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身边的社区检察室 ​

-- ——上海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触角下探基层社区
   上海检察机关顺应依法治国、加强基层法治的要求,成为了全国唯一拥有完整派驻基层检察部门机构建制的省级单位,延伸法律监督触角、促进检力下沉的积极探索在基层落地生根,“社区检察室”“身边检察官”的形象逐渐深入人心。
   5年来,上海社区检察室履行公安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监督、非监禁刑罚执行监督、基层职务犯罪社会化预防和服务基层法治四项职能,基本实现对全市公安派出所和街镇司法所监督的全覆盖。


顶层设计+基层实践

   2008年,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了规范公安派出所执法行为,进一步健全对公安派出所监督机制的要求。2009年,上海检察机关以派出所刑事执法活动为监督核心,在全国较早启动探索。随着工作的深入,检察机关发现,建立一个实体机构与基层平台对接十分必要。2010年6月,上海市检察院制定了《关于本市检察机关在社区(街镇)设立检察室的意见》,决定在长宁等5家区县院开展试点工作,社区检察应运而生。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表示,开展社区检察工作,核心是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顺应依法治国、加强基层基础法治建设的新要求。
   2010年6月,上海检察机关试点启动派驻社区检察工作。
   上海检察机关对社区检察室的选址设点、外观标识、用房面积、功能设置、岗位配备等均设定统一标准。银色的门楣,检徽高悬,熠熠生辉,外墙上蓝白相间的信箱静候居民来信,走进门,检察官热情相迎,咨询台、谈话室、办公区整洁明亮。全市43家上海社区检察室统一外观、统一内饰。
   在上海市检察院社区检察业务指导处的办公室里,挂着一幅上海地图,图上标记着43面小红旗,一面旗就代表着一个社区检察室。
上海市检察院社区处原负责人朱文波向记者介绍:“我们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要求’,推进职能规范化、机构正规化、执法标准化、队伍专业化和保障现代化建设,成熟一个设立一个。利于职能履行,也便于老百姓了解社区检察、认识检察院。”
   为了加强对社区检察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科学管理,上海检察机关探索建立了由处、科、室三级机构组成的独立条线。随着社区检察的工作发展,一支擅长法律监督、擅做群众工作、擅于基层职务犯罪预防的专业化队伍得到了锻炼,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和单位。
   “以前连检察院在哪里、是干什么的都不知道,现在检察室就在自家门口,进去咨询法律问题方便、也不觉得害怕了。”很多来到社区检察室的老百姓都会有这样的感叹。5年来,全市检察室接待窗口共接待群众来访6500余批一万余人。对涉检信访件统一移送控申部门分流办理,移送的线索中职务犯罪线索138件,已立案40件44人,民行申诉线索163件,已纠正14件。
   同时,社区检察部门也积极参与基层综合治理,注意发现和分析影响治安、危及稳定的苗头和隐患,深化了社区治安防控体系。“脚踏车上的检察官”“田间的检察官”已不仅仅是老百姓口中的一个称号,更是城市、乡间的一道独特风景。全市社区检察室围绕市检察院社区检察指导处每年制定的宣传主题,广泛开展送法进社区、进企业、进村居等活动。组织“检察室开放日”,邀请各界人士“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目前已有12个社区检察室辟出专门区域,向社区群众宣传法制。


监督派出所执法

   今年5月,浦东新区检察院社区检察室在派出所日常巡查时发现,该所对某足浴店雇工吴某侵占营业款逃匿一案,以吴某涉嫌职务侵占罪予以刑事立案。凭着多年的办案经验,检察官敏锐地察觉到,该足浴店是个体工商户,不属于职务侵占罪的犯罪对象,而一般的侵占罪则有数额较大要求。经监督,检察院发出了《要求说明立案理由通知书》,公安机关最终撤销案件,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一项调查表明,目前随着公安刑侦体制改革后,侦查重心下移,派出所成为了主要的刑事执法主体,80%的案件均在基层办理,而发现的侦查取证活动中的违法和瑕疵问题也有近八成发生在派出所。为进一步健全检察机关对公安派出所侦查取证活动的监督机制,上海社区检察从一开始便把对派出所刑事执法监督作为首要职能,2013年6月与该市公安局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对公安派出所监督工作协作配合的若干意见》,明确社区检察以派出所受理、立案、侦查的程序合法性为监督重点,通过定期入所巡察办案场所、查阅办案台账、查看讯问录音录像,听取当事人的反映,将发现的线索移送专门检察部门等方式,加强对刑事诉讼源头的监督,逐步探索形成日常检察、案件检察、专项检察和受理控告申诉等四种派出所监督检察工作模式。 
   上海市平安英雄赵丹,是静安区的社区检察官,拥有多年公诉、侦查监督办案经验。这样的“老法师”是每个检察室的标配。
   5年来,全市社区检察共向侦监部门移送立案监督线索521件,公安机关立案329件。针对随身物品保管不规范、执法办案场所安全隐患等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等文书186份。
   社区检察部门对公安派出所执法中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开展专项检察,先后开展书证物证收集合法性、办案区安全规范使用等全市性专项检察4个,随身物品处置、涉案物品扣押等区域性专项检察39个,促进建立健全保障派出所规范执法的一系列制度。长宁、青浦、金山等区检察院联合开展了取保候审保证金发还专项检察,核实未及时发还问题200余例,市检察院汇总梳理原因,推动了全市相关制度的完善。
   当然,群众对于公安派出所正当执法行为,有时也会不理解。此时,社区检察官的释法说理,更能从第三方的角度,维护公安机关执法权威。崇明县检察院社区检察室接到群众反映某派出所在人体损伤鉴定中作了3次鉴定的情况后,认真查明案件事实,及时将因损伤鉴定标准改变需重新作鉴定的情况答复当事人,维护了派出所的执法形象。


编织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无形法网

   “关在监狱是服刑,放在外面不算服刑。”长期以来,很多人都抱有这样的错误观念,使得非监禁刑罚执行有失严肃性与惩戒性。上海检察机关发挥检察室深入基层的优势,探索由社区检察承担社区矫正监督职能,建立起以市、区县、街镇三级社区检察部门对应三级社区矫正机构的监督新模式。
   “在社区矫正期间,你应当遵守司法所各类矫正规定,珍惜来之不易的在社区服刑的机会。”从2010年起,全市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列管”宣告仪式上,社区检察官都会说这样一段话,旨在强化其在刑意识。这样的宣告仪式,只是社区检察部门开展非监禁刑罚执行监督的措施之一。
   5年来,全市社区检察部门对审前调查评估、交付执行、接收纳管、日常监管、期满解除、建议变更等重点执法环节开展全方位、立体化监督,共对法院判执交接延迟、司法行政机构管控矫治措施不到位等问题制发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书等1127份;将纳入社区矫正机构一级矫正等4类人员列为重点对象,建立专门档案,加大监督力度,共查纠脱漏管和延期宣告128例。
   45岁的社区戒毒人员章某涉嫌猥亵犯罪,被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当公安机关对其采取刑事拘留时,他称自己患有胃癌,并出示了疑似胃部占位的检查报告,据此看守所对他作出暂不收押的决定,法院在判决时,虽对其猥亵犯罪的事实判处有期徒刑两年,但也根据其无法收押的情形,作出了保外就医的决定。今年4月,全市社区检察部门对保外就医对象的社区矫正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活动,闵行区检察院社区检察室在工作中发现,章某在社区矫正期间从未提供过胃癌相关治疗材料,不符合常理,遂对其病情产生怀疑,要求其进行病情复查,特别是对于胃部疾病要进行活体切片检查,遭到章某拒绝。在此情况下,社区检察官多次前往章某初诊的医院深入调查,找到了全部的病历信息,发现当时医生已为其做过切片病理,显示为良性,确诊为胃窦炎,且章某本人对此也知情。谎言终被戳破,章某以欺骗的方式获取保外就医。在检察室的监督下,章某最终被收监执行。
   除了纠正个案,社区检察部门还运用专项检察手段,解决执法突出问题。针对社区矫正常发、易发环节,先后开展全市性专项检察4个、区域性专项检察43个,推动电子实时监管措施使用、境外人员违规出境等问题的解决。长宁区检察院社区检察部门针对社区矫正人员请销假制度落实情况不佳的状况开展专项检察,发现监管手段亟待跟进,遂与公安、社区矫正部门研究建立矫正人员离沪记录抽查制度,有效震慑私自离沪人员。


治腐防贪从“蚁穴”开始

   近五年来,上海检察机关办理街镇村居干部等基层职务犯罪案件175件197人,对发生在百姓身边的腐败“零容忍”。社区检察室除聚焦基层街镇公务人员、受委托从事公务人员、基层行政执法人员、企事业单位负责人等4类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开展职务犯罪社会化预防工作外,社区检察部门还注重将这项工作向社会公众进行辐射,通过主题检察室开放日、参观廉政宣教基地、推送廉政微信、播放廉政微电影、举办廉政讲座、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职务犯罪预防基础知识,提升社会公众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视。
   通过今年社会化预防的全面铺开,全市社区检察室接待职务犯罪举报咨询112人次,同比上升11.2%;接待来信来访举报职务犯罪线索39件,同比上升34.5%。
   周岩(化名)是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院长,业务精湛,支过边援过藏,最终却在看守所里攥着妻子书写的字条痛哭流涕,后悔自己贪小拿回扣落得犯罪的下场。静安区检察院社区检察科立足该案,对全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440名社区医护人员进行调研,发现有61.5%的人员不了解职务犯罪案件的立案金额标准,甚至有92%对自己是否以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论处概念模糊。一起个案暴露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对职务犯罪法律知识缺失的窘境,而在基层,这绝非行业特例。
   2014年11月,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制发《上海检察机关社区检察工作2015-2017年发展规划》,明确自2015年起,在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总体格局下,由社区检察部门承担基层职务犯罪社会化预防的职责。此后,市检察院贯彻党的十八大“推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市委一号课题“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的要求,在充分调研和借鉴香港廉政公署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出台了《2015年社区检察基层职务犯罪预防社会化工作方案》,指导各单位根据区位特点制定工作计划,部署一个宣讲课件、一本宣传手册、一个重点人群全覆盖的“三个一”工作任务。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龚培华表示:“未来,社区检察将以专业化、体系化为目标,完善社区检察制度,更好地发挥法律监督的职能,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平公正,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与长治久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