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文优化营商环境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实习生尹振勇)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实施了《关于严格规范民商事案件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问题的规定》,就严格规范延长审限报批、严格适用延期开庭审理、及时告知当事人相关程序性信息、依法处理拖延办案行为等作出规定,这是为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推动司法公开、回应群众关切的重要司法举措。所谓“迟来的正义非正义”,诉讼迟延不仅会增加诉讼成本,还会耗尽裁判效用,和司法不公一样令人不满。《规定》的发布实施,规范了延长审限和延期开庭的报批程序,填补了民事诉讼法和相关司法解释的漏洞,堵住了审判实践中可能造成拖延办案的口子,有利于促进民商事纠纷快速解决,有利于保障诉讼当事人合法权益,有利于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先后出台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意见》《关于为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各级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为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了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下一步,人民法院将进一步发挥民商事审判调整交易行为、确立市场规则的职能作用,遵循司法规律,对接国际规则,进一步运用信息化手段扩大司法公开改善投资、促进贸易,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