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聚焦2018年政法工作
控风险 促改革 提升战斗力
在刚刚结束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防控网络风险、智能化建设等成为会议热议话题。2018年全国政法工作将继续向新水平迈进。
2018年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做好政法工作意义重大。
1月22日,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提出积极推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防控好网络安全风险;继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中国;深化智能化建设,把政法工作现代化提高到新水平等多项任务,对2018年全国政法工作作出明确部署。
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这意味着政法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政法机关肩负新的历史使命。
会议还透露,今年上半年,中央政法委将会同中央组织部、中央党校,举办政法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讨班,引导政法领导干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级政法机关将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大学习、大培训,引导政法干警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大学习、大培训成果转化为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的政治自觉,转化为改造主观世界、坚定理想信念的思想自觉,转化为改造客观世界、推动政法工作发展的行动自觉。深入推进政法工作体制机制、方法手段创新,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引领新时代政法事业不断开辟新境界。
此外,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
会议提出,55年来,浙江枫桥正确处理变与不变的辩证关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就地解决问题的基本精神不动摇,根据不同时期的形势任务,不断赋予“枫桥经验”新的内涵,使其功能效果不断拓展,成为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
会议指出,毛泽东思想催生了“枫桥经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孕育、发展了新时代“枫桥经验”,要对新时代“枫桥经验”进行总结、提炼,推动其由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向促进城镇、社区治理体系建设延伸。
打好防范金融风险攻坚战
非法集资、校园贷、信用卡乱象、向银行贷款逾期不还……近年来,金融风险类案件高发,百姓呼声强烈。
金融风险是当前最突出的重大风险之一。会议指出,政法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参与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把对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查办和化解风险、追赃挽损、维护稳定结合起来,防止引发次生风险。
为进一步加强金融风险防控,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对2018年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强化监测预警,积极参与排查化解金融风险隐患。配合金融财政、住建等部门,运用数据化资源和手段,深入摸排银行不良资产地方政府债务、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提高预警能力;二是开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金融、财税、资本市场、社会民生等领域经济犯罪案件,重点打击非法集资、网络传销、内幕交易等经济犯罪,坚决惩戒违法违规活动;三是回应群众诉求,切实做好追赃挽损、维护稳定工作。要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等法律手段,构建系统化的追赃挽损工作体系,加快涉案资产处置返还进度,减轻投资者损失;四是创新方式方法,通过敦促犯罪分子投案自首等,严防涉案资金和人员外逃。加强对投资人员风险防范意识教育,让他们正确认识到谁投资谁就要承担风险。
防控好网络安全风险
近年来,网络犯罪逐渐成为各国主要的犯罪形式。以美国为例,网络犯罪率已超过贩毒犯罪,成为第一大类犯罪。在中国,网络犯罪占比为30%,每年增幅达30%。
会议明确,积极推动网络综合治理体系建设,防控好网络安全风险。
据统计,2017年以来,全国公安机关共破获电信网络诈骗案件7.8万起,查处违法犯罪人员4.7万名,同比分别上升55.2%、50.77%;共收缴赃款、赃物价值人民币13.6亿元,止付、冻结涉案资金103.8亿元,阻截、清理涉案银行账户28.5万个,关停涉案电话号码37.1万个;共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53.7万起、造成群众经济损失120.1亿元,同比分别下降6.1%、29.1%。
会议指出,着力打击防范网络犯罪。要紧紧抓住群众反映强烈的网络贩枪、网络黄赌毒、网络传销、电信网络诈骗、倒卖公民个人信息、网络黑客攻击等新型网络犯罪,深化打击整治行动,坚决打掉网络黑灰产业链,严肃查处为网络犯罪提供服务的企业、平台。要深化网安警务室和驻站工作组建设,强化网上公开巡查执法,提高网上见警率、管事率。
《网络安全法》去年6月1日开始施行,2017年7月1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就《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会议强调,要推动完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进一步规范网络信息传播秩序,维护积极向上的网络生态。
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胜俊建议,要通过专门立法,明确网络运营者收集用户信息的原则、程序,明确其对收集到的信息的保密和保护义务,不当使用、保护不力应当承担的责任,以及监督检查和评估措施。
会议提出,要着力加强网络治理能力建设。要完善政府依法监督、网站自净、网民自律、社会监督等多主体协同参与的网络社会治理模式,共同构筑网络安全防线。要着眼于提高依法管网治网能力,研究制定加强网络安全工作意见,推动出台预防打击网络犯罪法、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法规,建立符合网络特点的规范化执法体系,构建多领域、多层次、多形式的互联网行业自律和共同治理新规则,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健康运行。
此外,着力保护国家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加强关口防控,加强工业、能源、金融、电信、交通等关系国计民生重要行业、领域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
深入推进诉讼制度改革
诉讼制度改革作为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高司法质量效率的必由之路。
会议指出,深化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根据刑罚轻重、认罪与否等情况,完善刑事案件分流机制,推进简案快审、繁案精审。要继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对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适用速裁程序、简易程序办理,让正义更快实现。
会议透露,今年9月试点到期后,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推动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修改,构建起中国特色轻罪诉讼制度体系。要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对依普通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特别是被告人不认罪和认罪后又翻供的案件,积极推进庭审实质化。要完善庭前会议、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扎实推进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逐步扩大应当出庭人员范围,保证庭审发挥决定性作用。
上海、贵州要完善常见刑事案件犯罪基本证据标准指引,优化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加快推进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为全国提供可推广的样本。
此外,深化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衔接工作。根据党中央决定,在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开展试点,为在全国推进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积累经验。
2017年10月24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
会议要求,积极支持全面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配合做好机构调整、职能划转、人员转隶等工作,以更大力度推进反腐败工作。
近年来,民商事案件快速增长,占法院案件总数85%左右。会议指出,要推进化解方式多元化,完善诉调对接机制、探索调解前置程序改革试点,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发挥诉讼费制度的杠杆作用,引导更多民商事纠纷以非诉方式解决。
同时,要把适合由社会力量承担的司法辅助事务集中起来外包给有资质的企业、中介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让司法人员专注于核心业务,实现减负增效。探索法学专业研究生、实习律师担任实习助理制度,加大从优秀律师和法学专家中公开选拔法官检察官力度,缓解司法人力资源不足。
智能化提升政法机关核心战斗力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科技成果只有同国家需要、人民要求、市场需求相结合,才能真正实现创新价值、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会议提出,运用新技术提高风险防控的精准性。要建立以社情、警情、案情、舆情为基础的社会稳定指数信息系统,通过自动生成社会稳定运行指数和运行图,对社会矛盾风险作出定性定量分析和分级分色预警,防患于未然。
同时,要善于运用视频分析、语音分析、生物特征识别、态势感知等技术,加强对重点区域人流物流监测,排查客运、危化品运输等交通安全隐患,完善消防安全源头管理,提高公共安全风险防控智能化水平。
此外,会议强调,要及时升级改造公安执法办案信息系统,实现案件信息网上记载、案件审核审批网上进行、案件案卷和执法档案网上生成、案件质量网上考核,推动执法更加规范公正。
另外,要构架静默化、自动化、可视化的执法司法业务流程监控系统,推广关键证据取证过程录音录像制度,建立执法取证数据化的刚性程序标准,让执法司法腐败无处遁形。
针对执行中财产变现难题,要大力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减少当事人佣金支出,有效防范执行腐败,更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