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召开司法所和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推进会
本报讯(记者任世民 通讯员郝凤芳)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组织召开全区司法所和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推进视频会。会议在司法厅干警中心五楼会议室设主会场,各盟市、旗县(市区)司法局设分会场。会上,毕力夫厅长作重要讲话,乌兰察布市司法局、赤峰市元宝山区司法局领导就推进司法所和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作表态发言。会议由吴铁城副厅长主持。
毕力夫指出,标准化建设是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一件大事,是促进司法行政工作提档升级,更好服务人民群众的重要抓手。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根基,司法行政职能职责的落地落实,主要依靠司法所。社区矫正中心是旗县(市区)司法局依法履行社区矫正职能的主要场所,是开展教育矫治活动,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的重要平台。开展好司法所和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达标创建,对实现司法行政工作全面标准化具有引领带动作用。
毕力夫要求,要切实依据自治区司法厅制定的《内蒙古自治区司法所达标创建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和《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开展标准社区矫正中心创建工作的意见》,切实抓好司法所和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的主要任务,按时完成“十三五”规划。全面回收司法所被挤占、挪用业务用房,并建设好司法所“三室一中心”。落实社区矫正中心场所建设,研究落实司法所装备配备问题,抓好队伍专业化建设,抓好业务规范化建设。明确从今年开始,利用三年时间实现全区司法所全部建成一级司法所,利用两年时间实现各旗县(市区)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
毕力夫强调,落实司法所和社区矫正中心标准化建设关键在领导,核心在落实。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具体责任,层层明确任务,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建立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上下合力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健全司法行政机关与编办、发改、财政、人社以及综治、民政等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争取各方面的最大支持。要对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考核、专项督查和阶段性检查。要总结和推广工作亮点,打造特色品牌,做到“盟市有标杆、旗县有亮点、司法所和社区矫正中心有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