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是否阻碍我们走向未来?

  54日,北京大学校长林建华在北大庆祝建校120周年演讲中将“鸿鹄”读成了“hong hao”。在随后的道歉信中,林建华说:“焦虑与质疑并不能创造价值,反而会阻碍我们迈向未来的脚步。”这让笔者不禁想起了香港中文大学法学博士、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讲师叶竹盛在其著作《异议的义务》中的一句话:千篇一律的赞同无异于沉默,沉默则似乎总蕴含着某种危机。

  该书大部分内容由作者在《南方都市报》《新京报》《南风窗》等报刊上发表的文章组成,虽然大都篇幅短小,但是其内容从顶层设计到生活琐事,包罗万象。正如书名所指,该书表达的是一个学者从另一个角度对种种社会现象的独特见解,是一种也许与主流观点不甚相同的“异议”,是要“讨论、反思和质疑那些我们认为理所应当,或是被要求认为是理所应当的东西”。

  笔者认为,书名“异议的义务”,相比“异议”,更引人注目的是“义务”,即提出异议,是一种“义务”。作者在书中专门谈到了“第十人理论”,大意是说如果9个人都对同一信息做出相同的结论,那么第10个人无论自己提出的异议有多么荒谬,都必须提出这种异议,因为他必须要考虑到其他9个人都是错误的这种特殊情况存在的可能,千篇一律的赞同无异于沉默,沉默则似乎总蕴含着某种危机。

  我们是否有义务一定要和别人不一样?有人认为,没有建立在丰富理论知识、经验上的异议和质疑,对于问题的解决很难起到实质性推动作用。因此,这种异议或质疑“并不能创造价值”。笔者对此并不赞同。

  将“异议”这个词,与另一个概念“civil disobedience”(通常翻译为“公民不服从”。这一概念被美国著名政治哲学家罗尔斯解释为“出自良心的违法”)类比,我们会发现“异议”相对温和得多。但它们拥有相同的精神内核,即以一种反抗或不服从的姿态表达对法律、规则和秩序的忠诚。这种异议,有时针对的是不利于法治的现象,有时针对的是法治本身,就如同作者在书中一边告诉读者“法治是第一生产力”,一边又提醒读者“法治不是终点”。这才是一个真正信仰法治的人对法治的态度:只有不断地改革和完善,法治才能日臻完备健全。

  提出异议之所以有价值,之所以是每个人的义务,是因为这种异议不是一种破坏,而是一种新的思路,新的视角,新的观念,新的可能。它如同雨果在《九三年》里说的“革命为文明作深切口,从那里却涌出人类的健康”,看似不服从法律的人恰恰是法治最忠诚的拥护者。无论我们的异议有多么荒谬与幼稚,我们都有理由相信它可以成为点燃社会进步燎原之势的星星之火。

  按照“公民不服从”代表人物梭罗的观点,“正当是质,多数是量,正当的少数甚至只是一个坚持正当的人,也可以完全与不正当的多数甚至除他之外的整体抗衡乃至最终取胜。”对现象的异议无疑体现着一个公民的政治素养和责任意识,无数负责的公民恰恰是法治中国建设最坚实的基石。每个人心中都有最完美的世界,我们永远不知道最臻于完善的制度设计和社会体系,正在谁的大脑中孕育着雏形,也不知道是谁早已找到了我们费尽心力穿越幽深道路正探寻的答案。

  (作者单位:杭州师范大学沈钧儒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