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河湖长制力保“千湖之省”碧水长流
在今年的湖北省两会上,代表委员就如何保护江河湖库(水库)给予了极大的关注。实际上,享有“千湖之省”美誉的湖北,早在2011年就实行了湖长制度,如今已经在全国率先实现了四级河湖长制体系全覆盖,比中央要求的时间提前了一年。
在不久前结束的湖北省两会上,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在污染防治攻坚战中,强调要强化“三江、五湖、六库”防治保护,并完善落实河湖长制,推进水岸同治,确保一江清水东流。
记者获悉,在过去一年,素有“千湖之省”美誉的湖北,在保护江河湖库(水库)方面做足了文章,不仅在全国率先实现四级河湖长制体系全覆盖,而且还比中央要求提前一年。目前,该省共明确各级党政湖长6273名,省市县乡四级领导成为湖泊的责任人、“守护神”。
湖北率先开展“湖长制”改革
1月26日,水利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10部委联合召开视频会议,通报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各地河长制、湖长制经验做法,并对全面实施湖长制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部署进一步实施湖长制各项工作,确保今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湖长制。
实际上,拥有“千湖之省”美誉的湖北,是全国率先开展湖长制改革的省份。早在2011年,武汉市就实行了湖长制。2015年修订的《武汉市湖泊保护条例》将湖长制上升为地方性法规,2017年武汉市积极推进“大湖+”试点,探索“大湖+”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模式。该市计划通过实施河长制、湖长制,实施水岸同治,推进滨河滨湖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改造,倒逼经济转型,推动绿色发展。
2014年起,湖长制开始在湖北省全面推开,河长制工作也正式启动。据湖北省水利厅副厅长赵金河介绍,湖北省首先在环梁子湖地区的鄂州市、大冶市、武汉市江夏区和咸宁市咸安区开展河湖管护创新试点,河长制是其中的抓手。2015年在潜江市、仙桃市、宜昌宜都市和夷陵区4个市区开展了试点,两年的试点取得了许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记者获悉,2017年初,湖北省根据中央河长制改革部署,从实际出发,要求2017年底全面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制体系,所有湖泊全部由县级以上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担任湖长,覆盖到全省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的1232条河流和列入省政府保护名录的755个湖泊。目前,全省共明确各级党政湖长6273名,省市县乡四级领导成为湖泊的责任人、“守护神”。
2017年,湖北省财政还拿出1000万元预算资金,完成“一湖一勘”“一湖一档”工作,被列入省政府保护名录的湖泊,全部有了“地理户籍”和“身份档案”;编制完成了《湖北省湖泊保护总体规划》和各湖泊专项保护规划;“一湖一策”实施方案也初步编制完成;强化湖泊水域空间管控,完成26个省级试点湖泊划界确权。目前,湖北省已实现了河湖统筹、水陆统筹、内外统筹。
同时,紧紧抓住湖长履责这个核心,规范湖长巡湖行为。湖北省先后组织县级以上湖长开展各类专项行动633次,解决了一大批“老大难”问题。创新“双湖长制”,行政湖长领责履责,统筹治理管护,民间湖长协责督责,发挥辅助与监督作用,“双湖长”共同守护在湖泊治理管护第一线,构建了党政主导与群众参与的湖泊生态共建共治机制。
2017年8月底,湖北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制实施方案全部出齐,基本做到了河湖全覆盖,其中把河长制拓展为河湖长制在全国属创新举措。10月底,湖北省、市、县、乡12465名四级河湖长全部到位,并进行公告,开展巡河湖43000人次。除武汉外,全省还设立了25212名村级河湖长。全省落实河湖管理、保护、执法监督人员2.5万人,落实工作经费12.4亿元,明确了河湖志愿者1.6万人。11月23日,湖北省推进河湖长制工作联席会议通过了河湖长考核等5项制度。至此,湖北基本完成省、市、县、乡四级河湖长制框架搭建任务,比全国提前一年建成,提前一月完成年度任务。
“湖长”谈湖:三大湖美景重现
在今年湖北省两会上,已经实现全覆盖的“河湖长制”成为该省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期间,梁子湖、洪湖、东湖等三大湖泊的湖长或分湖长分别介绍了自己负责的湖泊治理情况。
据东湖湖长、东湖风景区管委会主任黎东辉介绍,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管委会努力在“一湖碧水”上做文章,积极推进湖长制实施。治污截污工作是改善东湖水质的基础性工作,2012年以来的6年间,东湖风景区内的污水收集处理规划布局得到了根本性的改善,6年间风景区内污水管网由15公里增至30余公里,污水泵站由无到正式建成使用10座。东湖周边生活污水排口已基本截流。2016年、2017年武汉市举全市之力建成的东湖绿道一期和二期工程,成为东湖水生态修复的核心工程。
“去年,东湖主湖郭郑湖、汤菱湖、团湖和后湖水质监测数据为总体Ⅲ类,为40多年来东湖水质最好水平。”黎东辉说,“今年还将坚持推进东湖水生态修复治理,全面启动东湖绿道三期建设。其中,听涛景区内湖水质提升与生态修复工程、第七届世界军运会帆船比赛码头清淤项目等‘四水共治’新建设项目12个。”
记者获悉,东湖位于武汉市中心,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和5A级景区,有33.62平方公里的水域面积,119公里湖岸线。去年,武汉市委第十三次党代会为东湖划定目标:规划建设东湖城市生态绿心,打造世界级城中湖典范。
与东湖遥遥相望的梁子湖有“鸟类乐园”“鄂东南之肾”之美誉。梁子湖也是我国境内生态系统保持最完善、水质最好的城市近郊淡水湖。常年I、II类水质面积达85%以上,被列入亚洲著名湿地名录。
湖北省人大代表、鄂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新林是鄂州梁子湖流域蔡家海、甘家海、三角塘的市级湖长。据他介绍,鄂州市政府为打造生态梁子湖,列出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违法建设项目整治11项任务清单,为此付出了每年减少工业产值3.5亿元、年减少税收3000万元的代价。在实施退垸还湖工程方面,扩大梁子湖面积11平方公里、湖容1700万立方米。在周边产业规划上,梁子湖500平方公里陆域范围退出一般性工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全面取缔围网和珍珠养殖。
此次参加两会,陈新林提出的建议是在环梁子湖区域建立湖泊治理国家示范区。
记者获悉,武汉市江夏区在梁子湖的湖泊治理上也不遗余力。2010年该区成功申报梁子湖流域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项目,涉及125个村1195个自然湾。此外,梁子湖江夏段彻底拆除拦网,退渔还湖,加强后线的保护工作,成立湖泊局,并在每个湖泊成立湖泊管理站加强监管。
一首《洪湖水浪打浪》,让湖北洪湖在全国唱响了“更比天堂美”的名头。但是二三十年来,洪湖也遭受到水域养殖、围垦、排污等短视行为的困扰,面积62万亩的大湖水面,围网一度占据了大半,2005年洪湖水质降到Ⅳ类,局部甚至恶化到Ⅴ类。
面对不堪回首的过去,湖北省人大代表、洪湖市总河湖长、市长沈先武说,通过近两年努力,洪湖湖面变宽、水质变清,湖区人类活动减少。野生荷花、菱角大面积恢复,野生白天鹅重返家园,凤尾鱼、银针鱼等珍稀鱼类持续增多。
“未来,我们还将重点在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城乡垃圾收集转运一体化、厕所革命、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等几个方面下功夫。”沈先武说。他还建议全省加强四湖流域综合治理,让洪湖水系沿线10个县市联动,争取国家政策扶持,推进洪湖生态建设总体规划,让洪湖的绿色生态发展之路走得更稳更快。
落实责任主体,压茬推进
记者了解到,河湖长制把各级湖长由原来行政首长提升为党政主要领导,同时,按“一湖一策”的要求,建立五大湖泊省级湖长对市、县、乡三级湖长层层签订责任状制度。从原来形态保护、功能保护为主,提升为六个方面,突出湖泊岸线管控、水功能区管理、截污治污、生态修复,保护水域岸线和水资源环境,改善水生态。从原来仅考核行政首长提升为对党政主要领导的考核,同时建立重要湖泊上级湖长对下级湖长的考核机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党政领导年度目标考核体系。
2017年1月,湖北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行河湖长制的实施意见》。“对湖北省湖泊保护而言是在原有的湖长制基础上有了‘升级’。”湖北省湖泊局专职副局长熊春茂早前这样介绍说,湖长制“升级版”体现了责任主体、保护目标、考核机制、治理战略、水质管理、执法模式“六个提升”。
另据赵金河介绍,湖北省委书记蒋超良任第一总河湖长;省长王晓东任总河湖长,并担任长江的河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楚平任副总河湖长,并担任汉江和东荆河的河长。清江、咀漳河、府澴河、汉北河等11条跨市(州)的重要河流和梁子湖、洪湖、斧头湖等五大重要湖泊,分别由省委常委、副省长担任河湖长。各河湖所在市、县、乡分级分段设立河湖长,由同级党委、政府负责同志担任。
在保障措施上,核心是组织领导,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主体,压茬推进工作。赵金河说:“关键是监督考核和奖惩问责,将河湖管理与保护统一纳入省委、省政府对省直部门和各地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与‘以奖代补’资金、干部实绩和任用挂钩,对成绩突出的河湖长予以通报表扬,年度考核结果不合格或连续排名靠后的河湖长,要向上级河湖长作出书面报告,整改不合格的,由上级河湖长约谈。此外,还要通过媒体公告、立牌公示、多种形式的宣传,引导公众参与河湖保护和监督管理。”
据了解,下一步,湖北省将加强河湖长制法规建设,加快《湖北省河湖长制条例》立法步伐,着手修订《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搭建完善河湖长制“六大平台”,即河湖长履职尽责平台、联动机制平台、智能信息平台、联合执法平台、投融资平台、社会监督平台,形成“党政负责、部门联动、群众监督、社会共建共享”的河湖长制治理管护格局。
(本文部分文字根据当地媒体报道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