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二十年》专题报道之六

让弱势群体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

-- ——记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于2005年经云南省司法厅批准设立,今天已经走过了整整十个年头,由当初的三个人合伙设立的律所发展为现在拥有200多名执业律师的专业化律师事务所。律所为不计其数的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最大化,成功办理了大量案件的死刑改判,很多被告人经辩护后获得了无罪释放。律所在成立时的宗旨就是要让更多的人得到法律帮助,特别是困难弱势群体更应得到无偿的法律援助。因此,自律所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法律援助工作事业,把法律援助工作放在了首要地位。


法律援助我们在行动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作为一个专业的社会公益维权机构,从多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各种公益活动,在法律援助公益事业方面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得到了党委、政府的肯定和支持,被评为了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
   为了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天外天律所设立的第一个专业部门就是法律援助中心,由律所主任罗坷亲自担任中心主任,律所高级合伙人分别担任中心的各专业维权团队负责人。中心组建了刑事辩护部、劳动维权部、工伤维权部、婚姻家庭部、交通事故维权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部等多个部门,各维权部均由专业律师组成。在罗坷主任的亲自带领下,各维权部的工作有序开展,律师参与积极性高。在每一个援助案件的办理过程中,罗坷主任都亲力亲为,为每一个案件的办案质量进行把关,对重大疑难案件集体研究讨论。
   自2005年至今,共计办理刑事援助辩护案件2500余件、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3000余件,接受各类法律咨询两万余人次,代写各类法律文书2000余份。举办大型户外的主题宣传活动30余场次,进驻社区咨询设点100余个,为商会、企业家协会、企业进行劳动法制宣传讲座200余场次。为了提高援助律师的办案技能、规范案件管理,将律师派往北京、上海等发达地区进行学习交流,或者邀请专家、学者到律所传经送宝,开展多形式的培训和交流活动。为了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律所开展了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在云南昆明市内的128条线路的所有公交车内播放法律援助公益宣传片,每天上下班时间段滚动播出6次,累计宣传12个月。2013年1月1日起,在云南昆明广播电台阳光频率FM100.8做了为期一年的“法律援助宣传年”活动,每周三下午4点至5点开办《农民工维权专栏》节目。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维权指南、法律读本等资料5万余册。
   律所在投入大量的律师资源的同时,也投入了大量的资金支持法律援助公益事业。对援助律师进行的专业技能培训支出费用20余万元,各地州工作站的设立和业务培训开支十万余元,公交车公益广告、广播电台《农民工维权专栏》费用30万元,进行法制宣传讲座费用20余万元,制作宣传资料费用十余万元,向云南省法律援助基金会捐赠公益金100万元。除上述费用外,还有其他的一些支出费用,律所在法律援助工作中投入了200余万元。


弱势群体的肯定是最大的荣誉

   2012年春节刚过,一位小伙到律所反映,2010年的时候因在外出差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造成9级伤残,两年中向单位索要工伤赔偿被以各种理由推诿,无奈之下,找到律所要求帮助维权,后经史朝文律师办理,历经劳动仲裁、工伤认定、待遇索赔、不当得利等九个诉讼程序,两年后终获赔偿8万余元。2015年2月11日下午,93名来自重庆、巴中、大理、会泽、马龙、宣威等十多个地区的农民工,因在建筑工地被拖欠工资遂申请法律援助,在天外天律师事务所王强副主任、胡畔律师、夏川翼律师、熊江律师的帮助下,成功领取到了350万元的工资,终于可以回家过个好年。
   2013年11月3日,60多名农民来到证券大厦28楼的天外天律所,要求帮助他们讨要工资。援助中心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力量,由具体负责农民工法律援助事务的史朝文律师、谢建程律师、岳奕彤律师组成维权团队,历经仲裁、诉讼、申请执行,终于在一年后的2015年春节前领取了工资40余万元。
   2013年5月17日早8点,律所刚开门,查某家属便到律所请求帮助称,2013年2月26日查某被同乡邀约到昆明市宜良县狗街镇高古玛新村隧道做工(打隧道),2013年5月14日凌晨3点许查某在隧道里做工时,发生意外事故导致受重伤,最终于2013年5月15日下午17点许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双方因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律所立即安排由王强律师、谢建程律师承办,经过承办律师的耐心调解,仅一天的时间,从早上10点到晚上10点使双方最终达成了71万元的赔偿协议。2012年秋,云南宣威人蔡某在临沧地区永德县某矿山上,在夜间工作的时候燃火发生不明物体爆炸致伤,因矿山方拒不赔偿而申请法律援助,由史朝文律师和谢建程律师对该案进行办理。事发地距律所地昆明相距700余公里,律师到现场查看、询问证人、收集证据材料。案件审理波折,历经一审、二审发回重审、再上诉等程序,最终蔡某获赔十余万元。援助律师办理的援助案件不胜枚举,为弱势群体挽回了不计其数的经济损失,各种锦旗挂满了整个天外天律所的荣誉墙。


将续写法律援助新篇

   法律援助是一项清贫的工作,它不以盈利为目的,这就需要一批高素质的人才,用热情和爱心去从事这项事业。一定要在案件质量上下功夫,真心实意为群众着想,把他们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急群众所急,想群众所想,千方百计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的阳光照进每个需要帮助的群众心中。一提起法律援助,就不能不提那些为弱势群体一路奔波的承办律师。为了调查取证,他们常常风餐露宿,放弃周末的休息时间,加班工作;为了节省办案经费,他们挤公共汽车成了家常便饭;为了帮助群众尽快拿到赔偿款,他们更是马不停蹄地穿梭在穷乡僻壤。办案过程中的艰辛只有他们知道,当群众将一面面的锦旗送到他们手中的时候,那溢出眼眶的泪珠是对他们心灵的最大安慰。
   法律援助是一项光荣而又复杂的工作,是充分体现律所在社会生活中的社会效益,具有深远意义的工程。作为一名执业律师,是实现律师社会职能的重要内容,也是律师的职责所在。满腔热情地提供法律援助是贯彻党的依法治国方略和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重要内容,是共和国律师神圣而光荣的职责。
   “关爱社会、热心公益、扶弱济贫”是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核心价值观,是律所设立初衷的重要内容之一,摆在了首要的位置,在执业过程中,天外天律所的律师们始终践行着这样的承诺。
   天外天律所及律师将会一如既往地热心公益事业,把这项艰巨而光荣的公益事业推向新的高度,把援助事业做得更深入、更宽广,让更多的弱势群体感受到法律援助的阳光,感受到法律的公平正义,使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律所将不断总结工作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将法律援助事业稳步推进。通过对执业律师的培训,不断提高职业技能和办案水平。加强同妇联、残联、工商联、工会、法律援助中心的联系,实现纵向深入、横向拓宽,纵向到点、横向到面的法律援助网络格局。律所将继续投入资金和律师资源,多方位、多层次、多渠道进行宣传,提高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律所的大量投入和律师的积极参与,必将谱写法律援助事业的新篇章,实现法律援助事业的跨越发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再只是一个梦想,而是一个现实的中国梦。


责任编辑: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