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天津瓷房子借贷案深陷“罗生门”
作为天津市地标建筑的瓷房子,目前已被法院查封,它的老板张连志表示遭遇“套路贷”,但贷款公司称自己遭遇了老赖。
□本社记者 李晓磊
张连志仍在等待,他一手缔造起来的瓷房子最终还不知道归谁。
作为天津的低调富豪,他对自己的神秘过往不愿过多提及,但有机构为他的瓷房子做出过近百亿元评估。
作为土生土长的天津人,这两年张连志很少回去。现在,他把曾深爱的城市称之为伤心之地。据其描述,2012年,他遭遇了天津一个贷款公司“套路贷”,原本借了5000多万元,却被要求还款1亿元。
觉得上当的张连志拒绝付款后被对方起诉,法院并将瓷房子拿到阿里巴巴平台上拍卖,起拍价为1.4亿余元,但最后又撤销了。眼下,仍处于查封状态的瓷房子还在营业。每天川流不息的游客,并不知道里面发生的故事。
连任过三届天津市政协委员的张连志更没想到,因为这场借款,自己还被拘留42天。
近日,他接受民主与法制社记者采访时一脸沮丧,往年自信的风采早已不在,用他的话说“这件事,太丢人了”。
抵押贷款的瓷房子
瓷房子位于天津市和平区赤峰道,前身是中国外交家黄荣良故居,系20世纪20年代后期所建,建筑面积4200平方米。
2002年9月,经营着天津市粤唯鲜文化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粤唯鲜公司)的张连志,用3000万元从天津市工商局下属的三产公司买下黄氏故居,并将它改建成一座瓷房子。2007年9月3日对外开放后,迅速成为天津市地标建筑。
2010年9月23日,美国《赫芬顿邮报》评选出全球十五大设计独特博物馆中,瓷房子成为中国唯一上榜的博物馆。
张连志告诉记者,瓷房子虽然早早营业,但中间陆续为其做补充,先后花费大量资金。2012年7月,他遭遇暂时性的资金瓶颈。
在朋友介绍下,天津市鑫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简称鑫泽公司)员工单辉、崔洪生主动上门,表示可以为其解决资金问题,条件是拿瓷房子作抵押。
2012年7月23日,张连志代表粤唯鲜与鑫泽公司签订了一份5000万元的借款协议,月利率为2%,借款期6个月,双方均在上面盖了公章。鑫泽公司当时的老板辛建生还在上面加盖了个人印章。当天,双方签订瓷房子抵押协议。
随后,张连志的公司陆续收到4250万元。
民主与法制社记者在众多书证中发现,2012年10月17日,张连志又与鑫泽公司签订了一份5000万元贷款合同。鑫泽公司代表赵树清在上面签了字。当日,他们又针对瓷房子签订了抵押担保合同。
张连志说,他的确签了字,但没收到钱,“鑫泽公司说用我们的账,做几笔银行流水,纯粹帮忙。”话虽如此,但他无任何影音证据。
不过,同年10月18日,单辉的妻子顾静带着瓷房子出纳林更一起到中信银行,以林更名义开设了账户、办理了银行卡。
依据张连志描述,顾静拿走了林更的银行卡。记者在一份由银行调取的视频截图里,的确看到两人同时在柜台办理业务。林更说,自那天起,她没见过这张银行卡。
“我签了1个亿合同,可最终只拿到5700多万元。”张连志表示。另外,记者从相关银行流水账单中看到,除5700多万元,剩余大量资金,从表面上看不出有什么关系。
“那些被转出去的钱和我们没任何关系。”张连志的助理透露。
诡异的22份借贷合同
平静几天后,鑫泽公司找到张连志,要求归还1亿元,张连志拒绝了。
依据他描述,2013年7月份左右,鑫泽公司的辛建生,与东丽区法院一位法官在河西区璞玉餐厅见面协商此事。
“酒桌上,他们提出让我控告单辉与崔洪生诈骗,但需补签20份借款合同,当时签的是空白协议,我还在一些空白A4纸上也签字了。”张连志说,对于这个细节,他仍拿不出证据。
后期,东丽区法院纪检部门也介入了此事,最终调查结果是不存在,而且辛建生也予以否认。
需要指出,除上述两份分别为5000万元的借贷合同外,记者果真看到了20份借款合同,每份借款额为500万元,总额1亿元,月息3%。
其中有10份落款日期是2012年7月22日,借款期限为11个月;另外10份落款时间是2012年10月17日,借款期限8个月。
奇怪的是,虽然这些合同涉及两个时间段,但张连志的签字运笔十分接近。作为乙方的鑫泽公司,除在上面加盖公章外,并无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字。这20分合同,都统一注明签署地为:天津市东丽区军粮城富士达集团办公室。
富士达集团是知名自行车生产企业,去年,因严重的环保问题部分车间被查封。辛建生是该集团大股东,这家集团还是鑫泽公司股东。另外,集团法人代表为赵书清,此前曾代表鑫泽公司与张连志签过贷款协议。
事情发展到此,张连志贷款一事共出现了22份借贷合同,合同资金2亿元。但鑫泽公司2013年8月到东丽区法院起诉张连志和粤唯鲜公司时,标的为1亿元。
虽然22份借贷合同中,均无说明哪一份无效或作废,但法院方面只认可了20份合同的1亿元,另外2份合同则不提及。
法院确定的转款行为是:“首先鑫泽公司于2012年7月25日向粤唯鲜公司账户汇入500万元;被告张连志出具确认函,明确要求将款项打入到林更和白金楠账户。后鑫泽公司工作人员赵书清分别于2012年7月25日分5笔向张连志指定的收款人白金楠账户汇入4500万元,于2012年10月19日向张连志指定的另一收款人林更账户汇入3000万元,鑫泽公司另一工作人员刘瑞萍于2012年10月19日向林更账户汇入2000万元,上述汇款共计人民币1亿元。”
而提到“张连志出具确认函”说法,被本人否认,他不承认自己发出过向林更账户汇款的确认函,“这可能是他们让我在空白A4纸上签字形成的。”
虽然该说法同样无证据支撑,但记者在两份分别为5000万元的确认函上,还是发现了些许差别。其中,白金楠账户确认函上的单位名称和贷款金额系手写,底部日期也是手写;可林更账户的确认函则全部为打印,而且,没注明日期,甚至连“年份”也省略了。
林更则坚称,自己的卡在顾静手里,根本不可能完成转账,可以让警方调查。
另据权威信源显示,林更卡里的确有大量资金,被转入和张连志企业无关的公司。
如,2012年10月24日,林更的中信银行账户,曾转给天津赛缔德科贸有限公司(简称赛缔德公司)1800万元;2012年11月7日,该公司委托其下游公司天津良森建材有限公司向鑫泽公司指定的还款账户(赵书清账户)还款1522万元。
赛缔德公司法人代表直言,他们的确曾于2012年10月23日向鑫泽公司借款1800万元,但这个行为与林更、张连志和“粤唯鲜”均无任何关系。
令人不解的是,尽管张连志不认可自己借了1亿元,但他的名字又出现在法院调解书上(标的为1亿元),他感慨自己遭遇“连环骗局”。
“我的确去法院了,也签了字,但鑫达公司说,这些材料是控告单辉和崔洪生的。”张连志称。法院方面表示,张连志是自愿达成的调解。
还有,东丽区法院对此案立案时间为2013年8月8日,民事调解书的下达时间是8月12日。也就是说,这个标的1亿元的案件仅用4天时间就完结了。
被拘留的42天
法院调解后,张连志依然没还款。2013年9月3日,鑫泽公司向法院申请执行。法院称,他们在9月22日向张连志和他的公司送达执行通知书,但其拒收。张连志却说,他没收到过送达。
随后,张连志觉得自己冤枉,就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但东丽区法院信息显示,2013年11月18日,在申请再审阶段,张连志和自己的公司又和鑫泽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确认了1亿元债务,并于当日撤销再审申请。
张连志说,他继续遭到骗局并拒绝还款。法院只好将其列入失信人名单。
2014年1月17日,张连志向天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报案,称单辉和崔洪生对其进行诈骗。10天后,警方向张连志发去《立案告知书》,认为这两人涉嫌诈骗,并进行立案侦查。
“我一定要主张自己的权利。”张连志说。法院认为,他这种做法是倒逼中止执行。
彼时,天津市公安局长武长顺还未落马,当年7月份出事后,天津警界受到严重影响。而接下来两年多时间,张连志的案子也没往前进行。
根据“先刑后民”原则,法院未继续执行。但2016年5月24日,天津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总队向东丽区法院发函称:“因未发现犯罪行为,对单辉、崔洪生涉嫌诈骗一案已经依法撤案。”
东丽区法院觉得,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张连志故意采取申请再审、向警方报案等方式拖延执行,使他们评估拍卖房产的工作无法进行。张连志坚称被骗,拒绝付款。
2016年7月7日,张连志在天津市某酒店住宿时,被东丽区法院执行干警找到。双方僵持几小时后,法院以张连志“拒不履行法院生效文书”为由将其拘留。
被拘留期间,法院让张连志申报名下财产,遭拒。原本只需拘留15日的张连志,被加了15天。后来,他向法院申报了已被查封的两处房产,但没申报其他财产。最终,他再次被延长拘留。
张连志说,为获得自由,在法院主持下,2016年8月17日他和鑫泽公司签订执行和解协议,于是当天便被释放。此时,他已被关42天。后来,张连志先向鑫泽公司还了1000万元。依照约定,剩余款项在2017年4月30日前付清。
三次撤销的拍卖
张连志被拘留期间,东丽区法院委托天津中量房地产土地评估公司对瓷房子进行了评估。
用4天时间做出的评估报告显示:“确定估价对象于价值时点可能实现的市场价值(不含室内室外文物及瓷器装饰价值)取整为人民币1.4049亿元,平均单价为52471元/建筑平方米。”
东丽区法院说,他们委托的评估公司是抽签确定的,双方无异议。张连志却称,评估前自己是被拘留状态,根本不知道要评估。
另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人民法院收到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报告后,应当在5日内将评估报告发送当事人。信源显示,东丽区法院在2016年8月5日收到评估报告,但给张连志的送达回执显示是8月17日。这时,距报告作出已过去12天。
张连志恢复自由后,仍在向有关部门反映该情况,他也没履行在看守所签的协议。
他还委托北京市国宏信价格评估有限公司对瓷房子进行估价。该公司用了两个多月进行评估,在2017年3月出具的报告显示,“瓷房子”估价为97.9亿多元,其中瓷片部分价值为94.6亿多元,房产部分价值为3.3亿多元,比法院委托的评估公司高出许多。
法院方称,该委托是张连志公司单方委托的,“并不当然具有证明效力。”于是,2017年7月7日,东丽区法院发布公告,在淘宝网上对瓷房子进行网络司法拍卖,起拍价为1.4049亿元。
记者在阿里巴巴拍卖平台上看到,瓷房子先后被拍卖过三次,最后一次时间是2017年8月8日至2017年8月9日,但都被撤回。
对于撤回原因,法院解释是,他们在公告拍卖期间,接到相关反映,称瓷房子系历史风貌建筑,粤唯鲜公司及张连志在未经有关职能部门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在建筑物外墙贴加瓷砖,改变了历史风貌建筑的外部造型,涉嫌违反地方行政规定。
去年8月,法院则以“需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明确态度为由”撤销了拍卖。眼下,距该做法已过去数月,文物部门到底有无认定违法?法院没有答复。面对该疑问,天津市和平区文物所所长拒绝向记者回应。
张连志说,他虽然才还了1000万元,但并不想赖账,“借多少就是多少,我60来岁的人了,就认个死理。”去年,他还将鑫泽公司投诉到天津市金融工作局。该局表示,将把鑫泽公司作为重点关注对象,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实施严格监管。
熟知此事的辛建生,现在已经不是鑫泽公司的老板,但仍是股东。面对采访要求,对方让直接联系该公司现在的负责人王嘉臣,王却不接受采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