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葩小偷“还”了欠条还要追责吗?

   一年前,河北省邢台市开发区一家私人铝塑窗门市被盗,老板清点后得知,除被盗走数千元现金外,更麻烦的是丢失数张欠条。老板娘怀疑是熟人作案,遂心生一计:请怀疑对象帮忙找欠条,并许诺给付5000元好处费。岂料,结果出现喜剧性变化:欠条被及时“送”还,熟人摇身成为小偷。欠条失而复得后,该不该追究熟人的刑事责任?




怀疑熟人盗走欠条

   王凤霞和赵大伟是一对从农村来城市创业的80后夫妻。两人在邢东市场附近开了一家70多平方米的铝塑窗门市,每日用辛勤汗水践行自己的“创业梦”。短短几年,他们就从简陋的出租房搬进了自己购置的宽敞明亮的楼房居住。

   谁想到,意外飞来人祸:生意日渐兴隆的门市突遭小偷“光顾”。2014年9月29日,天色阴沉。一大早,赵大伟驾驶一车定制好的门窗送往客户家。这几天一直闹肚子的王凤霞带病坚持在门市守摊卖货。大约九点左右,内急的她见店里没有顾客,没关店门便拿起卫生纸直奔20米外的厕所。

   十几分钟后,王凤霞回到了门市,刚进屋就被眼前的一幕惊得目瞪口呆:店里单人床东侧紧锁的木桌抽屉被人撬开了,锁头还挂在上面,可抽屉内的迷彩包不见了,其他物品却一件都不少。

   是不是老公有急事回来拿走了迷彩包没来得及跟自己说?想到这里,王凤霞赶忙给老公赵大伟打电话。可是,当得知赵大伟从没拿过迷彩包时,她顿时吓出一身冷汗:包内放着近7万元的欠条和2300元现金,没有欠条怎么跟客户要钱呀?

   不一会儿,赵大伟从外边匆匆赶回家,小两口商量后决定立即报警。邢台市开发区刑警队接警后迅速赶来,三位警官勘验现场、询问当事人、排查周边几家商店,一直忙到中午12点半,也没发现小偷的踪迹,才开着警车呼啸而去。

   究竟是谁偷走了咱家这些欠条?已是深夜,王凤霞夫妇躺在床上辗转反侧,脑子里像过电影一样上演着可能的每一种情况。突然间,王凤霞想起店前装有摄像头。两口子马上起来查看监控录像,录像反复播放了几次,二人看见:当天上午王凤霞离开后,店前出现熟人郭立峰转悠的身影。小郭是否进入门市?在店中究竟做了些什么?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关键画面并没有被抓拍到。

   王凤霞怀疑是郭立峰盗走了迷彩包,但赵大伟不相信小郭是个“三只手”的朋友:“仅凭店前闪现小郭的镜头就给人家扣上小偷的‘帽子’,这会诬陷好人。再者,没听谁说过小郭有偷鸡摸狗的毛病,可不要轻易下结论。”“为何咱家的门市只丢了那个迷彩包?只有小郭了解咱家的情况,不是他又是谁呢?”王凤霞认为自己的判断不会有错。




巧用智慧找回欠条

   现年35岁的郭立峰是本地人,有一对正读小学的儿女,家庭和睦。因小郭家距王凤霞的门市很近,他总爱来门市打扑克。一来二去,两家渐渐熟识。王凤霞清晰地记得:今年春节期间,郭立峰到她家喝酒曾借过500元至今未还。平日见他有钱买酒可对500元欠款却只字不提,这也不是务正之人所为……想到这些,再结合监控内容,她决定去找小郭试探一下。

   在小郭家王凤霞动情地说:“大兄弟,俺门市的迷彩包不见了,里面装有一堆欠条和2300元。包里现金我分文不要,只想找回欠条。这些欠条都是没付款的客户拉货后打下的借据,加起来近7万元,很重要。如果你能帮我找回来,我给你5000元好处费。”

   郭立峰先是一愣,满脸诧异后又若有所思。这一系列表情变化更坚定了王凤霞对小郭的怀疑。接连两天,王凤霞将小郭堵在家门口,哀求他想办法帮助自己找回欠条。此时的小郭有些心虚。据郭立峰后来在公安机关交代:“老板娘已经怀疑门市被盗是我所为,要不她不会一直来我家让我帮她找欠条。所以我告诉她,试试看能不能找到欠条。”

   平静了两天,王凤霞听不到公安机关破案的消息,也迟迟找不见丢失的欠条,心情很烦闷。“嫂子,别着急。我能帮你找到欠条,你去准备5000元好处费吧。”不知是财迷心窍还是“良心”发现,那天不请自来的郭立峰笑盈盈地对王凤霞说道。

   王凤霞半开玩笑地说:“小郭说大话,有本事把欠条拿出来给我看看。”只见郭立峰一边从裤兜掏出几张纸条,一边诉苦“寻找欠条不易”。王凤霞睁大了眼睛,仔细端详着小郭掏出的几张大小各异的欠条。确认这些欠条正是门市几天前丢失的,她冷静地说:“现在,俺门市只有3000元现金,我马上去银行取2000元给你,你稍在这儿歇歇。”

   接过王凤霞递来的3000元,小郭面带笑容坐在椅子上,目送王凤霞骑上电动车向银行的方向奔去。王凤霞驶出一段距离后,突然调转方向拐进桥东区公安局。

   随后,郭立峰被赶来的公安民警当场抓获。面对欠条和其他证据,郭立峰不得不供述了盗窃事实:“那天上午,我步行来王凤霞家的铝塑窗门市,想借她家的电话用,走进店里喊了几声无人应答,四下环顾发现没有人……我知道这张木桌抽屉里锁着迷彩包,包内肯定放有现金,我一念之差从袋子中取出一支长螺丝,撬开锁头,拿走了迷彩包。”

   2014年10月7日,郭立峰被警方刑事拘留。郭立峰“住”进看守所后,小郭媳妇和年迈的父母坐不住了,他们一次次找王凤霞夫妇求情。看着二老可怜巴巴的神情,接过赔付的2300元遗失款,善良的王凤霞夫妇念在乡里乡亲份儿上,与小郭的亲属签下谅解协议,并恳请公安机关从轻处罚郭立峰。




窃取欠条该追责吗?

   2015年8月13日,法院采用简易程序开庭审理了这起案情并不复杂的盗窃案。庭审开始后,郭立峰陈述了自己犯罪的整个过程。法官问:“为何留下这些欠条?”他回答:“我和门市老板是熟人,我就想留下欠条,明着帮助他们找丢失的东西,其实我是想让老板给好处费,再把欠条还给他们。”

   庭审中,对郭立峰盗窃欠条并收取5000元好处费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控辩双方观点各异,展开激辩。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窃取欠条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郭立峰根本不想占有欠条也没有盗窃欠条的主观故意。欠条本身不是财物而是证据,即便被害人丢失了欠条,依然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发生讨债纠纷可通过多种渠道解决。对于5000元好处费,是被害人主动提供被告人找欠条的劳务费,两人之间的交易建立在自愿、平等基础上,不存在敲诈勒索和诈骗,不应按犯罪对待。

   出庭公诉的检察官站在被害人角度反驳称:“欠条作为有体物,属于普通财物。尽管被告人客观上窃取欠条行为没有达到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但被告人控制欠条行为使被害人的财产陷入严重的危险境地,应作为盗窃罪的加重情节予以处罚。”

   检察官还当庭出示了现场勘查笔录、照片、证人证言等五组证据。站在被告席上的郭立峰表示无任何异议。在最后陈述时,郭立峰懊悔万分,恳请法官宽大处理。

   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徐久生教授认为:“欠条不同于不记名的有价证券,盗窃行为人是不可能将其变现的。正因如此,对行为人郭立峰而言欠条就是一张废纸,毫无价值。因此不应算入盗窃数额中。郭立峰在老板娘的引导下积极‘寻找’欠条,且将欠条送回,他是基于得到老板娘许诺的5000元酬金。这个行为多少有欺骗的成分,但完全不具有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检察官建议:要减少盗窃欠条价值在司法实践中的争议,一方面需要法官、检察官、律师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另一方面需要出台司法解释明确欠条这类物品价值的评断标准。

   亲爱的读者:郭立峰用欠条换取被害人5000元“报酬”的行为,是盗窃还是诈骗?

   (答案在本期找)

   (文中人物为化名)


任编辑:崔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