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诚信公证,“黑名单”防堵假人假证

  欺骗公证现象不仅仅是公证行业的困扰,更是一种社会性的危害,严重危害国家的诚信体系。如何运用社会综合治理手段,解决这一社会病,是值得各方探讨的话题。

 

  近年来,当事人利用伪造证件及虚假材料欺骗公证的情况时有发生,制假、用假、冒名顶替骗取公证文书的案件也随之增加。

  仅北京市中信公证处公证员唐骞两年来没收的各种假证件就已有100多本。这些假证件包括假户口簿、假身份证、假毕业证、假离婚证、假房屋所有权证,种类繁多,令人触目惊心。

  假人假证五花八门。有提供虚假证件、证明文件骗取公证书的;有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使用骗取的居民身份证、房产证,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房产证的;有伪造、变造或者买卖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公证机构印章的;有使用伪造、变造的公证书实施诈骗的等等不一而足。

  据了解,目前难辨真假成为公证行业痛点,防范假人假证、防范错误公证书已经上升为各公证处的头等大事。为打造诚信公证,北京市公证系统正在建立“欺骗公证黑名单”,造假者只要被一家公证处发现,全市所有公证处将一并拒绝为其办理相关公证。此外,业内人士也呼吁将“欺骗公证黑名单”系统纳入全市的诚信管理平台,同时加大对欺骗公证的处罚力度。

  

诚信缺失,假证泛滥严重

  

  人人都要讲诚信,人人都要以诚信为荣。不过在现实生活中,总是有人为了利益与之背道而驰。

  19日,在北京市司法局召开的诚信公证座谈会上,北京市中信公证处主任助理唐骞现场为大家展示各种“假证”20多本,而这仅仅是他近两年来,没收假证的一小部分。

  事实上,全国各地公证处几乎每天都会遇到有当事人提供虚假材料的情况。

  20176月底,一名女性当事人来到中信公证处办理借款合同公证。该当事人自称离异,其真实情况是丧偶。因为在遗产问题没解决之前,她无法办理贷款。于是,该当事人伪造了一份2006年崇文区人民法院出具的离婚纠纷调解书。调解书显示,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的一套价值近千万的房产(原崇文区所在地)归这名女士个人所有。

  “这个调解书一看就比较拙劣,字体包括前后行文内容不符合法律文书的基本表述,让人怀疑。”公证员告诉当事人,原件需要留下核实,核实无误后再为其办理公证。随后,公证处派人到东城区人民法院核实,发现同样的案号下,当事人的名称完全不一样。

  实际上,这名女子的丈夫已经去世,她想拿假离婚调解书和户口簿变相继承财产。

  一名学生伪造了学历来到北京市长安公证处,公证员把电话打到校长那里,校长说这份毕业证书就是他们学校的。公证员想着都核实了校长,肯定没问题,就给出了公证书,然后这名学生顺利出国了。因出国考试不及格,这名学生被学校开除了。孰料该学生回国后来找公证处说:“你得赔我出国的钱!”

  还有一对出示虚假证件的真实夫妻,他们出示虚假证件的理由仅仅是图方便,图省钱。原来,这两人由于办理公证需要出具结婚证,但结婚证丢失需到外地补办。两人就在街边买了假的结婚证件。当被公证人员识别出假证后,这对夫妻给出办理假证的原因让人大跌眼镜,“就是太麻烦了,回去还要耽误时间,花钱坐高铁来回好几百块钱,不如街边花几十块钱买一个合算。”

  

造假成本低,核实成本高

  

  “一低一高是公证行业假证泛滥的重要原因。”唐骞解释说,低指的是造假成本低,高指的是核实成本高。

  办理公证时,提供虚假材料、作出虚假陈述或找人冒名顶替是违法行为,行为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甚至刑事责任。但在现实中,一些当事人使用假人假证仅仅是为了办理公证,在被公证人员发现后直接离开,并且造成的损失和情节严重程度难以明确,因此在实践中往往难以认定其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以至于欺骗的事件很多,但够刑事处罚的案件却很少。

  “有不少当事人存有侥幸心理。他们认为骗了就骗了,没逮着就幸运过去了,对自己没什么损失,最多是把证件给没收了。”唐骞认为,“正是因为造假的成本低,没有相应的处罚机制,没有形成全社会的诚信网络,才让假人假证变得容易。”

  对此,北京市信德公证处主任官月梅建议,骗取公证书并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的,能否设立一个罪名,即骗取公证书罪,以加大打击力度。

  此外,一旦遇到假人假证问题,公证员要核实、查证真伪,不仅时间和人力成本很高,而且不便捷。这是因为目前民政、房管、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的信息系统并未与公证系统实行联网,给办理公证所需材料的真实性审核带来了严峻的考验。

  诸如,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等关于婚姻的案件中,为保护个人隐私,当事人的婚姻状况无法上网。而由于婚姻变故而产生的公证事项又相当多,给公证员的核实带来了困难。

  “希望有个统一的机构和数据库,将不诚信行为纳入进来,比如地铁公交逃票,不交电费水费物业费等,统一建立数据库,让不诚信行为付出更大代价。”唐骞建议。

  

列入“黑名单”者,

难再办理公证

  

  据官月梅介绍,目前,全市各个公证处主要通过人与科技双方把关,识别假人假证。“多个公证处都已经安装了人脸识别仪器、身份证识别仪器以及摄像头等科技手段加强识别。”

  除技术上阵,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还要不断学习怎么识别假人假证。官月梅说,公证处会经常组织培训,提升其识别的意识和水平,严格认真履行审查核实。“比如一段时间内办理夫妻财产协议、房屋处置、遗嘱继承公证的情况比较多,我们就会提示公证中出现了哪些险情,跟大家讲是如何发现的,让经验老到的公证员分享经验。”

  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副主任王建则对假人假证有自己的一套“秘密武器”,“我们有一套题,如果本人作答,就非常简单,几分钟就可以答完。如不是本人答题就非常费劲,一做题就暴露了。”

  北京市长安公证处调研部主任陶峰介绍,在长安公证处,无论是办公室台式电脑还是所有公证人员的手机上,都安装了身份认证管理系统,包括通常所说的“人脸识别系统”。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为应对日益严重的假人假证现象,目前北京市公证系统正在建立“欺骗公证黑名单”。各公证处要求公证员将自己遇到的提供虚假材料的当事人及时录入本处的计算机系统。公证处还会将假人假证信息以及不诚信当事人记录,及时编辑成警示信息,以微信群的方式,发布在本处业务研讨群及北京公证行业交流群中。

  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市仅方圆公证处、长安公证处、中信公证处掌握的黑名单已经达到近400人。最新数据显示,北京市被列入欺骗公证黑名单的目前已有近600人。

  对于北京市公证系统正在建立的“欺骗公证黑名单”,北京市司法局公证管理处处长、北京市公证协会党委副书记柴磊表示,目前“欺骗公证黑名单”只是起到存档记录作用,用来提示公证员这些当事人曾用过假证件,用过假信息。未来,全市公证行业建成欺骗公证黑名单诚信查询系统后,那些已经掌握的假人假证、假协议、假关系等等一律列入黑名单。造假者只要被一家公证处发现,全市所有公证处将一并拒绝为其办理相关公证。

  

将公证信息记录到诚信系统

  业内人士呼吁,相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应对措施,建立全市各职能部门共享的信息平台,以确保公证的法律权威性。

  谈到信息时代下公证系统与其他平台的合作,柴磊说:“公证员核实的问题需要对接其他社会平台,比如婚姻、户籍等信息。目前,我们和公安部门也在谈如何共同推动诚信公证。这样的合作,可以提高公证机构的公信力和鉴别力,也是对老百姓权利的实实在在的保障。”

  “我们认为下一步‘欺骗公证黑名单’应该纳入全市的诚信管理平台。”在柴磊看来,公证在整个司法领域是非常小的一块,用公证建一个很大的平台既不现实,也无必要。要做的是把公证纳入到一个大的平台中,纳入到整个司法诚信、社会诚信体系里,真正让公证信息写进去且查得到,这也是对每一个人诚信数据的完善和加强。

  柴磊还称,互联网时代下的大数据应用,不是要建多少个系统,而是能够把所有的系统数据有效连接在一起。每一个平台都不能成为数据的孤岛,只有有效连接,互联互通、共享共用,数据才会越来越全面和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