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机关依法批捕广西最大走私“洋垃圾”案嫌犯
本报讯(记者薛应军) 2月7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检察院近日以涉嫌走私废物罪批准逮捕宋某等3名犯罪嫌疑人,该3名犯罪嫌疑人涉嫌以进口“氧化锌”为名走私“洋垃圾”多达两万余吨。该案被海关总署缉私局列为一级挂牌督办案件。
据了解,该案为目前广西海关缉私部门办理走私废物案中查获固体废物数量最大的一起,因案情重大,广西检察院将此案列为挂牌督办案件,防城港市检察院领导高度重视,指派侦监科两名业务骨干组成办案小组提前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办案小组采用案件讨论、查阅案卷材料、现场勘查等方式多次提前介入此案,防城港市检察院联合海关部门前后3次组织召开联席会议研讨案情共商对策,检察机关针对该案的特点提出了具体的侦查取证方向及应强化的证据。该案移送至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后,防城港市检察院及时启动“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邀请公诉部门人员参与案件研析,并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共同把控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关,与此同时,自治区检察院侦监处、南宁海关缉私局相关领导联合组成督导组到防城港市检察院指导案件的办理,在各方通力配合和共同努力下,终于将该案成功办结。
据办案检察官介绍,从境外走私废物入境,俗称走私“洋垃圾”,本案查获的固体废物是钢铁工业废渣,即在钢铁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质,此类废物污染环境,走私入境将给我国水土环境和居民身体健康带来极大危害。此案的顺利办理,是检察机关与海关缉私部门通力合作打击犯罪的体现,对打击此类“洋垃圾”走私犯罪、维护我国生态环境安全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