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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少年司法社工的“超越”路
变与不变
五年前,两位首都师范大学的老师——席小华和蔡鑫带着他们刚刚毕业实习的三位社工系的学生,在校领导的支持下,步入了艰苦的创业历程,创建了一种具有社会学专业背景的社工与司法机关的办案人员共同帮助和挽救失足青少年的工作模式;五年中,有一群“少年司法人”,为了以一个全新的平台,承担和推动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的研究与服务工作做着孜孜不倦的努力;五年后,当我们再次提到“少年司法社工”时,人们已不再陌生……他们用五年的时间证明,这项创新是成功的、是有生命力的。2015年10月10日,又是一个硕果累累的季节,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秘书长路琦、北京市社工委书记宋贵伦、共青团北京市委员会副书记黄克瀛、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高煜、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苗生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孙力以及来自民政部、公安部、最高检、最高法、基层司法机关、国际机构、教育系统、社会组织、企业等人士,汇聚一堂,为首都师范大学少年司法社会工作研究与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庆祝5周岁的生日。会议上,有对五年来少年司法工作的总结,也有对现如今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制度建设的研讨。正是像这样一次次的研讨总结,铺就了一条通向将社工引入少年司法领域的道路。
志同道合的伙伴们回忆起五年来工作的变化,感慨万千。他们从最初的磕磕绊绊难以得到认可,到现在北京市多家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纷纷发来合作意向。中心主任席小华介绍五年来的历程感慨良多,这五年中心的社工不断学习,不断推进工作,在深化司法社工理论研究的基础下不断拓展服务项目,及时总结积累经验。五年来,中心由单一的涉案未成年人的涉案调查业务工作,到如今的合适成年人、违法未成年人教育预防、性侵女童的教育预防、被害人救助和驻校社工等十余项创新服务项目,扩展了社会工作在少年司法领域的工作空间。
五年间,中心为3500多名涉案未成年人提供各种帮教服务,开放了1+5+7的工作机制(一个核心理念、5个服务模式、7项服务内容),先后出版了8本专业理论书籍,开展了精品案例分享,与香港、台湾、瑞典、美国和联合国等社工机构、培训机构进行了学术交流和专业培训。形成了中心特有的集服务、科研为一体的社工实务理论研究,相互支撑互为基础的工作平台。实现了社工专业服务理论研究与学生实习就业的有机结合。
成绩和经验,在研究和实践中越垒越高。五年前那棵破土而出的小苗,而今已经有了强劲的枝干。中心在市公检法和市教委的指导下,在海淀检察院建立了全市第一家少年司法社工站;在海淀看守所建立起全市第一个担任合适成年人服务工作的社工服务点;在海淀区寄读学校建立第一个驻校社工工作站;在门头沟法院第一个开展婚姻家庭综合案件的社工服务;与门头沟教委合作,第一个在学校、教师、家长和学生中开展社工的团体服务与辅导……越来越多的和公检法合作的机会,使中心和司法社工们在专业服务的道路上有了更多施展和创造的舞台。
五年,变化体现在每一项工作的细节中,不变的是这些少年司法社工的专注和信念。
一张张朝气蓬勃的笑脸,虽然年轻,但从他们身上看不到一丝一毫的浮躁。五年前,当王璐倩选择走上社工这条道路时,曾跟很多人分享过一个故事:有一个小男孩,他每天都会到海边,把一条条搁浅的小鱼送回大海。这样的行为让周围的人很是不解。一个老者问他:海边有这么多鱼,你能把所有的鱼送回大海吗?如果不能,你这样做有什么意义,又有谁会在乎呢?听到老者的问题,小男孩笑了,他说:鱼会在乎。尽管我无法将所有的鱼都送回大海,但对于每一条回归海洋的小鱼来说,生命都会从此而不同,对它们而言,这就是意义。
五年来,这个故事被王璐倩反复述说,在她心里,社工们和这个小男孩一样。他们走近那些曾走过歧途的年轻生命,或许社工力量微薄,但对于他们来说,就会是不同的意义。
爱与被爱
刚刚二十出头的小乔,在台上动情地讲述着她与社工李涵的故事。几年前,小乔因为一件小事与他人大打出手,后果严重。经过一系列的司法程序,最终,法院对小乔作出了判三缓三的判决,曾经走进监狱的她迷茫、悔恨,觉得自己再也不能重见天日。正在此时,她遇到了社工李涵。面对面的谈心、电话、短信,李涵每时每刻都在给小乔带来“重生”的希望。经过调查发现,小乔与自己家庭的裂痕很深,李涵对小乔的帮教便从亲子关系入手,在法律认知和情绪上也对她进行了很大的调整。社工,用专业和爱来温暖走错了路的孩子,让他们有机会改变自己,有机会帮助他人。小乔说,当她再一次遇到与之前类似的事情,她会控制住自己的情绪,更会劝说身边的朋友,不再以暴制暴。台上的小乔成熟冷静地诉说,全然褪去了曾经的桀骜不驯。会议中,大屏幕上播放着被帮教过的案主发来的视频。每一个案主都有一段不愿回首的往事,而现在的他们,在社工的帮助下走出泥潭,找到了新的人生。
“生命影响生命,希望点燃希望。”五年来,中心的理念一直没有改变。给他人带来可以找回自己的勇气和信心,是因为爱;得到可以救赎自己的机会和信念,是因为被爱。
青少年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让每一个青少年都能够健康成长成才,是国家和社会的共同责任。涉法青少年是一个特殊群体,尤其需要得到国家和社会的特别关心与爱护,社会工作在涉法青少年服务中具有独特的作用。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宋英辉教授介绍,对中国少年问题的研究,在我国有特殊的意义。2011年的人口普查显示,我国未成年人有3.67亿人,现在有三分之一是留守和流动状态,留守和流动的儿童意味着家庭教育和监护的欠缺。现在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来自流动和留守群体的占70%以上,在上海、江苏地区达到90%以上。被害人也大部分来自这个群体,如果这个群体家庭监护不到位,就更需要来自社会各界的关注,特别是专业社工的帮助,不管是在诉讼之中还是在诉讼结束之后。在中国发展青少年社工制度有着特殊的意义,在某种意义上甚至可以说关乎国家的发展也关系着社会的稳定。
五年的社工路,给李涵带来很多思考:“我最初接触的是那些具有偏差行为甚至犯罪行为的青少年,那些渴望关注或者满是疑虑、敌意的眼神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们所生活的社会,是如何看待、对待这些孩子的?我们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不仅是那些品学兼优生活在优越的家庭、学校环境中的孩子,还有他们——在特殊教育学校甚至监狱中的孩子。他们和其他同年龄段的孩子一样需要关注、需要宽容、需要爱。”
脚下与未来
社会工作是以价值为本的专业,专业的社工都是被价值注满的人。他们秉承用生命影响生命、用希望点燃希望的信念,用大爱去改变误入歧途的孩子们。五年来,这支队伍在不断发展、壮大着。五年的历程,三千多名得到帮助的孩子,在与生命抗争的过程中得到了正向的引导并成长。从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规范的建立、标准的设定,到工作质量的评估体系,再到不良行为青少年和校园欺凌问题的研究等等,中心的研究工作和系列研究成果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也提供了重要的推动力量。
现如今,中心在入校以及入看守所社工的工作中进行着新的试点,在北京市少年司法社工队伍建设方面,中心发挥了重要的引领作用。这些充满正能量的社工们用自己的真情、爱心、专业、能力,帮助着一个又一个的迷途少年走出昏暗的人生,迈向光明的前途。中心举办的每一个个案背后,都书写着社工对自己职业的坚守和忠诚、对社会与生活的责任与担当。
五年来,本刊对中心的关注与报道从未停止过。从建立初期到逐步完善,对每一个关键转折点,每一个特色项目建制的报道也适时记录了中心的成长历程。
中心走过了最初成长发展的五年,在北京,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事业也正不断朝着制度化、长效化、普惠化的方向前进。目前,已经通过涉诉未成年人服务保护体系的建设,有效解决了社会工作力量介入未成年人司法工作程序的合法性问题,将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通过制度化的途径嵌入到了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到场、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等法定程序环节,并且,通过五年的考验,运行良好。
成绩是显著的,但目前我国青少年司法社会工作仍处于探索阶段,仅在北上广有所突破,全国大多数城市还没有全面铺开。总结五年来的不足,席小华主任认为还有很多制度需要建立,还有很多难题需要破解,还有很多瓶颈需要突破。比如严重不良行为青少年的训诫矫治,比如关护帮教,还比如亲职教育等等。这些工作,既有立法政策层面的推动,还要有更多实操层面的具体落实。实践中不断总结、提炼,获得的经验和成果都只能说明过去,这项伟大的事业,还需要更多个五年,去探索,去完善。
而这些有着坚定理念的社工们,也会继续帮助那些曾经折翼的孩子,走上正路,重回社会。中心还有另外一个名字——北京超越青少年社工事务所。“超越”,于社工们是完善和突破;于那些涉法的孩子们是成长和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