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行出重拳 利剑破坚冰
——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2017年执行工作回顾
解决执行难,是一场“硬”与“赖”的较量。2017年,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法院明确目标,以敢于亮剑的精神和攻坚克难的决心,凝聚共识,创新方式,重拳出击,破解执行坚冰,以实际成效将当事人纸面上的权利兑现为看得见的“真金白银”。
执行团队优化升级
青州市人民法院按照“一性两化”的工作要求,大力加强执行团队建设,强化执行装备、经费保障,推进执行力量的转型升级,做到打铁自身硬。
在人员配备上,该院执行局的员额法官由原来的3人增加到7人,并由执行局长分管法警队。在此基础上通过人员重组,精心设计组建了“1+2+2+2”模式的专业执行团队,即一名员额法官配备两名执行员、两名书记员和两名法警,实现了由单兵作战向协同作战的转变,推进了执行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警务化,形成了强大的执行合力。在装备上,为各执行团队配备警车、执法记录仪和单警装备,满足了执行装备的常规需求。除此之外,该院还为执行团队配备了执行单兵系统,指挥中心可以通过视频传输同步掌控现场情况、及时发布执行指令,并进行全程记录和跟踪指导,这种新式“坐镇指挥”使执行指挥系统的运行更加高效完善,执行工作的应变处置能力大大提升,推进了执行工作的信息化,实现了执行力量的装备升级。在业务能力上,坚持学习培训的常态化,制定学习配档表,组织学习诉讼法及《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等规范依据,认真学习院内制定的执行案件操作规范等内部文件。开设执行大讲堂,由员额法官轮流为执行干警授课辅导,坚持学干结合和个人学习与集中学习结合,及时汇总分析执行中遇到的问题难题,对症破题,通过“充电”“把脉”推进执行力量的能力升级,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
执行效率是对执行团队建设成果的检验。自去年7月执行团队组建以来,青州法院相继开展集中执行行动56次,96案112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310名“老赖”被实施司法拘留,2人被判处刑罚。
用足用活执行措施
2017年8月22日,青州市人民法院执行人员前往开发区一处商铺强制腾房,被执行人李某拒不执行法院所作要求其腾空返还租赁房屋的判决,并对执行人员百般阻挠,法院遂向其下达了最后通牒。但当执行人员到场后却发现商铺已人去楼空,经走访了解得知,原来李某慑于强大的执行压力,在前一天晚上悄悄搬走了。
腾房倒地案件一直是执行工作的“硬骨头”,此类案件往往具有涉案价值大、办理难度大、风险系数高、执行周期长等问题,而且执行现场不易控制,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对抗激烈,历来是执行的难点。针对此类案件的复杂性,青州法院在积极争取市委市政府的支持下,多方沟通协调,构建起了由政法委协调指导、人大政协参与支持、所在镇街密切配合、相关部门积极参与的联动执行网,由此完成了现场执行的最佳“标配”,即法警封锁现场、执法人员全程录音录像、代表委员现场监督、医院救护车现场随行、辖区派出所备勤待命,以防备应对突发情况。在此基础上,要求所有案件都做到吃透案情、定好预案、做足工作、用活措施、打好配合。在如此强大的攻势下,多名“鸠占鹊巢”的被执行人主动搬走了。
去年一年,青州法院将涉民生、企业、金融及“腾房倒地”等案件作为执行的重点治理板块,用足用活执行措施,下大力气,攻坚克难,取得良好成效。特别是在执行措施的运用上,该院除了采用常规的执行措施,还以新理念开创了多个第一次:第一次使用户外显示屏发布老赖名单,对失信被执行人的头像、住址、案件等信息被全天候、滚动式曝光;第一次使用网络司法拍卖,2017年8月27日,该院首起网络拍卖的标的物即一宗房产以13338708.6元的竞价拍卖成功,另有14起拍卖公告已发布于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第一次为失信被执行人定制失信彩铃,以通讯限制督促失信被执行人履行法律义务;第一次将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党员、公职人员向纪委监察部门集中通报,并使44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处分……
重拳出击,迎来了成效。去年,该院执结腾房倒地案件15起,执结涉民生案件279件2800余万元,涉小微企业案件163件4500余万元。
执行联动 精准发力
2017年7月初,青州市委市政府联合下发了《关于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执行联动的参与部门及其职责分工,成为执行联动工作的强大“推进器”,也让执行干警和申请执行人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该意见的颁布实施,创造了联动执行的两项之最。一是网络最为严密。执行联动机制覆盖到了各个联动部门和相关领域,不仅包括公安、检察、发改、经信、财政、税务、金融、国土、市场监管等传统联动部门,也将人大、政协、宣传、电信、组织人事等部门纳入其中,基本解决执行难的阵营空前强大,一张覆盖最为全面密集的执行联动网已经织就。二是惩戒最为严厉。除了常规的失信黑名单、限高令等措施外,联合惩戒机制再创新举,比如,将守信执行作为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候选人的准入门槛,取消失信被执行人文明单位、先进个人等荣誉的评选资格,在招投标、申报专项资金、优惠政策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严格限制,对失信企业在“重合同、守信用”等企业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等等。失信联合惩戒措施的同步综合运用,使执行联动化零为整、攥指成拳,提高了协同作战能力。去年,共有12家企业被限制或取消招标资格,9家企业被取消荣誉称号,1864人、226家单位被纳入失信“黑名单”,并对其同步实施限制高消费措施。
为强化拒执罪打击力度,青州法院与市公安局、检察院于去年7月下旬共同出台了关于办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的实施意见,对证据收集、立案侦查、审查批捕、起诉及审判等环节做了详细规定。打通环节,也就加快了办案进程。去年,2人被判处有期徒刑或罚金。
源头化解,防患未然,是该院联动破解执行难的另一条思路。今年以来,青州法院争取各方面的社会力量,努力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通过在乡镇、街道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指导行业调解组织更好地发挥专业解纷作用等将矛盾化解在法庭之外,为执行工作减压减负。现已在不设法庭的四个镇街设立诉调对接工作站,其他镇街的工作站建设也在积极推进。
执行公开 凝聚共识
执行是司法权运行的终极环节,执行公开不仅能有效推进执行权的规范运行,也利于公众监督执行。
去年8月,该院在对一套别墅进行强制腾房时,不仅邀请了两名人大代表现场见证监督执行,还邀请了电视台记者跟踪报道,执行过程有条不紊,短短两个小时,别墅被顺利清空,翌日被转交申请执行人。这起案件只是该院执行公开的一个缩影。为了推进阳光执行,释放阳光执行的多重功效,该院构建了多个独立而互补的执行公开模式。比如,聘请了30名来自不同行业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执法监督员,既发挥了监督员作用,也发挥了宣传员作用;又如,利用与电视台、报社等媒体合办的专题栏目,及时发布执行动态和典型案例,公布失信黑名单,并将节目在多个微信公众号同步推送,持续释放其影响力。
除此之外,青州市人民法院还注重发挥执行公开的教育引导功能,借助各类媒体开展普法教育。去年9月底,一堂特殊的法治公开课在该院第一审判庭开讲,讲授人是该院执行局长马振春,而听课者是以涉民生和小额案件为主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共百余人。马振春局长结合典型案例详细地释法明理,劝告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否则将面临更严厉和密集的惩戒。当天,就有23起案件执结,7起案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大部分被执行人承诺近期履行,执结标的额31万余元。
“青州法院形式多样的执行公开,不仅是鼓与呼,也是说与教,让更多人关注、认同和支持执行,净化了司法环境,也净化了社会风气,我给他们点个大大的赞。”两次见证执行的青州市人大代表、弥河镇赤涧村党支部书记赵强这样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