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浦东法院发布2017年度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

电子证据日益成为主要证据形式

  本报讯(记者侯劲松 通讯员王治国)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交了真实的病假单,却被发现病假期间外出旅游;随着即时通讯工具等广泛使用,电子证据日益成为劳动争议纠纷案件的主要证据形式之一。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发布2017年度劳动争议审判白皮书,披露了案件新特点、审理中发现的新问题以及法院的做法。发布会上还介绍了10个劳动争议纠纷典型案例。

  2017年度,浦东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共计收案2403件,结案2424件,保持了收结案的良性循环。

  从案由分布情况看,2017年受理的案件中,劳动合同纠纷占比最大。但同比往年数据,劳动合同纠纷所占的比例有所下降,追索劳动报酬、劳务派遣合同、工伤保险待遇、确认劳动关系等纠纷案件的数量均有不同程度上升。这反映出在案件总量有所增加的情况下,案件类型更为多样,劳资双方的诉求也更为多元。

  白皮书分析,浦东法院2017年劳动争议案件呈现四大特点:一是收案平稳,表明近年来区内劳动关系整体已趋于和谐。调撤率持续上升,突破四成,表明经各部门协同努力,浦东新区劳动争议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实效凸显。二是涉自贸区案件数量增长态势放缓,所涉纠纷中网络科技类企业有增多趋势。三是群体性劳动争议纠纷减幅明显,且行业相对集中,调解率高。这也是近年来浦东新区落实产业结构优化,加快提升产业竞争力水平等政策的直接体现。四是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增幅明显。

  白皮书指出,审理中存在四方面问题应予重视:

  一是劳动者病假引发的纠纷出现新情况。如劳动者确实被诊断患有“需病休”的病情,也提交了真实的病假单,但用人单位却在劳动者病假期间发现其存在外出旅游、甚至多次出境的情况。

  二是劳动者兼职责任存在法律空白或认识分歧。实践中,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或者特定协议中约定,劳动者不得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从事兼职行为,违约责任包括返还兼职期间工资报酬、赔偿特定或不特定违约损失等。但鉴于目前相关法律法规的空白或对法律认识的分歧,实践中对此类案件的处理意见不尽一致。

  三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对于工作地点的约定过于宽泛,用人单位变更工作地点的随意性强。如仅约定为“上海”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因工作需要而设立的其他工作地”等,一旦用人单位因自身原因需要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地点而劳动者予以拒绝时,用人单位则直接引用上述宽泛的约定加以抗辩,从而引发纠纷。

  四是随着即时通讯和网络支付手段的日益更新,微信聊天记录、支付宝转账记录、公司内部邮箱或聊天软件等新的电子证据逐渐成为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主要证据形式之一。由于电子证据本身所具有的一些特殊属性,其在认定上也较传统的书面证据复杂。

  针对如何妥善处理劳动争议纠纷,白皮书建议,进一步加强裁审衔接,合力化解劳动争议;合理配置审判力量,切实提高审判效能;借力社会管理创新,延伸能动司法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