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为民彰显公正本色 和谐奉献助力文明建设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纪实

  

  201711月,在京举行的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荣获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作为曾获“全国法院先进集体”“集体一等功”“全国法院模范集体”殊荣的老先进,潍坊中院此次再获“全国文明单位”国家级殊荣,标志着该院精神文明建设和审判执行、队伍建设等各项工作又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近年来,潍坊中院在市委的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下,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建设人民满意法院”为主题,坚持以文明创建引领文明司法,以文明司法推进社会文明,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了文明创建与文明司法的良性互动,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去年5月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到潍坊调研时,对潍坊法院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以机制为保证

文明创建有担当

  “全院的文明创建工作,我是第一责任人。”在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征程上,党组书记、院长姜树政的响亮表态,让全院干警感受到一份沉甸甸的使命和担当,大大带动和激发了全院干警文明创建的热情和干劲。

  近年来,该院始终把文明创建作为“一把手”工程,把创建工作纳入法院工作的总体规划,以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制,激发和凝聚起全院文明创建的巨大合力。成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每年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实行专项考核,设立负面清单,并建立文明创建工作宣传栏和专门微信群,及时发布文明创建要求和动态信息,形成了抓长、常抓的文明创建机制,打造了上下齐心协力、人人主动担当的文明创建工作格局。

  坚持文明创建人人参与、人人有责、共建共享,将文明创建责任落实到每个部门、每名干警。制定文明创建责任分工表,将创建任务项目化、具体化,落实到每个部门。把文明创建工作纳入部门和干警绩效考核,并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设立文明创建负面清单,对创建工作中不积极、不认真,存在不文明行为,甚至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的部门和个人,实行绩效考核扣分或评先树优一票否决,推动了文明创建责任落地生根。

  加强文明创建工作指导交流,推动基层法院争创文明单位,促进了全市法院文明创建水平的整体提升。建立“文明在法院”创建工作微信群,及时发布文明创建工作的要求、动态和做法,方便各部门及时掌握创建精神、相互学习共同提高。先后制定了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推进法院文化建设、开展司法文明礼仪教育等一系列意见,引导全市法院始终把核心价值观融入执法办案、队伍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

  依托坚强有力的组织领导,责任的细化落实,潍坊中院一路走来,一路追求,锲而不舍,久久为功,不断深化精神文明建设内涵,拓展精神文明建设途径,阔步迈开了铿锵步伐……

  

以党建为引领

树文明司法形象

  潍坊中院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结合深入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实践活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指导法院工作的强大思想武器,积极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教育引导干警始终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法治信仰,自觉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树立和维护严格、公正、规范、文明的司法形象。

  走进潍坊中院,在诉讼服务中心、办公区、审判法庭、当事人休息室,都分布着一块块图文并茂、内容不断变化的电子文化展板,这是该院专门建立的电子文化长廊,突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内容,使干警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提升文明做人、文明司法的素养。该院还持续开展法官职业道德和司法良知教育,经常性地组织升国旗、宪法宣誓、重温入党誓词,引导干警坚守法律底线和职业良知;深入开展向邹碧华、廖俊波、黄大年等典型学习活动,组织“坚定理想信念、坚定法治信仰”全员读书活动,推行“四心工作法”,强化了干警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责任担当;制定司法礼仪规程和文明用语规范,开展司法礼仪培训和日常检查,促进了干警文明司法的日常养成。

  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扎实推进纪律作风和司法廉洁建设,努力把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要求变为文明司法的实际行动。自觉将司法活动置于各方监督之下,不断拓展接受监督渠道,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主动向政府、政协通报工作情况,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聘请特约监督员等形式,主动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开展廉洁司法教育,举行“廉洁司法大家谈”报告会和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确保司法行为廉洁、规范,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锻造一支忠诚有担当的法官队伍。

  

以办案为依托

助推社会文明建设

  20177月,中共潍坊市委外宣办与潍坊中院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公开发布10起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这10起案例,分别从诚实守信、家庭美德、和谐友爱、诚信诉讼、诚信经营等方面,体现和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目标、价值取向和价值准则。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公共利益;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对当事人在纠纷发生和诉讼过程中的诚实守信情况进行审查并作为裁判的重要依据,弘扬诚实信用原则;依法审理好婚姻家庭、“碰瓷”行为等案件,倡导“以和为贵”“尊老爱幼”“见义勇为”等高尚行为,制约损人利己、不孝不仁等道德突出问题,维护公序良俗。三年来,该院先后发布涉核心价值观典型案例70个,有效引导和促进了全社会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该院坚持公平公正司法,抓好审判主业,突出审判职能发挥。加强刑事审判工作,确保刑罚执行面前人人平等,严惩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加强民商事审判工作,促进金融经济良性循环,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实现新旧动能转换;加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主导作用,加强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的保护;加强行政审判工作,认真履行司法审查职责,坚持支持促进依法行政,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助力法治潍坊、文明潍坊建设。2017年,该院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13313件,办结12645件,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和改善民生提供了有力司法保障。

  在文明创建工作中,潍坊中院坚持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执法办案,制定《关于进一步发挥司法职能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实施意见》,积极发挥和延伸司法裁判职能,引导全社会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司法评价引导作用,通过办理每一起案件,倡导和鼓励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制约和惩戒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行为。推进纠纷多元、和谐解决,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案件繁简分流改革“全国示范法院”和“潍坊经验”。201612月,该院仅用不到20天时间,庭前妥善调处诉讼标的额达1.3亿元的歌尔公司诉天津某公司合同纠纷案,维护了双方企业良好的合作关系,实现了当事人的共赢满意。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加强以案释法工作,结合国家宪法日、知识产权日等时间节点,组成常态化的法律宣传志愿服务队,开展送法下乡、进校园、进军营等普法宣传活动。

  积极参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用足用活措施,加大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威慑和惩戒力度。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栏目对潍坊法院联动惩戒“老赖”的做法给予重点报道。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通过新闻发布会和官方微博、微信等渠道,定期向社会公示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银行、国土、住建等部门建立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执行法官足不出户即可依法查询被执行人财产和相关信息。强化联合信用惩戒,将7万余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失信被执行人纳入全国法院失信“黑名单”,并通过限制高消费、出国出境、乘飞机、坐高铁和参加政府招投标,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司法改革,按照“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模式,在全市法院组建了397个审判执行团队,其中中院22个。全面实行新的审判权运行模式,制定了关于合议庭、审委会、院庭长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规则,确保了各项司法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全面推行青年干警业务导师制、培训回院授课制、办案经验交流等做法,组织开展庭审观摩、精品案例、文书评选等多种形式的岗位练兵活动,促进法官司法能力的全面提升。近两年,全市法院案件结收比达103.1%,位居全省法院前列。潍坊中院审理的山东海龙破产重整案,入选“全国法院企业破产重整十大典型案例”。

以干警为主体

激发文明内生力

  

  2017年,有两场文化活动,刷爆了潍坊中院干警的朋友圈,这就是629日的“坚定理想信念 坚定法治信仰——庆‘七一’诵读活动”和921日的“祝福祖国 喜迎十九大——庆国庆文艺汇演”。两场文化活动节目精彩纷呈,极大活跃了机关文化生活,推进了机关文明建设,引发了干警们长时间的热议。而活动成功的关键在于,一批活跃的文体活动小组、一帮热心的文体志愿者发挥了积极作用,广大干警真正成为参与主体。

  该院在文明创建的项目设定和活动组织中,始终突出干警的主体地位和生力军作用。深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组织春节楹联征集、元宵猜灯谜等干警喜闻乐见的民俗文化活动;广泛开展“我参与、我健康、我快乐”日常文体活动,根据干警需求组织成立了健走健跑、书画摄影、演讲诵读等11个兴趣小组,设置了道德讲堂、乒乓球、瑜伽训练室等活动场所;组织文明出行“我承诺、我践行”活动,引导广大干警自觉文明出行、礼让斑马线。开展“文明庭室(岗)”“身边好人”“善行义举”四德榜选树等争创活动,有力激发了全院干警参与各项文明创建活动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确保了该院文明创建始终生机勃勃、充满活力。

  积极优化创建物质环境。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努力创设良好的物质环境,使法院成为体现和传播社会主义文明的优良阵地。积极推进审判场所升级改造,建成了全省乃至全国一流的诉讼服务中心和智能审判法庭,进一步方便了当事人诉讼和法官办案。加强卫生环境建设,搞好绿化美化,改造生活服务中心,做好节日环境布置,努力为干警营造舒适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

  积极开展各类常规化创建活动。坚持将文明创建融入干警日常行为,不断提升干警文明创建的参与性和获得感。深入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以各党支部和文体活动小组为主体,成立了32个志愿服务队,引导干警自觉从事社区服务、普法宣传、城乡帮扶、无偿献血等志愿服务活动。深入做好扶贫帮扶工作,选派优秀干警担任驻村“第一书记”。强化干警关爱,建立干警及亲属重大疾病慰问制度,深入开展文明行动教育,运用倡议书、宣传画、动画等形式,以及《潍坊审判》《潍坊日报·法院特刊》、官方网站和微博微信等媒介,加强文明服务、文明出行、文明旅游、文明餐桌等日常宣传教育,倡导讲文明树新风。积极组织“文明庭室(岗)”“最美家庭”“身边好人”等争创评选活动,涌现出“全国法院先进集体”办公室、“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马海兰等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典型。

  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潍坊中院将以获得“第五届全国文明单位”为新起点,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为契机,紧紧围绕市委部署,深刻领会和把握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的主要任务,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高举旗帜,按照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和各级文明委精神,以更加过硬的措施,推动文明创建活动持续深入发展,更好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不断开创全市法院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