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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强法韵 百载新程
-- ——厦门大学法学学科百年传承与时代新局
鹭江潮涌,见证峥嵘岁月;廌园薪传,共迎百年华章。1926年,厦门大学正式设立法科。百余年来,厦大法学学科始终与民族复兴同向而行、与国家法治建设同频共振。“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校训贯穿学科发展全过程,一代代厦大法律人坚守法治信仰、践行育人初心、勇担时代使命。立足百年新起点,厦大法学学科将继续依托积淀深厚的精神根脉、守正创新的治学品格、立德树人的育人使命、服务大局的社会担当、融通中外的国际视野,奋力擘画未来发展蓝图。
家国为怀,法以载道:百年法学的精神根脉
厦大法学学科自诞生之日起,便深植家国情怀,坚持以法治救亡、以学术报国、以育人兴邦,铸就了爱国担当、守正持法、坚韧不拔的精神底色。
上世纪20年代,著名爱国华侨领袖陈嘉庚先生怀抱教育救国之志创办厦门大学,于建校之初便高瞻远瞩,将法学教育纳入办学宏图。1923年,学校敦聘菲律宾大学黄开宗博士主持法科筹备事宜。1926年,厦门大学法科正式设立,以“研究高深法律学术,培养专门人才以供社会之需要”为宗旨,开东南法学教育之先河。从《法科学则》奠定根基,到《法潮》《当代法学》《法苑》等刊物赓续学术薪火,早期厦大法科虽处乱世,却始终坚守学术本位、高扬法治精神,以中华法系之建立和民主法治之宣扬为己任,在救亡图存的时代洪流中,书写了知识报国的赤诚担当。
战乱岁月,厦大法律人的家国情怀愈发赤诚坚定。1931年九一八事变爆发,民族危亡之际,法律学系教授丁作韶博士先后两次率领厦门大学请愿团分赴广州、南京请愿,向国民政府表达厦大师生坚决主张抗日的强烈愿望,得到社会各界的积极声援。1933年,法学院学子李治年、易元勋等投笔从戎,满怀爱国热忱毅然北上抗日,易元勋更在滦县执行任务时为国捐躯,以青春热血践行家国大义。1937年4月,面对列强在华领事裁判权之屈辱不公,厦大法律学会响应撤废西方列强在华领事裁判权的号召,专门发出通电,指出“诚以任何国家,应有独立自主之全权,此为国际公法确定之原则,亦吾民族合理之要求,各国基于法律正谊最高点之观念,自应予以同情也”,并呼吁“国人一致主张,促其实现”,坚定捍卫国家主权和民族尊严。
新时代以来,厦大法学学科将百年积淀的爱国精神转化为服务国家战略的扎实行动。学院依托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等各类智库和科研平台,积极贡献智慧力量。厦门大学立法研究中心作为中国首个加入国际立法协会(IAL)的成员单位,在全球法治舞台上积极提升我国立法研究的国际话语权。
百年流转,从乱世法治救国、战时投身救亡运动,到新时代助力全面依法治国,爱国担当精神一脉相承。厦大法学学科将持续传承红色基因,立足法学专业优势赋能强国建设,让家国初心在法治建设实践中持续焕发新生。
学术立院,守正创新:百年法学的治学品格
厦大法学学科始终秉持严谨求实、追求卓越的治学传统,深耕学术、厚植底蕴,在百年传承中,名家荟萃、薪火相传,逐步形成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学科格局,铸就了求真务实、守正创新、兼容并蓄的治学品格。
自初创以来,厦大法学学科便名师相继、学风醇厚。黄开宗、徐砥平、王振先等既具有海外法学素养,又深植中国法治实践,坚持理论与实务并重,奠定了务实笃学的底色。杨振先、高梦熊、傅文楷等一众法学名家坚守教席、潜心治学,于艰难中延续学脉、坚守学术初心,使严谨治学的传统一脉相承、弦歌不辍。1937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法律学系在校学生流失严重,厦门大学法学学科第一次停办。直至1940年秋,省立福建大学法学院并入厦门大学,厦大法学学科得以复办,陈朝璧、周枏、周子亚等名家接续深耕民商法、国际法等领域,既坚守法学学术初心,又结合国家发展需求创新研究方向,推动学科发展与时代同频。1953年,因全国院系调整,厦门大学法律系并入华东政法学院,法学学科再度停办,但法学先辈们始终坚守学术初心、留存法脉火种。改革开放以来,为了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宏伟目标,1979年经教育部批准,厦大法学学科再度复办,开启了学科发展的全新篇章。复办以来,陈朝璧、李景禧、盛新民、胡大展等学者投身学科重建,夯实学科基础、完善课程体系。以陈安教授为代表的学者,积极开拓中国特色国际经济法学研究领域,引领学科实现跨越式发展,同时培育出一批中青年骨干,在国际法、民商法、法律史等领域接续创新,形成“老中青传帮带、代代有突破”的学术生态。这条绵延百年的学术谱系,承载着南强法学不变的求真意志和学术理想。
历经数十年建设,厦大法学学科办学实力稳步攀升。国际法学科两次入选国家重点学科,厦大法学院获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点和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搭建起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基地、司法部现代公共法律服务理论研究与人才培训基地、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研究基地等多个高端科研平台。在教育部学科评估中稳居A类行列,法学专业入选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这些辉煌成就是厦大法学学科百年治学品格的生动实践和丰硕成果,更是学科历经起落始终“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最好见证。
立德树人,德法兼修:百年法学的育人使命
教育之本在于立德树人。厦大法学学科始终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构建价值引领、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实践淬炼四位一体人才培养体系,着力培养德法兼修、视野开阔、本领过硬的高素质法治人才。在培养模式上,厦大法学院始终立足国家需求,锐意改革创新。近年来,更前瞻布局涉外法治、数字法治等新兴领域,开设法学国际化班、涉外法治人才实验班,实施法律硕士(国际仲裁)项目,获批全国首批法律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探索“法学+”双学士学位复合培养模式,构建了本硕博贯通、学术与专业并重、跨学科交叉、境内外协同的多元化、国际化人才培养新格局,着力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国际化高端法治人才。
实践育人是厦大法学学科的鲜明传统。早在1931年,法律系学生即设立“型式法庭”和民众法律咨询处,学以致用、服务社会。传承至今,厦大法学院建有教育部法学实践教育基地、福建省专业学位研究生联合培养示范基地等,鼓励学生依靠学生组织和学生社团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模拟法庭、模拟立法、法律诊所、社区普法等实践活动蔚然成风。学生在Jessup国际法模拟法庭竞赛、WTO模拟法庭竞赛、全国法科学生模拟立法大赛等高水平赛事中屡获大奖,展现出扎实的专业功底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办学百年,数万名毕业生已经遍布司法实务、立法执法、法律服务、高等教育、国际组织和企业法务等各个领域。一批又一批厦大法律人秉持公平正义、恪守职业良知,在各自岗位上践行法治精神、守护社会公正,为全面依法治国贡献重要力量。从早期实践育人的初步探索,到如今多元化、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的健全完善,厦大法学学科始终锚定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守育人初心、深耕育人实践,为国家和社会培育了大批德法兼修的优秀法治人才,生动践行了百年育人使命。
扎根中国,服务大局:百年法学的社会担当
百年来,厦大法学学科始终立足民生需求、贴合时代使命,践行学以致用。学科初创时期,学子们自发设立民众法律咨询处,面向社会开展免费普法和咨询服务,为早期地方治理法治化贡献力量。抗战时期,法学学科师生立足专业所长,积极开展抗日宣传和普法工作,切实服务战时民众需求,用实际行动诠释服务大局的责任担当。1951年福建学院法律系并入后,柯凌汉、李景禧等学者深耕地方法治实践,为福建地区法治人才培养和普法工作作出了重要贡献。
进入新时代,厦大法学学科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国家法治建设大局,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实举措推进法学学科高质量发展,主动贴近、主动融入、主动服务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厦大法学院依托已建成的高端科研平台和智库体系,为中央及国家部委、省市各级党政部门提供高质量决策咨询报告,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智力支持。
深化与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合作,发挥内外联动作用。多名教师入选国家级法治人才库,担任各级党委、人大及政府法律顾问或咨询专家。与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律师协会、厦门市海丝中央法务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设立福建律师学院,持续培养高端律师人才。设立厦门大学法学院社会服务与培训中心,面向全国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兼具系统性、前沿性与实用性的高端法律专业培训,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近年来累计培训7万余人。
从智库献策到人才培育,从专业培训到实践联动,每一项举措都彰显着厦门大学法学学科的时代价值,每一份成果都凝聚着法学人的责任担当,让百年法学在服务国家法治建设、推动区域发展中焕发新的生机,践行着新时代法学学科的使命和荣光。
兼容并蓄,开放致远:百年法学的国际视野
厦大法学学科始终以开放姿态融通中外、面向世界,历经百年积淀而愈发成熟。法科初创之际,黄开宗、徐砥平、傅文楷等具有海外研学经历的学者,将西方法治理念和研究方法引入课堂,开设比较法、国际私法等兼具国际视野的课程,积极邀请海外学者来校讲学,开厦大法学与国际法学界交流的先河。改革开放后,厦大法学学科以深厚的历史积淀为基础,精准对接国家对外开放战略布局,紧扣社会对涉外法治人才的迫切需求,率先设立国际经济法本科专业,成为国内最早一批培养本科层次国际经济法专业人才的院系。
新时代以来,厦大法学学科持续拓展全球伙伴网络,与全球数十所知名法学院建立稳定合作关系,开展师生互访、联合培养、学术共建。“中国-OECD联合培养税务法学硕士项目”顺利实施,吸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青年学子来校深造,成为国际法治人才培养标志性项目。学院常态化招收国际硕士、国际博士,全英文项目日趋成熟,国际化办学水平稳步提升。学院开设马可•波罗-郑和国际海洋法律与政策暑期班、厦门国际法高等研究院暑期研修班、厦门大学国际税法全国暑期学校、厦门大学国际大学生知识产权夏令营、马耳他大学中国法春令营、特里尔大学中国法夏令营等一系列极具特色的国际项目,以多元学术活动为纽带,为促进全球法律文化交流互鉴贡献力量。
从全球伙伴网络的拓展到国际人才的培养,从特色国际项目的开展到法治文化的互鉴,厦大法学学科不仅实现了自身国际化水平的稳步提升,更成为中国法治与世界法治交流对话的重要窗口,用百年积淀的开放底蕴,书写着融通中外、共促发展的法学篇章。
百年栉风沐雨,百年薪火相传。厦大法学学科的百年征程,是与国家民族同呼吸共命运的奋斗史,是求索法治真理的治学精进史,更是立德树人、服务社会的奉献史。积淀百年的家国情怀、治学品格、育人传统、社会担当和开放格局,是学科前行最厚重的精神财富。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厦大法学学科将继续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更高标准推进学科内涵式发展,以更宽视野培养一流法治人才,以更强担当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发展。
〔陈鹏系厦门大学法学院院长、教授;叶淼鑫系厦门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研究院)秘书〕
● 责任编辑:李光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