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降无主水泥块,谁担责?

水泥块从天而降
44天女婴被砸伤

   武汉市世纪龙城小区位于汉阳区隆翔东街,这是一处还建房住宅区,占地面积共62502平方米,小区共有住宅楼13栋,每栋楼33层,每层4家住户。在小区11栋楼前有一处平整的空地,平日里不少老人都喜欢来这聊天、锻炼。

   2014年11月20日下午三点半左右,家住12栋1单元1002室的业主丁凤君抱着刚出生44天的孙女何欣怡出来晒太阳。媳妇张莹刚坐完月子需要休息,儿子何虎在黑龙江伊春一家热电厂工作,常年不在家,所以平日里只要有空,丁凤君都会主动揽下带孩子的任务。见外面天气比较好,她便想着把孙女抱出去转转,让媳妇睡会儿午觉。
   哪知,刚走到11栋楼2号门楼下,老人突然感觉手上一沉,她低头一看,从楼下掉下来一块鸡蛋大小的水泥块,直接砸到了孙女脑袋上。孩子额头上顿时起了个大血包,“哇哇”哭了几声后便没了声音。丁凤君吓得腿都软了,赶紧呼救:“快来人,快来人,孩子被砸了!”听到呼救声,张莹冲下楼来,顾不得询问事情经过,抱着孩子就往医院跑。一位好心的邻居主动提出开车送她们。在去武汉市儿童医院的路上,张莹先后给丈夫何虎以及公公何清海打了电话。接到妻子电话,何虎立即请假坐车赶回武汉,而何清海则回到11号楼前,找寻砸伤孙女的水泥块,并向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分局汉阳经济开发区派出所报了警。
   被紧急送到医院后,医生初步检查后说孩子脑部受到了严重损伤,需要立即进行开颅手术,去除脑部瘀血。经过进一步检查,孩子被确诊重型颅脑外伤,双侧额顶叶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多发颅骨骨折,伤势十分严重。为挽救孩子生命,医院立刻召集专家组为小欣怡进行左右脑两场开颅手术。
   10个小时后,手术顺利完成,孩子被推进了重症监护室。一周后,医生明确告诉何家人,孩子虽然度过了危险期,但却留下了颅骨缺损、肢体偏瘫、脑萎缩及脑部出现癫痫波等严重后遗症。“由于孩子年纪小头骨较软,且尚未发育成型,暂时无法对她进行颅骨修复手术,必须要等到6岁或者7岁才可以进行。且术后孩子很可能会出现智能发育、精神发育倒退的情况,你们要有心理准备。”听完医生的话,何虎既气愤又伤心,女儿的出生曾让他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可没想到,飞来横祸,却毁了孩子的一生,彻底把自己这个家拖进了黑暗中,而砸伤孩子的水泥块就是悲剧的源头。安顿好孩子后,何虎决定回到小区寻找“凶手”。
   回到小区,大家都在议论这件事,可11号楼的业主没有一个人主动站出来说明水泥块的来源。小区物业也开始对11栋楼的居民开始逐门逐户地走访调查。据了解,11栋楼当时在装修的只有两户,并且都接近尾期,在屋内,物业人员并未发现相似的水泥块。这时,警方那边也传来消息,根据现场的侦查和初步寻访,目前,还不能确定水泥块究竟是哪户业主抛掷的。
   就在警方极力寻找“凶手”的同时,小欣怡出院回家了。医生建议何虎、张莹夫妇:“出院后,你们每天都要带着孩子去儿童医院做康复治疗,要想孩子恢复得快一点,物理治疗和肢体治疗是必须要做的。”为了方便带女儿去武汉市儿童医院做康复治疗,何虎不得不和妻女从世纪龙城小区搬出来,在汉口苗栗路的澳门银座A座租下了一套一室一厅的房子。原本和和美美的一家人,因为一次意外彻底变了模样。看着牙牙学语的孩子,时不时遭受后遗症的折磨,张莹心都要碎了,她曾不止一次地跟丈夫说:“即使砸锅卖铁,我也要把‘凶手’找出来。”何虎的想法跟妻子一样,哪怕是大海捞针,他也决不放弃。


寻不着“凶手”
为维权将128户业主告上法庭

   转眼快两个月了,事情却一点进展也没有。为了给孩子看病,何家不仅花完了积蓄,还欠下不少外债。小区业主们听说后,都觉得孩子很可怜,自发地为孩子捐了两万多块钱。这让何虎夫妇焦急的心得到少许宽慰。可眼看着治疗费又将用完,在无计可施的情况下,何虎和妻子只得向湖北尚泰律师事务所熊银平律师求助,让他帮自己想想办法。考虑到何家的实际情况,熊律师免费代理了这个案子。

   了解了事情的始末后,熊律师提出了自己的观点:“根据目前掌握的材料,根本没法判断水泥块是谁扔出的,也就是说找不到具体的侵权人。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也就是说,我们可以把11栋楼全体业主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承担责任。”
   2015年6月29日,湖北中真司法鉴定所对何欣怡伤情作出鉴定结论,认定何欣怡的残疾程度为七级,后续治疗费依据临床实际发生为准,治疗终结时间暂定为伤后二年,护理时间暂定为伤后二年,营养期暂定为伤后二年。听说孩子伤得这么重,11栋楼不少业主心里也很难受,但听说要被告上法庭,他们也觉得很委屈。
   7月22日,何虎夫妇将汉阳区世纪龙城小区11栋2层以上(包括2层)的128户住户告上了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由于涉及的侵权人人数众多,法院的工作人员经过一个多月的时间才将开庭通知送达完毕。


层层筛除
80户业主赔偿36万元

   2015年9月15日,汉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开庭审理此案。庭审一开始,双方便据理力争。作为业主代表,李斯首先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一个物体从多少楼降下来,下降过程中会产生多大的重力,经过精密的验算,完全可以知道。”她要求根据这个办法,摆脱自家的嫌疑,同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对此,熊银平辩称:“物体在下坠的过程中会发生什么,我们谁也不能知晓,有可能水泥块原本没有这么大,也有可能在下降过程中被遮挡了一下,从而二次下坠。警方勘查过现场后也表示无法再还原案发事故现场的原貌,我们不可能再去找一名出生44天的婴儿然后用这块鸡蛋大小的水泥块去实验到底是从几层抛下砸伤孩子的。”针对熊银平的理由,11栋6层的住户武胜立马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你说是高空抛物,也有可能是墙体自己脱落,孩子奶奶当时只看到孩子被水泥块砸伤,并不能确定是不是人为原因造成的。”
   随后,何家人出具了一份武汉市公安局汉阳分局刑事侦查大队所提供的现场勘查资料,在资料中明确写着:案发当天,汉阳分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便对现场进行了勘查,经过对楼层外观、墙体勘查后,并未发现明显的墙体脱落痕迹,因此可以认定该事故为从建筑物中抛出物品造成伤害,从而排除了墙体脱落的可能性。
   得到这一答案的武胜还是不死心,又继续反问道:“我们这栋楼还有不少住户是新搬来的,家里正在装修,我们平常住户家里不装修根本不会存在水泥块,谁没事揣块水泥块回家藏着,又不是什么值钱的东西,装修人家嫌疑最大。”熊银平说:“事故发生后,刑侦大队立刻针对11栋所有装修的业主家中进行了勘查,但是从现场勘查结果看,并没有发现和造成何欣怡受伤相似的水泥块,因此无法判定到底是不是装修单元抛掷水泥块对何欣怡造成伤害。再说,并不一定家里装修才有水泥块,也许是哪家随手放在一边的,也有可能是什么东西上剥落的,都有可能,毕竟水泥块是再平常不过的东西,谁家都可能有。”
   面对何家人不断提交的证据和材料,128户业主陷入了短暂的沉默之中,每个人心里都清楚,“凶手”就隐没在他们中间,可究竟是谁,只有当事人自己心里清楚。
   就在法庭陷入一片沉默的时候,11栋10层4号门的住户郑国华提出了自己的疑问:“我是10层4号门的住户,根据刚才原告出示的11栋照片来看,事故发生的位置和我们4号门的住户相隔较远,而且4号门的位置应该是属于一个死角范围,我觉得我们这个位置的住户就算再怎么用力扔这水泥块,也绝对不可能会砸到孩子,更别说对孩子造成这样严重的伤害。”郑国华的话一时间像滴入油锅的水花,让4号门的32户业主沸腾了起来,纷纷起身表示自己所处的位置不可能成为所抛物品的出处。
   法院根据公安机关的现场勘查情况和现场照片,结合生活经验法则及常理认定,因有3号门的阻隔,4号门所处的方位不可能将水泥块抛掷到事发地点,除非4号门使用人从顶层平台抛掷水泥块,但公安机关已排除了从顶层直接抛物的可能。因此,4号门32户业主对小欣怡的损害不应承担补偿责任。熊银平和何虎商量后,当即撤销了对4号门32户业主的起诉。最终鉴于被告人数众多,证据也比较多,举证、质证以及辩论过程复杂,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2015年11月10日,因对11栋4号门的32户撤诉,同时对1号、2号、3号的96户中的7户业主常年不在家,进行了自愿撤诉。剩下的89户中,有5户业主同时在11栋拥有两套房子(也就是十套),两户业主同时拥有3套房子(也就是六套),拥有一套房子的业主只有73户。最终法院判决汉阳世纪龙城小区11栋73名被告共同承担支付补偿何欣怡363114.66元,其中拥有两套住房的业主分别补偿何欣怡8159.88元,拥有3套住房的业主分别补偿何欣怡12239.82元。
   面对判决结果,需要对何欣怡补偿8159.88元和12239.82元的几户业主表示难以接受,在走出法庭后这几户业主对何虎和张莹说:“这个赔偿金我们更愿意用捐款的形式,而不是现在这种法律的补偿方式。在事发后我们也都曾去医院看过孩子,或多或少也曾给过你们帮助,可怎么都没想到有一天你们会把我们告上法庭。”几户业主的不理解让何虎心情复杂:“如果可以我也不想用这样的方式来解决,大家毕竟是一个小区的邻居,可我是真的没有办法了,作为父亲,我必须给孩子一个公道。”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从法院判决至今,尚未有任何一户业主向何欣怡支付相应的赔偿金额。
   高空抛物现象曾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早前发生在广州的“抛砖砸死女婴”事件,经媒体报道后,引起了广泛关注。事后,人们对这一事件也进行了深刻的反思。但此后,高空抛物依然屡禁不止,这是因为很多人都存在着侥幸心理,觉得即使东西扔下楼去,也不会造成什么伤害,不少人都养成了“随手一丢”的习惯。
   对汉阳区世纪龙城小区11栋楼的128户业主来说,在砸伤小欣怡一事上,有人或许觉得冤枉,有人会不平,但细想起来,这些正是业主们自己造成的,你对房屋享受着居住、销售、收益权利的同时,也要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如果没有人丢出那块水泥块,孩子的生命是完整的,每个人的生活也都是完整的。“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希望有一天,悬在城市上空的痛能彻底消失。
   (文中除当事人外,被告方皆为化名。未经作者同意,本文禁止转载、上网)


责任编辑:阮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