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房山区多措并举学习宣传监察法
本报讯(记者赵春艳 通讯员 胡曦)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已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于公职人员来说,不仅是政治任务也是一份政治责任,对于广大市民来说更是要了解知晓。近日,北京市房山区纪委联合区司法局采取多种措施、利用多种形式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据了解,首先,进行公职人员内部学法,先学习再宣传。公职人员通过网络、书籍、报纸等媒介先学习原文,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所有章节、内容;通过观看视频宣传片了解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背景、目的及意义;通过召开会议警示广大公职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其次,召开协调会,先统筹再安排。《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审议通过当天,该区纪委与区司法局召开协调会第一时间研究讨论《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学习宣传方案,会议就宣传形式、宣传范围、宣传平台、宣传步骤等进行热烈讨论,最后达成一致意见,现《房山区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宣传活动方案》初稿已完成,待会签后实施。
另外,做好社会面宣传,做到人人知晓。采取广大市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如广播、公交移动电视等开展社会面的宣传。截至目前,房山区在人口密集区域及商业繁华地段涵盖该区8条公交线路、150台公交车上投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视频宣传片,日平均客流量约为11万人次,做到了广覆盖。
监察法的通过,为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建立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国家监察体系,推进反腐败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因此,房山区将学习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引导干部群众提高对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监察法实施的认识,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和行动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