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剑”出鞘,力斩“毒瘤”

“秦剑”出鞘,力斩“毒瘤”

陕西“黑恶势力”日趋隐蔽化

    根据司法机关办理案件来看,陕西“黑恶势力”呈现部分国家工作人员参与其中、“软暴力”和非暴力抬头两大特点。因此,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但利于防范社会治安类违法案件,而且将为群众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本社记者 薛应军

  20181月,党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决定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陕西省公安厅刑侦局局长吴仲飞说,今年的扫黑除恶,一改以前主要依靠公安专业队伍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更富有时代意义,内涵更深远,意义更大。

  打击黑恶势力犯罪意义何在?不妨先从曾被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挂牌督办的“陕西打黑第一案”说起。

公安局长当“保护伞”

  原宁永远记得那个距离2001年春节还有10天的黑暗日子:2001114日。当天下午,时任陕西三原县公安局石油稽查队队长的原宁,随同陕西省“打假办”组织的富平、三原两县质监局、工商局、公安局联合执法组对屡禁不止的“土炼油”活动进行集中取缔。

  当天,前期工作顺利,下午两点左右,原宁和联合执法组对第5座土炼油设备进行拆除时遇到了“大麻烦”:30多名暴徒一拥而上,围殴了多名执法人员,砸碎了执法车辆玻璃,抢夺了车上所有工具及手续。原宁被打断3根肋骨,另有2名民警、3名执法人员被打伤。

  该事件引起了陕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但调查工作阻力重重。几经周折,以董天运为头目的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4名主要成员被抓获,以富平县公安局原局长丁叔亮,原副局长陈文忠、惠夏志、杨耀,富平县反贪局副局长齐宝仲等为中心的“保护伞”陆续浮出水面。

  据当地媒体报道,199976日,富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立案查处董天运等暴力妨害工商局执行公务。董托人找到主管此案的杨耀,并交给其5万元“医疗费”。杨耀随之对董天运等暴力妨害工商局公务案久拖不侦,此后在有关部门执法时还为董通风报信。

  丁叔亮和董天运达成口头协议:每星期向富平县公安局交1万元,该局所属单位不再上路查处董天运运销原油的车辆和土炼油户。200011月,丁叔亮得知富平县经贸委要求公安局配合取缔土炼油的情况后,指使司机打电话向董天运通风报信,董成功逃避打击。

  多行不义必自毙。20011130日,陕西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依法予以公开宣判,董天运、顾建军等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丁叔亮被判处有期徒刑7年。陈文忠、惠夏志、杨耀和齐宝仲被分别判处7年至1年有期徒刑。

  据新华网报道,该案中有10名被告人原系国家工作人员。其中,8人原为公安人员,1人原为富平县公安局长、3人原为富平县公安局副局长。陈文忠在分管富平县公安局原油办期间,收受董天运贿赂后与其成为“朋友”,后让董及同伙帮其子陈鹏哲开设非法土炼油点。

  陈鹏哲为了扩大地盘,在已拥有6个炼油炉的情况下,于1999815日,在富平县淡村镇用推土机挖掘大坑埋放炼油罐时,置明显通讯标志于不顾,毁坏了国家一级光缆,致使通讯中断42分钟,造成经济损失35万元。此事,在陈文忠等人干预下,不了了之。

  天网恢恢。最终,董天运等11名黑社会性质犯罪团伙成员及为其提供“保护伞”的丁叔亮、陈文忠、齐保仲等10名国家工作人员均被判刑。

  公安充当“保护伞”,直接或间接参与利益分赃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重要特点之一。

十起典型案例,件件触目惊心

  今年1月以来,陕西警方打掉了多个黑恶团伙,破获涉黑涉恶案件多起。如,此前陕西省公安厅公布的十起典型案例,每一件可谓触目惊心。

  案例一,黑社会性质组织涉案40余起。2017810日,延安市公安局一举打掉以闫某为首的黑恶犯罪组织。初步查明该犯罪组织涉嫌开设赌场案、非法拘禁案、非法持有枪支案、非法买卖枪支案、寻衅滋事案、组织介绍容留卖淫案、故意伤害案、伪造国家机关印章案等案件40余起。201819日,延安市公安局直属分局已对闫某等23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对5名犯罪嫌疑人上网追逃。

  案例二,捣毁暴力讨债涉恶犯罪集团。129日下午,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先后在西安市金牛大厦将暴力讨债涉恶犯罪团伙主要犯罪成员韩召海等人抓获。经进一步调查深挖,发现该团伙涉嫌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多起违法犯罪,涉案人员多达20余人。

  案例三,村干部雇凶蒙面报复举报人。128日,安康市汉滨区江北办某村村民寇某桥、李某果夫妇二人在家中被数名蒙面人持凶器打伤,犯罪嫌疑人作案后随即驾车逃离。警方经过5天鏖战,一个以寇某(汉滨区江北办某村组组长)为首的涉恶团伙浮出水面。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归案。

  案例四,非法阻拦施工,阻碍民警执行公务。201711月下旬起,汉阴县村民李某等纠集20余名村民以阻拦挖掘机和封堵工地出入口等方式,非法阻碍当地一加油站施工长达两个月。2018123日,汉阴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出警处置,犯罪嫌疑人李某等7人被汉阴县公安局刑拘。

  案例五,非法拘禁他人,11人被抓。今年22日上午8时许,受害人白某从市区长青路某住宅楼坠楼受伤。经民警调查得知,白某因被人索要欠账不成,被非法拘禁后逃跑时不慎从3楼坠下脚腕骨折。获悉案情后,警方立即展开侦查,于22日晚将以孙某为首的11名涉案成员抓获。

  案例六,建立微信群赌博。20172月以来,犯罪嫌疑人吴某、刘某某伙同他人通过建立“激情赛车”赌博微信群,组织参赌人员100余人,涉案赌资高达1900余万元。目前,犯罪嫌疑人吴某、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例七,将受害人骗至传销窝点拘禁40天。近日,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成功侦破一起非法拘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7人。桂某某于20171125日被网友王某骗至咸阳并被一传销窝点控制。接警后,秦都警方立即组织警力进行调查,后将桂某某、魏某某、李某等人成功解救。经查,该传销窝点陈某、蒋某、尹某、郑某等人通过反锁大门、没收手机等方式对桂某某等人进行控制,限制人身自由长达40余天。

  案例八,聚众斗殴致人死亡。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以一起命案为突破口,专案侦查,一举将以郭某为首的19名团伙成员全部抓获并依法移送起诉。

  案例九,砍刀砍向KTV工作人员。2017124130分许,犯罪嫌疑人李某、周某、鲁某、英某、姜某、王某等10余人与某KTV工作人员王某等3人发生言语冲突,并对严某、曹某进行殴打,KTV多名保安及服务生到场后,英某又指示鲁某等人从驾驶的车内拿出多把砍刀对KTV工作人员进行殴打。目前,英某等人已被依法刑拘,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十,传销人员暴力抗法。2017112日,商洛市商州区打传办工作人员向商洛市公安局商州分局报案,称他们在打击传销过程中遭遇现场传销人员暴力抗法,并有执法民警被打伤。接到报案后,商州分局立即指派城关派出所和刑侦大队赶赴现场,成功将犯罪嫌疑人郑某、王某、邹某、熊某、蔡某等人抓获。目前,犯罪嫌疑人郑某等5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涉黑涉恶新动向

  从上述案例不难看出,陕西涉黑涉恶犯罪还出现了新情况新动向,如,黑恶势力公开打斗等“硬暴力”方式明显减少,更加隐蔽的“软暴力”和非暴力增多,甚至还有的组织以公司形式存在,披上了“合法”的外衣。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输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检索发现,截至201856日,共找到记录2990条。其中,陕西录入32件,主要集中在2013年至2018年。其中有3件,犯罪嫌疑人均成立了公司,并以此进行聚敛钱财。

  比如:在“张涛、梁爱华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中,首犯张涛分别于20121月、20129月注册成立了西安鑫心缘商贸有限公司、陕西同心龙盛钢结构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并担任两公司法人代表,对其所有事务具有决定权、管理权。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的信息显示,张涛以上述两公司为架构,形成了以自己为首、人数众多、分工明确、层级分明的组织,共涉及梁爱华等10余人。20161214日,法院以张涛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强迫交易罪等,数罪并罚,判决其有期徒刑19年,并没收财产、处以罚金。梁爱华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等,数罪并罚,判决其有期徒刑13年零6个月,并处罚金。

  针对当前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西安市公安局刑侦局主管“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副局长方宝山说,此次全国打响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但利于防范社会治安类的违法案件,而且将彻底净化社会,清除影响社会治安状况害群之马,给老百姓创造一个公平、公正、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