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部:将网约车纳入 出租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体系
本报讯(记者钟安安) 近日,交通运输部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公布了新修订的《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进一步优化完善巡游车企业和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并将网约车平台公司和驾驶员纳入考核体系,全面提升出租汽车行业服务水平。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王绣春表示,《办法》调整完善与深化与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顶层设计不相适应的内容,充分满足网约车与巡游车业态的不同管理需要,完善了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办法》将网约车新业态纳入考核,明确网约车和巡游车,均需要开展服务质量信誉考核。指标设置上,既考虑了网约车和巡游车的共性要求,促进新老业态良性竞争,逐步融合发展,又根据网约车独有的经营服务特征,量身定制设置了数据接入、运营服务信息公开等指标。
《办法》对巡游车企业从业管理、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和加分项等5类共19个项目设计相应考核指标;对网约车平台公司从企业管理、信息数据、安全运营、运营服务、社会责任和加分项等6类共19个项目设计相应考核指标。
此外,《办法》规定,对驾驶员遵守法规、安全生产、经营行为、运营服务等方面实施考核,出租汽车驾驶员在考核期内得分低于3分的,按要求接受培训。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出租汽车企业分别建立出租汽车驾驶员服务质量信誉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