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信阳平桥法院POS机缴费当事人立案更便捷
本报讯(记者邵春雷 通讯员王雪阳) 为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河南省信阳市平桥区人民法院立案服务大厅迎来了一名新“成员”——POS刷卡机。今后,当事人只需持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就可以直接在平桥法院立案大厅刷卡缴纳诉讼费,减少到银行缴费的麻烦。
1月18日,第一位使用POS机的当事人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用时不到一分钟便交纳了诉讼费,当事人连声夸赞道:“立案也能刷卡,就不用去银行排队了,POS机进法院,实在太方便了!”
以前当事人起诉至法院,在立案大厅办理手续并拿到立案受理通知书后,按照《诉讼费交纳办法》的相关规定缴纳诉讼费,当事人需要持票据到指定银行缴费,过程较繁琐,且携带现金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更好地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加大司法服务力度,平桥法院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平桥支行多次衔接沟通后,该银行在该院立案大厅安置POS机,并对立案大厅的工作人员进行操作培训指导。1月18日,POS机在平桥法院立案大厅正式投入使用。考虑副当事人的情况,平桥法院仍保留传统机打票据缴纳诉讼费的方式,坚持纸质票据缴费和电子数据缴费方式相结合。
据悉,POS机投入使用的第1天,平桥法院立案大厅提供刷卡服务7人(次),刷卡金额6000余元,有效减轻了当事人诉累,节约了银行的人力资源,受到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