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山东青岛即墨区检察院荣获全市优秀基层检察院
本报讯(记者戴朋文 □满行军 李卫东) 日前,山东省青岛市检察院作出表彰决定,根据《2017年度青岛市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绩效考核办法》,通过全面考核评比,经青岛市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授予即墨区检察院为“优秀基层检察院”。
2017年,即墨区检察院围绕市、区工作大局,着力服务保障经济民生。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不断完善服务保障措施;围绕平安即墨建设,着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945人,提起公诉1999人;围绕体制机制创新,着力激发检察工作内生动力。坚持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选任员额检察官36名,设置7个检察官办案组和20名独任检察官,员额检察官人均办案量同比增加近30%;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着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突出抓好思想政治和纪律作风建设,切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积极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纪律作风建设年”活动,开展检务督察活动75次;围绕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坚持集中精力查办大案要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23人,渎职侵权犯罪7人。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田峰表示,2018年,该院将珍惜这份荣誉,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为把青岛建设得更加富有活力、更加时尚美丽、更加独具魅力,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中率先走在前列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