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塑新时代国防动员制度 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

  2026年8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动员法》,这是该法自2010年出台以来时隔16年较为全面的修订。修改完善国防动员法,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完善国防法律制度体系的内在要求,也是推动新时代国防动员高质量发展的坚定保障。本次备受军地各方关注的修订,可以从“本质定位、组织领导、核心功能”三个维度予以理解和把握。
  完善了新时代国防动员的目的定位。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与新一轮科技革命浪潮,国防动员既要支撑高端战争,也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攻击、恐怖主义等影响国家发展的非传统安全威胁。为实现国防动员体系跃迁的时代要求,新修订的国防动员法强调要“维护国家的主权、统一、领土完整、安全和发展利益”,凸显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新要求,从巩固提高一体化国家战略体系和能力出发,以法治方式筑牢了新时代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的战略基石。
  健全了新时代国防动员的组织领导。组织领导体制是国防动员的“中枢”。新修订的国防动员法遵循统一领导、全民参与、分工协作、分级负责、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统筹兼顾、高效持续的原则,进一步强化党对国防动员工作的统一领导,理顺国防动员跨军地重大工作关系,军地之间、部门之间、平战之间的衔接耦合更加紧密。军地既各司其责又密切协同的国防动员新格局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能够有力推动各有关方面形成国防动员工作合力。
  指明了新时代国防动员的重点工作。保障平战快速转换始终是国防动员的核心功能,也是国防动员法始终追求的重点目标。新修订的国防动员法顺应科技革命和军事革命趋势,着力破解旧法存在的与总体国家安全观不协调、与国防动员体制改革不衔接等问题,在如何保障平战快速转换方面进行了多方面的制度创新,有利于充分发挥大国动员的综合优势。一是着眼国防动员工作急需,优化完善一批具有一定实践基础的国防动员制度。如增加“国家实行国防动员工作目标责任制”,更有力督导各地区、各部门开展国防动员工作;明确“国家建立适应国防动员需要的数据服务保障制度”,实现数字赋能国防动员工作;提出“国家将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纳入政府统计调查制度体系”,推动科学高效开展潜力统计调查工作。二是着眼发展新兴领域国防动员工作,构建更具弹性和前瞻性的制度规范。现在的国防动员,不再仅仅是兵员储备、征用车辆和粮食。面对战争向网络、太空、深海、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延伸的趋势,它更是一场关于数据、算法和尖端科技的体系性博弈。新法通过数据服务、推进先进技术国防动员应用、产业链评估等制度作出部署安排,把网络、数据、人工智能、生物、生态、核、低空等新兴领域纳入动员范畴,直接回应智能化战争和新质战斗力生成需要。此外,新增战时舆论引导条款,明确权威信息发布和解读、传播平台管理、信息发布和传播秩序规范等,这在认知战大行其道的当下,具有鲜明的时代意义。三是着眼厚植社会的动员伟力,明晰了社会组织和公民国防动员权利义务的规范。国家动员需要回答一个关键问题,即如何让全体社会力量在国家需要时快速聚合、高效运转。新法通过补充完善一系列条文规范,让公民在国防动员中平常有准备、战时须尽责、权益有保障,让企业履行国防动员法律义务的同时获得政策支持、经济补偿的权益,真正使他们成为国家动员链条上可以迅速激活的可靠单元,让“全民国防”从理念走向实践。
  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国防动员法,关键是要深刻理解“动员”这一古老而重要的国家行为,在新时代是如何去规范、组织和运行的。新修订的国防动员法构建的是一个打赢高端战争、密切军地联合、明确各方责任、工作流程清晰、权益有效保障的动态系统,能够灵活应对各类威胁,驾驭未来风险。推动新法在全国落地生根,军地各级机关、各类组织和全体公民应积极参与、各负其责,让文本上的法律真正成为行动中的准则,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备战打仗、强基固本的实际成效,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共筑新时代国防动员长城。
  (作者系国防大学纪检政法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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