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司法,关键在人

-- ——赤峰检察规范司法的启示
   2014年12月2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了全国检察机关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决定从即日起到2015年年底,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作为内蒙古自治区检察体制改革试点地区之一,赤峰市检察机关以问题为导向,以工作中的不规范、不适应为突破口,将专项整治作为检察机关的一项全局性、基础性工作强力推进。


从查摆问题入手

   赤峰市两级13个检察院,共有在编检察人员885人。2012年以来,查办职务犯罪年均立案99件166人,大案比例占51%,要案总计19人,无无罪判决案件;批捕年均办案1944件2635人,起诉年均办案3749件5550人,起诉准确率、有罪判决率始终保持100%,是内蒙古自治区办案总量最大的盟市。
   自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赤峰市检察机关首先从查摆司法不规范问题入手。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评查、复查、通报讲评、整改落实四步走,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和纠正问题。
   在查摆问题的过程中,赤峰市检察院率先以“下查上”的评查方式,由12个基层检察院的83名业务骨干组成检查组,对市院2014年以来各项业务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综合评价执法办案的过程、结果、依据、效率和效果。
   “下查上”评查方式取得成功后,赤峰市检察院随后又组织了“上查下”的评查。赤峰市检察院没有像以往一样,抽取一两个基层院进行评估,而是通过大数据分析的办法,精准地找出司法不规范的症结。全市检察机关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办理案件,积累下了海量的数据。案件管理处定期对这些检察统计数汇总,对核心数据的运行态势进行分析。在做1至7月份数据分析时,发现全市的不起诉率指标不正常,绝对不起诉率同比上升189.5%,存疑不起诉上升了285.7%。
   “对查摆出的问题,我们坚持实事求是,即查即改,边查边改,改后销号,不改问责。对重点问题跟进督察,对难点问题跟踪督察,对反复问题严肃通报,确保整改聚焦问题,变化体现成效。”赤峰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梁晨说。
   此外,赤峰市检察机关坚持用信息技术为检察工作精准“把脉”,例如其根据大数据分析的结果,对阿鲁科尔沁旗、巴林左旗等6个院的存疑不诉案件进行了全面的评查。针对不起诉案件存在的问题,市检察院制定了7项13条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了不起诉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一个最直接的变化就是没有再出现新的酒驾涉嫌危险驾驶罪的不诉案件,体现了立法原意,保障了法律统一正确实施。这项工作被自治区院以《检办清样》下发各盟市地区院参考借鉴。


突出“人”的地位

   规范司法,关键在人。赤峰市检察机关坚持把规范司法作为过硬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有效措施不断提升检察人员的思想素质、业务素质,健全规范司法教育机制。
   在采取多项举措强化队伍人员思想认识的同时,赤峰市检察院以上率下,推行定点联系、对口督导制度。明确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联系一个基层检察院。市院检察长对全市12个基层院逐一调研,专门就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对重点工作、重点任务亲自过问、亲自部署,真正把规范责任扛在肩上、把整治工作抓在手上。其他班子成员也分赴12个基层院督察指导专项工作。市院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有力地推进全市检察机关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致力于长效机制建设,通过制度废改立,制定了《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案件立案监督实施细则》《赤峰市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评查办法》等二十多项规章制度,成为规范司法公正的标尺。
    同时,赤峰市检察院定期或不定期地在全市检察机关举办案件管理自主培训,来自北京、江苏、山西、河北等地的专家一次次精彩的授课,让干警们受益匪浅。紧扣民事、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法修改后对规范司法行为的新要求,开展公诉出庭等主题竞赛和岗位练兵活动。在自治区院组织的岗位练兵、技能竞赛活动中,赤峰市参赛人员以扎实的法律功底、过硬的业务技能和突出的实践经验展示了检察干警良好的职业素质和精神风貌,在全区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技能实战演练中荣获集体三等奖。此外,举办拓展训练,让干警从课堂走进场景,在体验、交流、互动、合作中,深化了思想境界,提升规范意识,凝聚团队精神。


保障律师执业权利

   “一张光盘在手,无需东奔西走,有了电子案卷,阅卷不再发愁!”这几天,内蒙古兴合律师事务所主任杨淑岚到赤峰市红山区检察院阅卷,她惊奇地发现案件管理中心的工作人员不用再翻箱倒柜地找纸质档案,轻点鼠标只需两分钟,一个案件的全部卷宗就导出并刻录到光盘上。“这张免费的光盘省时又不花钱,不仅解决阅卷难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让律师们找回了职业的尊严!”
   一张小小的光盘折射出赤峰市律师执业环境的变化。近几年,赤峰市检察机关在规范司法行为的过程中,注重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检察机关创新了电子卷宗的阅卷体系,为律师履行职责提供协助和便利;同时还改革审查逮捕的工作机制,保障律师在最关键的司法程序中的介入权。
   在红山区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检察干警阿木古郎正在用价值十万多元的高清扫描仪制作电子卷宗。从去年至今,管理中心已把840多件案件的卷宗扫描到电脑中,已占去了220G的硬盘空间。管理中心将这些案卷信息上传至全国检察机关应用业务系统,方便在检察系统内部按权限查阅。
   经过网上预约,红城律师事务所律师郭炳江来到案件管理中心阅卷。出示相关证件后,他很快就拿到他所代理的一张经济诈骗案的案卷光盘。管理中心还将郭炳江和所代理的案件绑定在一起,分配他一个用户名和密码,这样郭炳江在网上就能随时了解案件办理进度等所有程序性信息。管理中心主任邢妮塔算了一笔账:一件案件的卷宗按10本计算,就有1000多页,复印下来就得500元钱,目前管理中心已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363人次,提供免费光盘214张,可为当事人节省复印费用十万多元。
   电子卷宗方便了律师阅卷,而审查逮捕机制的创新,让律师的辩护权得到了提前延伸。2015年9月22日,在赤峰市检察院,一场“听审式”审查逮捕听审会正在进行。敖汉旗检察院对郭某涉嫌行贿一案以侦查人身份陈述报请逮捕理由,“犯罪嫌疑人女儿在国外留学,有潜逃可能……”而辩护律师董富强则提出,当事人罪行较轻,已如实供述,且受贿人已羁押,无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串供的可能。经过激烈的辩论,最终市检察院采纳辩护律师意见作出了不予逮捕的决定。
   这种“听审式”审查逮捕机制,源于3年前元宝山区检察院“抗辩式”审查逮捕机制的尝试。新的刑诉法实施后,元宝山区院进一步规范这种机制。对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逮捕必要性和人身社会危险性有争议的案件,变原来的“抗辩制”为“听审制”。这项改革大胆地把逮捕机制置于阳光下运行,由过去的检察机关一家决定,变成侦查机关与律师进行论辩,检察机关在充分听取双方意见的基础上,再作出决定的“三方”见面。
   据悉,今年8月,赤峰市检察院已将这一机制在全市检察机关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