卫丹说。

  不论是受到伤害的孩子还是受到惩罚的校园“小霸王”,他们心灵都会遭受创伤。让孩子恢复正常的心理健康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事实上,孩子们更需要家长、校园及社会的关注。

“网游”的诱惑

  随着网络时代的发展,无孔不入的网络造成一些中小学生沉迷游戏、行为失范,影响了他们的学习进步和身心健康。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耿申指出,对于中小学生而言,无论其沉迷的是游戏还是群聊,或是其他,都会直接影响其生理、心理、学习和交往等行为的正常发展。长时间沉浸在网络之中会对中小学生的身心健康、学业成就、道德发展、人际交往和家庭关系等产生不良影响。这已被媒体报道的许多极端案例所证实。

  2017年香港卫生署的一项调查显示:13.1%小学生平均每天上网逾3小时,12.4%怀疑自己沉迷网络;53.1%的小学生曾因使用互联网及电子屏幕产品与父母争执,35.7%的小学生因上网或使用电子产品减少睡眠时间;77%的小学生受访家长曾因子女使用互联网及用手机和计算机等问题,与子女争执;63%的家长认为子女上网时间过多,已影响日常生活。

  日前,三年级学生家长陈露露刚收到教育部致全国中小学生家长一封信,内容是为了中小学生通过网络开阔视野的同时,也要抵制预防网络糟粕。倡导全体家长,恪尽父母责任,力行“五要”,与学校共同防范。陈露露也自我检讨说,倡导书中要求家长也要表率立榜样,我也要减少看手机的时间,多和孩子沟通多陪孩子读书。

  浙江省宁波国家高新区实验学校校长罗树庚在调研中发现,一些学生走上沉迷网络、手游之路,与其成长环境有关。有的家长为了不让孩子打扰自己,常常把手机当“电子保姆”,让动画片和手机游戏陪伴孩子长大;有的家长外出打工,孩子成了留守儿童,本为方便联系而买的智能手机也“失了控”……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要求孩子做到的,家长首先要做到。”南京师范大学心理健康教育咨询中心裴涛建议,家长要培养孩子健康广泛的兴趣爱好,给予孩子高质量的陪伴,“增亲子之情,理假日之乐,广健康之趣,育博雅之操”,如读书、下棋、运动、做家务、走亲访友、举家旅行、参观博物馆、欣赏音乐会等,让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吸引孩子。

  为了更好地教育学生,日前,教育部印发《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学校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有效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

  “从某种意义上看,学校教育正在打一场‘注意力争夺战’,我们的教育要适应社会发展变化,深入挖掘日常生活中的教育价值,把学生的注意力从网络转移到校园生活中来,把中小学生引导到积极健康向上的成长轨道上。”北京市海淀区教师进修学校附属实验学校校长董红军说。他认为,青少年群体社会经历不足,生活习惯尚处于形成阶段,面对开放的网络,要想让预防沉迷网络教育引导工作见成效,学校、家庭、社会还需打出“组合拳”。

缺失的爱

  初二学生刘成(化名)父母离异后跟父亲一起生活,母亲再婚后基本和孩子失去联系。父亲对他管教很严,期望值也特别高。青春期的男孩本来比较逆反,加上父子间代沟很深,父母离婚后家庭生活又缺少母爱,刘成逐渐迷上了上网,不仅经常逃学,还偷偷学人吸烟。刘成被父亲逮到后,父子间大闹了一场,父子之间的裂痕进一步加大,刘成甚至离家出走了两天来要挟父亲让步。

  据从事未成年人审判法官介绍,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很多是由于家庭教育缺失,家长监管不力造成的。其中单亲家庭的孩子比例较大。由于父母离异对未成年的孩子造成心理上的压力、精神上的困扰,往往表现出一些消极的不良情绪和问题。当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未成年人就会去外界寻找所谓的“温暖和帮助”,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缺少一方的关注尚且如此,更不要说父母常年外出打工,和祖辈生活的留守儿童。这些孩子更需要父母的关爱和教导。

  如何保护留守儿童,如何关爱问题儿童让所有人都为之踌躇。目前我国针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有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但在实际操作中,两部法律存在极大的局限性。

  全国人大代表贺优琳曾直言:“在缺乏亲情关爱的环境下成长,这些孩子有可能怨恨社会和父母,这可能会成为未来的社会问题。”他建议“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中,完善监护制度方面应该更加明确”。全国人大代表刘宏艳也提出:“建议制定留守和特困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法律,比如说以村级为单位,实行留守未成年人监护人登记制度,要求外出务工的父母指定有监护能力的亲属代为监管。”

  全国政协委员汤素兰看来,未成年人保护法当中虽然规定对未成年人有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司法保护,但随处可见都是有关人员、有关部门、有关方面,没有真正的保护主体,责任主体不明确。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十二届全国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王胜明明确表示将建议修改《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