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法学会与吉林省闽商总商会签订企业法治共建协议

  本报讯(吉研) 近日,吉林省法学会与吉林省闽商总商会在长春签订企业法治共建协议。吉林省法学会会长李申学出席并讲话。吉林省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姜德志,省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韩起祥,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傅铁铸,省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何海源,吉林省闽商总商会会长李建国出席。姜德志、李建国在共建协议书上签字,出席领导为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颁发聘书,法律专家顾问团代表、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胡晓静发言。法律专家顾问团成员、吉林省闽商总商会会员单位代表、省法学会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签字仪式。

  吉林省法学会与省闽商总商会开展企业法治共建活动,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共建方式和内容是,吉林省法学会与省闽商总商会商定,组成法律专家顾问团,对省闽商总商会及所属会员企业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进行法律风险评估,对企业员工进行法律培训和法治宣传,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对企业法律纠纷和重大疑难案件提供法律帮助,提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平台,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吉林省闽商总商会法律专家顾问团由8名法学法律专家和8名律师组成,聘期5年。

  几年来,吉林省法学会采取多种方式,开展与企业法治共建活动,引导企业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促使企业依法管理、依法经营。这次与闽商总商会签订企业法治共建协议,是法律服务民营企业的又一具体行动。

  李申学在讲话中指出,要树立大局意识,充分认识开展企业法治共建活动的重要意义。鼓励、支持、引导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民营企业这支有生力量,让民营经济在振兴吉林经济的大潮中担当重要角色。吉林省法学会与省闽商总商会商定开展企业法治共建活动,通过这个活动送法进企、依法治企,增强企业人员的法治意识,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最终实现依法兴企,为吉林经济振兴作出应有的贡献。

  李申学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企业法治共建活动取得实效。法治是企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吉林省各级法学会和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坚持聚焦大局、服务大局、保障大局,通过开展企业法治共建活动,着力培育企业家的法治精神,引导企业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依照法律法规管理经营企业;要按照中央和吉林省委的决策部署,积极组织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与当地民营企业的沟通交流活动,扎实做好为企业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的各项工作,在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要调配好当地法律人才资源,把握法学法律界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契合点,紧跟党委政府需要、紧跟实际需要、紧跟企业需要,在自己所能的领域组织力量,积极建言献策,提供法律咨询,在民营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参谋、服务作用。法律专家顾问团要充分发挥智囊团和思想库的作用,依法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帮助企业建立更加规范有效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

  李申学强调,要建立长效机制,推动构建法治框架下的新型政商关系。要通过开展企业法治共建活动,充分发挥企业家的商业智慧和法学法律工作者的智库优势,把如何建立法治框架下的新型政商关系作为重大课题,从法治理论和实践上深入研究探讨,努力提出真知灼见,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要走进企业,全面了解他们最关心、最忧虑、最困难的问题,准确把握他们的法律期待和法律诉求,精准找出立法、执法、司法工作中影响企业发展的短板,积极推动建立以法治构建新型政商关系的新生态。法学法律界要主动适应经济新常态,积极参与搭建政商之间沟通交流的平台,促进企业与政府的良性沟通与合作,推动企业紧紧围绕新发展理念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