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吉林公安除“顽疾”铲“毒瘤”

    今年2月以来,吉林省公安厅按照中央精神部署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确了公安机关重点打击的10种对象。行动以来,成果丰硕。

□本社记者 赵春艳

   

  “这回孟二彻底完了!”

  今年3月底,刘进(化名)在吉林省四平市伊通县河源镇板石村的几位村民聚会上长吁一口气说。

  “孟二”是谁?他就是板石村原村主任孟庆革,“孟二”是他的绰号。315日,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孟庆革、孟繁达等19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采矿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滥伐林木罪、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妨害公务罪、职务侵占罪。

  这是近年来吉林省公安厅扫黑除恶工作中的一起典型案件。

  今年2月,吉林省公安厅按照中央部署,在各级公安机关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机关扫黑除恶打击的10种重点对象。

  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不仅打掉了一批涉黑涉恶团伙,还抓获一大批涉黑涉恶人员,人民群众拍手称快。

全面排查,摸清底数

  记者近日从吉林省公安厅获悉,为切实加强吉林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吉林省成立了由吉林省副省长、公安厅长刘金波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各市(州)、县(市、区)公安局参照省厅模式,组建了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

  与此同时,吉林省公安厅起草了《吉林省扫黑除恶工作机制规定》《吉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吉林省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异地侦办挂牌督办工作制度》《吉林省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通报制度》《吉林省办理涉黑涉恶线索工作制度》《吉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查督办工作制度》等一系列文件。组建了5个督导检查组,赴全省各市州及20多个县市区开展集中督导检查活动。

  为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吉林公安厅提出在专项斗争第一年就把浮在面上的黑恶势力扫除干净,第二年巩固扩大战果,第三年继续深挖,真正把吉林省建成无黑恶势力、无黑恶案件安全区的工作目标。

  吉林省公安厅副厅长黎海滨告诉记者,吉林公安厅专门组织开展了集中收网、集中排查涉黑涉恶线索、集中缉捕涉黑涉恶网上逃犯、农村黑恶势力专项排查等4个专项行动。为强力推进案件侦办工作,省厅对4起涉黑团伙案件进行挂牌督办,对公安部和省领导批办的5条重大涉黑涉恶线索组织开展跨地区异地查办,有的已取得重大进展。

  27日至47日,吉林省各级公安机关共排查各类线索1000余条,筛选有侦办价值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102条。如在四平市,该市公安局目前共排查涉黑涉恶线索147条,从中筛选66条重点线索深度追踪,已有54条线索转化为实战成果。截至目前,通化市公安局共走访相关部门74个、村屯324个,走访群众2.7万余人,排查重点人员195人,排查重点案件571起,收集涉黑涉恶线索161条。

  值得一提的是,为了摸清农村地区“黑村官”“黑村恶”底数,吉林省公安厅于27日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对全省农村基层组织成员摸底排查工作的通知》,组织全省公安机关对2016年以来农村“两委”换届选举产生的现任村“两委”人员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重点调查他们有无前科劣迹、在选举过程中是否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目前,吉林省公安机关共排查农村基层组织成员55573人,排查出有前科劣迹人员2205人。另外,省厅刑侦局组织信息研判中心利用刑专系统和警综平台对各地调查摸排的情况进行重新复核,又发现曾受到公安机关打击处理的农村基层组织成员175人。

多警种参与,重拳出击

  为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实效,吉林省各级公安机关将刑侦、经侦、治安、法制等20余个警种联合起来,形成合成作战之势。

  吉林公安厅有关人士告诉记者,由于警种分工不同,多警种合作形成小组后,形成了一个“扁平化”的平台,一旦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刑侦、技术保障、政工、宣传”等协同作战,能做到一呼百应,全面出击。

  326日,吉林省公安机关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会议强调,各级公安机关要根据排查发现的线索,出重拳、下重手,采取异地用警、提级侦办、挂牌督办等超常措施,加大破案攻坚力度,迅速掀起打击黑恶犯罪新高潮。

  专项斗争以来,吉林省各级公安机关取得了明显战果。如在吉林省白山市集中开展的缉捕涉黑涉恶网上逃犯百日会战中,目前已成功抓获吉林省公安厅督办捕网上逃犯3名。抚松县公安局以劝抓结合,成功将省督网逃胡某劝投,并乘势又将同案的省督网逃赵某抓捕归案。

  另外,本文开头提到的“孟二”涉黑涉恶案,也是吉林省扫黑除恶工作中的一起非常典型的案件。据吉林省公安厅相关人士介绍,自2006年以来,孟庆革为攫取经济利益,依托家族势力,纠集家族成员孟繁达(孟庆革长子)、冯柯章(孟庆革外甥)、孙亚文(孟庆革前妻)、孙亚波(孟庆革姘妇,孙亚文妹妹)等骨干成员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长期盘踞在河源镇板石村,有组织地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妨害公务等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为非作歹,欺压、残害群众。该组织通过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敲诈勒索等手段,有组织、有目的地聚敛钱财,支持该组织的各项违法犯罪活动。

  吉林省公安机关历时半年多的侦办,辗转吉林、黑龙江、辽宁、内蒙古、天津等9省市区,走访调查1000余人,成功抓获了骨干成员8人以及其他违法犯罪嫌疑人2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3起、治安案件30余起。

  经过二审终审,主犯孟庆革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孟繁达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冯柯樟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孙亚文、孙亚波、孙丽君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吴海江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李宝书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王丽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张荣成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此次扫黑除恶行动以来,吉林省还公布了第一批20起黑恶势力犯罪案件。如长春市“1·26”涉黑团伙案、四平市李氏家族涉黑团伙案、延边州“5·02”涉黑团伙案等。

发动群众一起扫黑除恶

  记者获悉,为加大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力度,广泛发动群众举报揭发涉黑涉恶线索,营造良好的斗争氛围,吉林省公安厅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和宣传手段,加强内外宣传工作。如在吉林省公安厅网站主页开设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专栏》,在“互联网+公安”服务平台上公布了举报信箱和公众号等。

  除此之外,吉林省各地公安机关也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传递公安机关扫黑除恶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获得群众的广泛支持。如,辽源市公安局印制了《关于检举揭发黑恶势力违法线索的通告》两万余张,对提供线索并成功打掉涉黑渉恶团伙的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000-20000元;通化市公安局利用电视台、门户网站滚动宣传18次,发放传单22000份,设立举报信箱105个,利用微信、微博、QQ群宣传17期,并专门拿出200万元奖励资金,对举报群众予以重奖;白山市公安局印刷1000余份宣传布告,200余幅条幅,在乡村、街道社区、集贸市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等重点部位、场所张贴、悬挂,营造宣传声势;松原市公安局在市区43个治安岗亭电子屏幕上滚动播出扫黑除恶宣传标语,出动20台警车在84个乡镇主要路口开展巡回宣传。

  由于宣传发动工作措施有力,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中产生积极影响,群众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热情不断提高,开始自觉向公安机关揭发检举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线索。截至510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扫黑办接听群众来电举报2700余次,接受来信、来访举报线索材料800余件。省公安厅扫黑办收到群众举报线索300余件,经集中梳理研判后,批转各地查办8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