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法学会学习贯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
本报讯(□杨帆) 3月27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法学会第118次会长例会在巴彦县召开,会议主要议题是学习贯彻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在新时代推进法学会工作的持续创新发展。市、区县(市)法学会领导参加了会议。
会上,首先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郭声琨就新时代中国法学会工作作出的重要批示;传达学习了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讲话和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陈冀平作的工作报告、总结讲话。
各区、县(市)法学会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就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逐一发言,提出今年的工作重点。
哈尔滨市法学会结合工作实际,贯彻落实中国法学会常务理事扩大会议精神,提出2018年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精神为统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主线,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和中国法学会、省法学会的工作部署,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市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团结引领全市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以法学会改革为契机,健全完善制度机制,传承创新法学会工作。弘扬法治精神,回应法治需求,做强做优法律诊所品牌;积极参与依法治市和社会治理,担当有为,更好地服务发展和民生;深化地校合作,汇聚人才资源,不断提高应用法学研究与法律服务水平;以改进作风为切入点和着力点,推动全市法学会工作整体跃升,发挥好龙头作用,在建设现代化新龙江征程中干在实处走在前列,为推进依法治国和法治哈尔滨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把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积极参与宪法宣传教育,成为法治建设的生力军。
二是筹备第六届理事会换届工作。按照《中国法学会章程》,适时做好市法学会的换届工作。
三是推进法学会改革。按照《中国法学会改革方案》《黑龙江省法学会改革方案》和市委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部署,在市委政法委的具体领导下,落实改革各项任务。加强指导,推进基层法学会党组建设。
四是擦亮工作品牌。不断探索实践,创新服务载体和模式,拓展法律服务重点领域和范围,擦亮法律诊所品牌。把经过实践检验和被上级充分肯定的行之有效的工作机制坚持下去,不断创新完善和坚持实行会长(所长)例会、地校合作、应用法学研究、考核激励等工作机制,推动法学会工作创新与持续发展。
五是发展壮大会员队伍。切实发挥法学会联系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桥梁纽带作用,发展壮大队伍。加强会员服务与管理,把法学会办成会员之家。
六是开展以应用为主的法学研究,努力使法学研究多出成果和精品。
七是深化地校合作。以互需“双赢”促进地校合作向纵深发展。拓展与律师事务所合作,更好地服务发展和民生。
八是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深入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爱祖国、学法律、创和谐”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系列活动,弘扬法治精神。
九是强化自身建设。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强化政治引领和使命担当;加强政治理论和法律知识等学习培训与工作交流,不断提高两级法学会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践诺“弘扬法治、崇实创新、甘为奉献、服务为本”的市法学会精神和实践“全省当龙头、全国争排头、全面创一流”的奋斗目标,续写二次创业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