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当修改宪法彰显宪法与时俱进的持久生命力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十九届二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衷心拥护,将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坚实的宪法保障,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在宪法轨道上行稳致远。

  宪法修改是当前我国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通过修改宪法,把党的十九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载入国家根本法,体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新成就新经验新要求,必将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有力宪法保障。

  我国现行宪法是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好宪法,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我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至今已有36年,为我们国家和人民经受住各种困难和风险考验、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根本法治保障。我国宪法确立的一系列制度、原则和规则,确定的一系列大政方针,具有显著的优势、坚实的基础和强大的生命力,必须长期坚持、全面贯彻。

  宪法只有不断适应新形势、吸纳新经验、确认新成果、作出新规范,才能具有持久生命力。1982年宪法施行后,根据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实践和发展,在党中央领导下,全国人大于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先后四次,1982年宪法即我国现行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修正,共通过了31条宪法修正案。其中,1988年修正案2条,1993年修正案9,1999年修正案6条,2004年修正案14条。

  宪法作为上层建筑,一定要适应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对宪法进行适当修改,目的是通过修改使我国宪法更好体现人民意志,更好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更好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根据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新实践,在保持我国宪法连续性、稳定性、权威性的基础上,有必要对我国宪法作出适当的修改。修改宪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按程序进行,对宪法作部分修改、不作大改。

  党中央此次提出修改宪法的建议,符合国情、符合实际,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一新的历史方位,既保持了我国宪法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又有新的重大发展,有助于推动宪法与时俱进、完善发展,是新时代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必然要求,充分表明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适当修改宪法势在必行,而以修改宪法和实施宪法为契机开展尊崇宪法的宣传教育也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时指出:宪法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是实施宪法的重要基础。要在全社会广泛开展尊崇宪法的宣传教育,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尊法守法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