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发布第二批三个公证指导性案例

  本报讯(记者张晓娜) 1月30日,司法部发布第二批3个公证指导性案例,涉及公司员工持股、农村土地承包以及知识产权问题。这是继去年底司法部发布首批3个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证指导性案例之后,围绕加强产权保护领域公证工作,再次发布公证指导性案例。

  这3个指导性案例分别是:山东省青岛市某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为确保履约,防止纠纷,对包括股权授予和股权回购等内容的股权激励合同办理公证案;浙江省义乌市某农业开发企业为防止因村民对土地承包不知情、承包程序不符合法律规定等导致纠纷,办理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公证;美国著名运动员迈克尔·乔丹以中国企业乔丹体育公司侵犯其商标为由,委托某市调查公司进行市场调查,并申请公证处对调查公司在上海进行市场调查的过程进行保全证据公证案。

  上述案例中,公证机构通过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合同公证、监督履行等法律服务,保障公司股权激励依法依规进行,有效防止土地承包经营过程中的纠纷隐患,为诉讼活动中依法认定侵权事实提供有力证据,切实维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发布指导性案例,一方面是让人民群众知道什么事情可以办理公证,发挥公证的职能效应,另一方面也规范公证机构依法依规办证,提高公证质量,并对全国公证机构、公证员办理类似公证业务具有示范和指导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